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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司代码:688708 公司简称:佳驰科技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姚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舲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1,00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5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佳驰科技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驰有限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佳骋电子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佳驰康电子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佳科志新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佳创众合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文琮迎曦重庆文琮迎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航空工业、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科、中国电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九洲控股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期、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MMS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Electronic Magnetic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Structures,简称EMMS),是指具备控制电磁辐射与散射、力学承载等功能结构一体化特性的材料与结构,广泛应用于武器装备隐身、电子产品电磁兼容等
隐身技术隐身技术是指降低或改变武器平台等目标电、磁、声、光等特征信号的技术,提升武器平台的生存和作战能力
隐身维护隐身维护指隐身武器装备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对部分隐身材料更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对隐身材料进行及时维护维养,确保隐身武器装备隐身性能
低频超宽带低频雷达主要是指雷达工作在UHF/VHF的工作频段。目前低频超宽带主要是指EMMS工作在0.35GHz~18GHz,即P、L、S、C、X、Ku波段
多频谱兼容多频谱兼容主要是指EMMS具备可见光,红外,激光,毫米波、厘米波、米波雷达等频段隐身能力
薄型轻量化薄型轻量化主要是指EMMS具备厚度薄、重量轻的特性
电磁兼容电磁兼容是指设备在其电磁环境可正常运行,且不对其他设备产生过高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RCS雷达截面积(Radar Cross Section,简称RCS)是目标在雷达接收方向上雷达信号反射功率的度量,一个目标的RCS等于单位立体角目标在雷达接收天线方向上反射的功率(每单独立体角)与入射到目标处的功率密度(每平方米)之比
电波暗室电波暗室是一种通过电磁屏蔽和吸波材料构建的封闭测试环境,旨在模拟自由空间条件,在特定频段

内消除外部电磁干扰并抑制内部电磁波反射,从而为RCS测试、电磁兼容测试(EMC测试)、天线性能测量、射频设备辐射评估等提供高度可控且可重复的实验环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佳驰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Chengdu Jiachi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C 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瑶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9年5月2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西区3号园区5号厂房A2变更为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11730
公司网址http://www.cdjc.com.cn/
电子信箱jiachizqb@cdjc.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卢肖杨柳青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电话028-87888068028-87888068
传真028-87888068028-87888068
电子信箱jiachizqb@cdjc.com.cnjiachizqb@cdjc.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金融时报(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www.chinadaliy.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佳驰科技688708不适用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胡海波、尹立红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洋、张津源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4年12月5日-2027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956,849,764.84980,843,034.40-2.45768,975,88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11,443.91563,700,530.14-8.23484,087,29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7,668,907.08522,706,819.51-4.79451,724,936.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089,189.77320,419,535.1429.86199,081,060.07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09,912,761.271,689,836,925.2089.951,126,136,395.06
总资产3,649,181,998.161,977,005,893.4684.581,398,721,709.6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2381.5658-9.071.34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2381.5658-9.071.34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6971.4520-5.671.25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4640.04减少14.58个百分点53.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937.12减少12.63个百分点50.2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158.86增加0.29个百分点5.73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发展平台期,隐身功能涂层、隐身功能结构件等批产产品进入平稳阶段,同时布局了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电波暗室总体设计集成及关键吸波材料、隐身维护产品三大新产品方向,新产品处于研制布局阶段,进展顺利,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度相当。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及其他偶发业务带来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影响净利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有所增加,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影响净利润。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86%,主要系应收票据解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9.95%和84.58%,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均同比下降,主要系净资产增长幅度高于净利润增长幅度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38,291,966.98229,938,608.21220,530,708.18368,088,48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41,933.10135,618,360.02108,872,195.04196,978,95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3,000,684.49126,736,822.35107,182,306.31190,749,093.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71,366.82181,426,492.7130,170,586.75103,320,743.4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4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8,000.71七、758,340,003.78-253,877.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5,362,658.90七、6735,651,925.0231,733,416.4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209,591.20550,840.0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7,771,932.45七、67-3,974,734.51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9,984.42七、74、753,449,753.12100,887.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9,795.20七、67140,798.91930,547.78
减:所得税影响额3,393,864.596,798,361.404,674,185.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9,642,536.8340,993,710.6332,362,362.8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简称EMMS)提供商,致力于引领和推动我国EMMS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国防安全及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公司坚持“技术为本、客户为先”的经营理念,秉承“创新、务实、高效”的企业精神,促进军民两翼协同发展,规划了“夯实基础”“快速爬坡”“全面发展”三个战略发展阶段,并正在沿着规划努力践行和持续发展。2024年1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完成了“快速爬坡”战略发展阶段的历史使命,进入“全面发展”的战略发展阶段。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举措及成果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体经营实现稳步发展

