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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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薛娟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薛娟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薛娟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赖满英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独立董事孙柏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上人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薛娟华(主任委员、召集人)、赖满英、孙柏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蔡雪辉(主任委员、召集人)、吴海鹏、孙柏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吴海鹏(主任委员、召集人)、薛娟华、蔡雪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柏刚(主任委员、召集人)、薛娟华、蔡雪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