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年,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曾亚敏女士、吉艳女士、朱桂龙先生任期届满。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设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新路先生、李胜兰女士和非独立董事蔡丽红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新路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通过的主要议案 |
2024-01-30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提名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
2024-04-03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二)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 ||
2024-04-18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06-04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4-08-06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4-10-18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12-01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一)的议案》 |
2024-12-27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进行了相关审核,认为德勤华永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在综合考虑了德勤华永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资质、规模、资信情况、执业质量、服务收费及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因素后,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2024年持续的指导
监督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指导、评估内部控制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推动公司的合规运营。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董事会批准范围内进行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少,交易的内容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以上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持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不断强化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估,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助推公司实现良性发展,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特此报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