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9 证券简称:宏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计)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胡燕华 | 李亚娟 | 郑耀祥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0年 | 2013年 | 2001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1999年 | 2011年 | 1999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0年 | 2013年 | 2001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5年 | 2025年 | 2022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华东医药、小商品城、晶盛机电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近三年签署锋龙股份、正元智慧、镇海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近三年复核和泰机电、华塑科技、同星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47.17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