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64,918.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04%,财务状况稳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84.9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1.1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766.89万元。

(二)新战略布局方向取得突破性进展

公司深耕EMMS领域技术自主创新和工程化应用,在新一代电波暗室领域及隐身维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新一代电波暗室方面,公司已经完成新一代电波暗室用EPP吸波材料研发和暗室系统集成设计能力构建,可提供暗室系统总体集成建设服务及关键吸波材料产品,公司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在低频性能、使用寿命、运维成本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同时吸波材料阻燃性能优异,市场应用前景广泛。

在隐身维护领域方面,公司结合客户需求,持续研发隐身维护产品,同时与某单位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隐身维护领域开展多维度合作,打造“战机隐身4S店”。

(三)技术研发持续突破

公司坚持技术为本、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费用为8,759.86万元,公司持续夯实隐身功能涂层优势,大力创新发展隐身功能结构件,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研发取得积极进展。

(四)人才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持续加强校园招聘、加强核心骨干培养,2024年公司研发人员持续增长,研发人员占比

33.18%,已经形成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队伍,员工人才结构持续优化。

(五)资本市场融资情况

2024年12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8,347.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70.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276.44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有力的支撑了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和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六)募投项目建设推进顺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并加快建设进度,建设进展顺利,该募投项目建设已进入调试和收尾阶段,EMMS领域更为先进的生产和测试能力正在形成。募投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加速构建EMMS领域国内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测试检验能力等核心能力链。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围绕EMMS产业发展的产品主流和技术前沿,坚持自主创新,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实现自主可控,全面覆盖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以及电子信息领域电磁兼容材料等在内的产品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公司提供的EMMS产品在低频超宽带、多频谱兼容、薄型轻量化等方面具有行业显著的技术优势和特色。

2.主要产品情况

(1)主要产品类型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电磁兼容材料。其中,隐身功能涂层材料是具有吸收电磁波功能的材料,涂覆于武器装备表面后可降低其雷达散射截面,主要用于隐身武器装备及其部件的表面;隐身功能结构件是兼具电磁吸收和高强度特性的结构型材料,主要用于武器装备中需要结构功能和隐身功能一体化的关键部位;隐身维护材料主要用于隐身武器装备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对部分隐身材料更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对隐身材料进行及时维护维养,确保隐身武器装备隐身性能;电磁兼容材料是具有电磁吸波功能的材料,可有效解决设备内部、设备之间的电磁干扰,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

(2)新开拓领域产品或服务类型

新开拓领域产品或服务主要包括新一代电波暗室测试系统的总体集成设计及建设、关键吸波材料产品,以及对外提供测试服务。电波暗室是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测试的重要能力手段之一,是持续推动高端武器装备,以及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发展的重要测试能力。

电波暗室主要应用于隐身战机、电子对抗、卫星通信等型号装备雷达散射截面积测试、天线性能测试等;以及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智能汽车天线、无人机天线、手机电脑等电磁兼容性及天线性能测试等。公司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及关键吸波材料在低频性能、使用寿命、运维成本等方面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同时材料阻燃性能优异。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建设了紧缩场RCS暗室及低频同轴反射率测量系统等系统,成功取得CNAS实验室认定,具备对外提供测试服务能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技术为本、客户为先”,自主研制EMMS产品,服务国家国防安全、民用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需求的经营模式,通过持续技术创新获得市场和效益。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EMMS的研发、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业务,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制的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电磁兼容材料产品取得收入。

(1)军用产品

军用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型号武器装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差异,产品需经过严格的产品验证试验,定型后批量生产销售。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军品订单:

