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吕桂霞女士、张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