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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鑫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29,941.1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0,527,699.9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6,026,862.6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774,888.98元。

(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8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四)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4,800,000元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5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14,800,00029,6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29,941.1572,943,102.6272,308,977.93
研发投入33,633,104.9530,503,039.5229,595,795.09
营业收入1,028,430,021.24961,614,022.40956,448,892.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26,026,862.6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27,774,888.9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4,4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5,127,340.5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44,4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93,731,939.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3.18%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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