1)公司参与客户的产品技术方案论证或预研项目,根据武器装备技术要求进行针对性研发,通过“试制-定型-批产”流程后,成为军品合格配套供应商;

2)公司通过参与军工企业、军工科研院所及部队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获得产品承研、承制资格;

3)公司基于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进行自主研发,并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

军用产品分为研制阶段、批量生产阶段。研制阶段的产品主要用于客户验证、试验、试测及定型,客户需求量较小;验证定型后,军方正式批量列装,需求量大幅增加。

(2)民用产品

公司民用产品主要用于电子信息行业,主要通过两类方式取得订单。一是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方式,取得合格供应商资质;二是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订单。

2.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订单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进度,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实施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供应商历年考核结果,以市场化原则选择供应商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实施供应商评价管理工作。公司采购部组织质量部等部门开展供应商年度考核,公司按照标准的评价体系(QPSD)对合格供应商复评,即质量(Quality)、价格(Price)、服务(Service)、交期(Delivery),考核结果将作为次年准入管理和采购的参考依据。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以客户订单为导向,结合客户未来需求、市场趋势预判、历史销售经验等信息,综合制定生产计划。

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均为定制化产品,不同武器装备所使用的产品在技术指标上存在差异。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前期进行长时间的定制化研发,经试验验证后产品定型。产品定型后,公司依据前期研制过程中形成的制造流程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电磁兼容材料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前期需开展技术方案论证,研制过程逐步确定技术方案。产品定型后,公司根据技术方案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制,取得定型批产产品,收入主要来自于定型产品的销售。公司主要客户为武器装备主机厂、军工集团下属配套军工单位和行业头部企业,客户明确且集中度高,因此采用直销模式。

军用产品方面,对于未批产定型的产品,公司销售主要通过参与客户组织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进行;对于已批产定型的产品,基于军品保障要求及保密性考虑,通常由研发企业作为定型后保障生产的供应商,采用配套供应模式。

民用产品方面,公司的销售策略为研发前沿产品,并通过技术优势主动拓展行业头部客户,以技术优势为核心,持续拓展民用蓝海市场。

5.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模式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主要包括以国家重点重大型号需求为牵引的应用项目研发和领域发展为导向的自选项目研发两类。

应用项目研发是公司基于客户装备或产品的整体技术指标要求进行的研发,从开发设计、原材料选取、材料设计与研制、制造工艺选取、质量性能测试等方面同步开展研发工作,以满足产

品设计特性、工艺稳定性及可靠性、生产成本效用比等要求。公司已参与了国内各大军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多个型号的应用研发工作,并在部分型号上实现批量应用。

自选项目研发是公司基于军用及民用市场需求或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的自主研发,一方面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研发和生产效率、改善产品成熟度等方面进行技术研发工作;另一方面,公司时刻关注行业前沿科技动态,通过开发前沿技术,以维持技术水平领先,同时向下游客户推荐产品试用,拓展产品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保持科研敏锐度与创新能力。

(三) 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隐身材料行业

隐身技术是指降低或改变武器平台等目标电、磁、声、光等特征信号的技术,可降低武器装备可探测性,使其难以被发现、跟踪、识别和攻击,能有效地提升武器平台的生存和作战能力。隐身性能是新型战斗机等高技术武器装备最主要的特征和关键能力,凭借其隐身特性可以对非隐身战机形成压倒性的战术优势。隐身技术主要包括外形技术、材料技术等。外形技术是通过武器装备的外形设计尽量降低雷达散射截面,但因受到战术技术指标和环境条件的限制,完全理想的外形设计存在较大难度,因此隐身材料成为隐身技术的关键。隐身材料可使飞行器在不改变外形结构、气动特性的情形下直接应用,大大降低飞行器的信号特征,提高其生存能力。隐身材料是提升武器装备隐身能力的重要技术途径。

