恒天海龙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80,743.1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69,184,100.1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6,624,625.71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880,743.19 | 46,376,181.18 | 49,556,639.7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69,184,100.1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06,624,625.7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6,604,521.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截至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