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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规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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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