根据成型工艺和承载能力,隐身材料主要包括隐身涂层材料、隐身结构件。隐身涂层材料是将吸收剂分散在高分子材料粘结剂中,采用喷涂、涂刷等方法施工,经常温固化后形成涂层材料。隐身涂层材料无需改变武器装备外形结构,适用于复杂表面的装备,量大面广,具有广泛的市场应用背景。隐身结构件是在先进复合材料的基础上,将吸收剂分散在特种复合材料中,经严格的电磁结构性能一体化规划设计,采用多轴机加或3D打印精密成型制造而成。与隐身涂层材料相比,隐身结构件兼具隐身能力和承载能力,具有良好的低频超宽带吸波性能,主要应用于机翼前缘、机身边缘等需要结构承力和隐身功能一体化的关键部位。

相关武器装备对隐身材料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比较高、定制化程度高,需要预先进行大量的研制工作和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才能成为相关型号用材料的合格供应商,这决定了隐身材料行业的行业进入壁垒和产品研制壁垒较高。

2.电磁兼容材料行业

电磁兼容性是指设备在其电磁环境可正常运行,且不对其他设备产生过高的电磁干扰的能力,要求设备具备两方面能力:一是对其运行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具有一定程度抗扰性,以避免被其他设备干扰;二是在运行过程中自身产生的电磁干扰可控,避免干扰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电磁兼容主要是为了保证不同设备可共同运行。

电子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各类电子终端系统向高频化、小型化、多功能、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现代电子设备的功能模块逐步增加、信道频段成倍展宽,系统集成性逐步增强,模块间、信道间、设备间的电磁干扰问题凸显。一方面,由于内部线路和元器件高度集成化,电子部件数量急剧增长,设备内部电磁干扰问题愈发突出;另一方面,由于诸如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各类电子设备逐渐增多,运行环境中的设备密度不断提升,设备间的电磁兼容问题日益显著。

电磁兼容材料具有吸波功能,可从根本上解决电磁兼容问题,且具备“轻、薄”的优点,符合电子设备小型化趋势,已成为解决电磁干扰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未来趋势。

由于该行业产品具有多样性、复杂性,需要根据不同环境设计吸波材料配方和电磁参数频谱特性,不同产品生产工艺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人员在掌握多学科理论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需长时间的实践经验才可实现基础理论的工程化转化。行业内具有产品应用经验的企业较少、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亦不足,行业内人才短缺,研发团队的培养也成为重要的壁垒。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EMMS提供商,致力于引领和推动我国EMMS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国防安全及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公司围绕EMMS产业发展的产品主流和技术前沿,坚持自主创新,打破国外技术封锁,实现自主可控,全面覆盖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以及电子信息领域电磁兼容材料等在内的产品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公司提供的EMMS产品在低频超宽带、多频谱兼容、薄型轻量化等方面具有行业显著的技术优势和特色。同时,公司新布局了新一代电波暗室总体设计集成及关键吸波材料产品,公司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在低频性能、使用寿命、运维成本方面有显著优势,关键吸波材料阻燃性能优异。

公司在邓龙江院士的带领下,凝聚了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人才队伍,自主培育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四川省级青年人才4人、成都市级青年人才若干,建有“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四川省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电磁兼容材料与测试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及四川省科技创新平台,承接了国家级、省部级EMMS领域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突破了EMMS产品的“薄型化”和“超宽带”等关键技术瓶颈。在国防安全领域,公司研制的我国战机“两代”隐身材料,已批量应用于我国第四代、第五代战机等重大重点型号工程。在民用电子信息领域,公司研制的电磁兼容材料产品,在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电子产品中推广应用,公司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得到客户及行业积极认可,市场布局快速推进。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解决了EMMS行业系列重大难题,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成果奖项。

(三)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隐身材料行业

(1)低频超宽带化

随着飞行器、舰船的隐身性能的不断提升,传统的雷达技术已经无法对抗各类隐身武器,因此对新型雷达技术的研究逐渐展开,性能优异的低频超宽带雷达逐渐兴起。低频超宽带雷达的低频特性可以探测隐蔽目标,而其超宽带特性可以得到较高的距离向分辨率,具有较强的探测能力,该新型雷达已严重影响了传统隐身技术的隐身效果。目前各类雷达隐身材料普遍存在低频吸波机制单一、隐身效果差的问题,为了满足现代战争的需要,低频超宽带已成为隐身材料的发展趋势。

