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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5—024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2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年至今在大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杨州,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2年至今在大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大信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关于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185万元,并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185万元,并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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