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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廷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周廷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驰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周廷栋,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华大学教授。1995年7月至今历任西华大学材料学院教师、研究员、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务、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周廷栋161600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专门委员会名称应出席 (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周廷栋审计委员会99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提名委员会2200
战略委员会000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上市,并在上市后按规定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

(一)会议表决情况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并按要求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本人除对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议案回避外,其余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也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并就公司业务情况、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

(四)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专业意见,并落实相关建议,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及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或欺诈行为,并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公司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六)聘用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舒玉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请舒玉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本人对舒玉良先生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方面进行审核后,认为其符合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任职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其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8月,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梁迪飞先生、谢建良先生、张东先生、姚瑶女士及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周廷栋先生、赵海波先生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及技能、独立董事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认为前述人员符合董事的任职要求。

2024年8月,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届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方面进行审核后认为拟聘任人员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制度及审议程序符合《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廷栋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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