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1号),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72,57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136,218.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517,145.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619,073.2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7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5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30,5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305,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3,891,095.27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608,904.7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4月14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3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1 | 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 | 38,000.00 | 34,850.00 |
2 | 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 9,000.00 | 9,000.00 |
3 | 宁波安集新增2万吨/年集成电路材料生产项目 | 8,000.00 | 6,000.00 |
4 | 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基地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 11,000.00 | 11,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00.00 | 22,200.00 |
合计 | 90,000.00 | 83,050.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审议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