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察督促职能,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4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3.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符合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履职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有效。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
6.检查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公司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进行了提示告知,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