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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伟明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937,089,81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6,227,855股(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20,861,959股)。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5名,代表股份523,872,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77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498,662,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25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25,210,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1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3人,代表股份25,220,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2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9%;反对370,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弃权23,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24,82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00%;反对370,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8%;弃权23,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

2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6,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6%;反对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0%;弃权2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4%。

2.02发行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9,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9%;反对36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2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99%;反对36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6%;弃权2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2.03发行规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8,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8%;反对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2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6,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76%;反对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0%;弃权2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2.04发行对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8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1%;反对364,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27,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2.05定价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9,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9%;反对366,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2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99%;反对366,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弃权2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2.06发行及上市时间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9,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0%;反对367,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弃权2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7,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9%;反对367,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5%;弃权2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

2.07发售原则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9,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0%;反对36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2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24,827,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9%;反对36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496%;弃权2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对369,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弃权25,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5,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7%;反对369,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0%;弃权25,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5,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2%;反对3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弃权2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3,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58%;反对3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4%;弃权2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6,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反对36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弃权2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51,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7%;反对365,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79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13%;反对365,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8%;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6,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365,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30,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4,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99%;反对365,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8%;弃权30,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8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反对361,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弃权30,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8,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57%;反对361,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0,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逐项审议《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9.0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15,62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63%;反对6,18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9%;弃权2,058,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97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112%;反对6,18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87%;弃权2,058,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2%。

9.0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60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0%;反对2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30,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953,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98%;反对2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4%;弃权30,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8%。

9.0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596,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2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38,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944,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61%;反对23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4%;弃权38,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5%。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3,476,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368,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824,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8%;反对368,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3%;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32,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9%;反对1,59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1%;弃权4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58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964%;反对1,59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0%;弃权4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5%。

12.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523,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5%;反对61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弃权731,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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