(2)多频谱兼容化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武器装备可能同时面临来自红外探测器、各种频段雷达、激光雷达等多频带侦察仪器的探测,单一的隐身功能已经无法满足应用需求,多频谱兼容的隐身材料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多频谱主要包括两个方向。一是在单一隐身功能基础上向更宽频段扩展,比如红外隐身兼顾中红外和远红外波段,雷达隐身在实现重点探测频段隐身的同时向更低频点隐身扩展;二是多种隐身功能的兼容,比如雷达和红外兼容、雷达、红外和可见光兼容以及红外和激光兼容隐身等。后者研制难度更大,也是未来隐身材料重要发展方向。

(3)薄型轻量化

薄型化和轻量化一直是武器装备的发展方向。隐身材料的薄型化和轻量化有助于降低武器装备整体重量,可有效提升飞行器的航程和载荷,对航空装备的意义尤为重大。目前,现有的隐身材料仍然存在厚度大、重量重的问题,薄型化和轻量化是隐身材料的发展趋势。

(4)多功能化

武器装备所面临的战场环境恶劣,隐身涂层的物理性能极为重要,如早期的B-2隐身轰炸机,每次飞行需要数日的涂层维护工作,大大影响了作战效能。在现代战争中,隐身武器装备除了面临探测威胁外,还可能受到腐蚀、雷击、核污染、高温、碰撞等特殊环境影响,因此对隐身涂层提出了多功能的要求。目前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家均已开展相关研究,并已陆续应用于弹头等武器装备,多功能是隐身材料的重要发展趋势。

2.电磁兼容材料行业

(1)集成化电磁兼容问题日益突出,消费电子电磁兼容材料应用市场空间广阔

消费电子领域的电磁兼容材料需求最为突出,主要包括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设备。一方面,随着芯片技术和加工工艺的提升,厚度、重量等参数已成为手机、穿戴设备等电子设备的重要竞争指标,各类消费电子设备轻薄化趋势凸显;另一方面,随着5G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等设备的传输速率、信号强度均显著提升,内部电磁兼容问题愈发严重。由于消费电子市场的竞争激烈,为保持产品的竞争力,该领域对电磁兼容材料的需求尤为突出。

(2)汽车电子新兴领域快速发展,进一步拓展电磁兼容材料应用空间

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和激烈竞争极大地促进了各类电气、电子和信息设备在汽车上的广泛应用,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已成为汽车发展的主要趋势,电子设备广泛应用于汽车发动机控制系统、自动变速系统、制动系统、调节系统以及行驶系统中。

随着汽车的电子化发展,其内部的电子设备、无线通信设备和电控系统不断增加,其电磁兼容问题也逐渐显现。由于汽车事故会对人员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该领域的电磁兼容问题已受到重点关注。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程度的持续加深,电磁兼容材料市场规模也将迎来提升。

(3)薄型轻量化、超宽带电磁兼容材料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具备国际市场扩展能力

电磁兼容材料随着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应用,薄型轻量化、超宽带电磁兼容材料将迎来广阔的机遇。根据Markets and Markets统计,全球电磁兼容材料市场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2020年市场规模约为68亿美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82亿美元。

3.电波暗室行业

(1)自主创新将成为电波暗室技术发展主流,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将成为趋势

国内外研究者在电磁辐射控制机理、材料制备、测试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与国外相比,国内的起步较晚,在不少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国内有关飞机、卫星和智能汽车等整机测试的大型暗室数量和能力不足,亟待建设。国内吸波材料技术在吸波性能和阻燃等性能方面与国外公司存在差异。此外,国内外暗室的执行性技术要求和标准化依据等也存在差异。因此,电波暗室的整体自主创新将成为发展主流。

(2)电波暗室是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测试的重要能力手段之一,是持续推动高端武器装备,以及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产品发展的重要测试能力。

军用方面,如RCS紧缩场测试系统,是研制隐身战机至关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设施,是促进隐身技术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测试能力。民用方面,如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和OTA(Over The Air)测试系统,是未来新能源智能汽车高可靠性和高智能化的必要基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聚焦吸波材料的持续创新,实现低频吸波性能和阻燃等综合性能的突破

