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皓审字[2025]00000924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37,325.61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0,341,744.71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053,074.65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623,560.73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437,325.61 | 43,933,703.90 | 30,151,348.9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80,341,744.7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13,623,560.7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3,507,459.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 否 |
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4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924号);
2.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3.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4.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