作为电波暗室主要性能保障的高性能暗室吸波材料,长期被国外公司垄断。优异的低频吸波性能和阻燃等长期安全使用性能等将成为新一代电波暗室技术发展主流。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本,以产品研制为核心,经长期的自主研发,突破了多项技术瓶颈,已全面掌握EMMS的材料设计技术、评价技术、仿真技术、测试技术、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核心技术;报告期新增2项新一代电波暗室相关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技术来源应用产品所处阶段核心技术应用的生产环节
1薄型雷达吸波涂料设计和制备技术针对雷达吸波涂料“薄型化”需求,通过设计和工艺的优化,解决薄型涂层的吸波性能难题该技术通过设计吸收剂、粘结剂、涂料助剂等组分的配方,改进涂层材料的制备工艺工序,结合特殊的施工工艺设计,在保持优良力学性能的基础上,大幅减少了涂层材料的厚度,实现涂层薄型化自主研发隐身功能涂层材料批产多频谱功能制备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技术来源应用产品所处阶段核心技术应用的生产环节
2低发射红外涂料设计和制备技术针对低发射红外涂料性能要求,通过优化配方和工艺,解决了低发射红外涂料低发射率难题该技术通过设计材料体系的填料、颜料、粘结剂、助剂等组分的配方,进一步改进制备工艺设计,在保持优良力学性能的基础上,实现了红外涂层材料的低发射率自主研发隐身功能涂层材料批产多频谱功能制备
3多频谱兼容功能涂料一体化设计和制备技术针对隐身功能涂层的“多频谱”需求,解决多频谱涂料的兼容性问题该技术基于材料组分配比及体系的一体化设计,通过设计填料、粘结剂、助剂等组分的配方和制备工艺,结合电磁场的仿真设计,实现了具备多频谱吸波性能的功能涂料制备自主研发隐身功能涂层材料批产多频谱功能制备
4宽带功能型XXX设计与制备技术通过XXX多层材料的体系设计与结构设计,实现了宽带隐身贴片的制备该技术通过改进填料、粘结剂、助剂等组分的配方,优化XXX制备工艺,制备了宽带吸波XXX系列产品,具有红外、雷达等波段的隐身效果自主研发隐身功能涂层材料批产、在研多频谱功能制备
5高性能多组分复合吸收剂制备技术吸收剂制备技术,解决了单组分吸收剂谐振特性单一、吸波带宽窄的技术难题该技术基于对吸收剂、分散剂、改性剂等成分的几何形貌、极化特性等影响因素分析,通过优化物理混合、分散等工艺参数,提高了复合吸收剂电磁参数的频响特性自主研发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电磁兼容材料批产、在研核心吸收剂制备、关键吸收材料制备
6超宽带非线性梯度渐变吸波蜂窝制备技术该技术实现了超宽带、高吸收非线性梯度渐变的吸波蜂窝材料制备该技术以芳纶蜂窝为基体材料,采用自研高性能多组分复合吸收剂,结合自动化制备系统,研制了高低频兼顾的超宽带、高吸收非线性梯度渐变吸波蜂窝材料。该技术制备的蜂窝材料产品亦具备耐高温、抗霉菌、耐盐雾、耐湿热等环境耐候性自主研发隐身功能结构件批产关键吸收材料制备、多功能蒙皮制备
7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设计技术该技术为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的关键设计技术该技术基于对探测信号在武器装备上散射特性的研究分析,针对不同频段、不同极化状态的探测信号,有效抑制结构表面行波散射、边缘绕射和镜面散射等,建立低可探测电磁模型,提升了研发效率,缩短了研制周期自主研发隐身功能结构件批产复合成型及表处理
8高精度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制备技术该技术用于解决隐身功能结构件工艺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技术难题该技术通过突破大尺寸薄膜材料制备工艺、超宽带吸波蜂窝材料的梯度匹配设计、异形复合材料高精度加工等关键技术,研制出一系列高精度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解决了隐身功能结构件工艺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技术难题自主研发隐身功能结构件批产、在研复合成型及表处理
9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测试技术该技术用于解决低可探测隐身功能结构件的测试难题该技术通过设计测试载体、修复部件和载体连接处的电磁缺陷,进一步降低测试载体对测试结果的影响,以保证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自主研发隐身功能结构件批产、在研复合成型及表处理
10超高磁导率磁性薄膜动态磁取向技术该技术为片状化吸收剂平行取向排布技术,可进一步提升磁性薄膜材料磁导率该技术通过动态磁取向技术的开发,实现了片状化吸收剂完全平行取向排布,有效提升了磁性薄膜材料磁导率,为电子设备的多模块集成、器件小型化提供了技术支持自主研发电磁兼容材料批产、在研电子浆料制备、流延涂布成型、模切成型
11多组分耐腐蚀硅胶吸波贴片流延制备技术该技术为硅胶吸波贴片实现大规模批量卷材制备,实现了硅胶吸波贴片在大型设备中的应用该技术通过优化产品配方和制备工艺,实现了硅胶吸波贴片的大规模批量卷材制备。应用该技术研制的硅胶贴片具有疏水特性,耐高温、耐腐蚀,应用于极端环境电子设备制造自主研发电磁兼容材料批产流延涂布成型、背胶覆膜
12水系高磁导率超薄磁性该技术为基于水性浆料体系的高磁导率磁性基板制该技术通过研发高磁导率磁性基板关键材料,解决天线抗干扰、小型化等问自主研发电磁兼容材料批产流延涂布成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技术来源应用产品所处阶段核心技术应用的生产环节
基板制备技术备技术,实现了安全环保的工艺平台设计题,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实现了高磁导率磁性基板的国产化替代
13新一代暗室用阻燃EPP吸波角锥设计与制备技术该技术解决了新一代EPP暗室吸波材料的吸波性能和阻燃性能相互矛盾的技术难题该技术通过对EPP粒料改进优化,制备出了可热蒸汽模塑成型的阻燃EPP粒料,使本身易燃的EPP角锥吸波材料同时具备突出的阻燃特性和高反射损耗特性自主研发电波暗室批产EPP粒料制备、热蒸汽模塑成型
14暗室吸波材料低散射布局技术针对暗室材料布局低散射需求,通过仿真分析和布局优化,实现了暗室材料低散射布局,有效防止性能过剩,降低成本该技术通过理论计算、仿真设计及测试实现暗室散射系统化研究,实现了暗室材料优化布局,在不增加静区散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材料成本。自主研发电波暗室批产电波暗室设计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获奖年度项目名称奖励等级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018高磁导率磁性基板关键技术及产业化二等奖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24年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于2024年9月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9811926
实用新型专利855542
外观设计专利1232
软件著作权2222
其他(商标)001716
合计501719688

注:“其他(商标)”累计获得数16个中,佳骋电子累计获得数为3个。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87,598,619.2886,864,110.570.85
资本化研发投入--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87,598,619.2886,864,110.570.8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158.86增加0.2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YF021///研制阶段完成相关复合材料的力学性能分析,电性能设计相关复合材料工艺方案制定及批次稳定性控制国内领先水平航空、电子、舰船等领域
2YF022///研制阶段利用软件进行模拟,得出薄膜产品的本征电磁性能以及应用上的性能要求,实现薄膜类产品在宽频带应用场景上拥有最优的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电子、舰船等领域
3YF023///研制阶段完成多款XX维护材料的研发与试制,实现在XX维护材料市场的突破和关键技术掌握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YF027///研制阶段

完成XXX行波抑制贴片

研制,并能提供结构样件,同时研制方案可作为公司内部技术积累并可应

用于其他产品

国内领先水平航空、舰船领域
5YF031///研制阶段围绕未来XXX装备对XXX结构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XXX制备和高精度加工研究,并通过测试验证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未来战机、无人机、巡航导弹等武器装备
6YF033///研制阶段提升XXX性能,实现国内领先水航空领域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XXX优化,同时满足结构强度要求,以及验证工艺设计及制造
7YF034///研制阶段针对XX吸波材料开发,满足客户需求;同时通过此次全面的尖锥型号开发,为公司在暗室吸波材料提供更加丰富的型号系列化产品国内领先水平电子领域
8YF038///研制阶段提升设计能力,实现功能结构一体化成型,达到XXX的程度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9YF039///研制阶段研制的蒙皮结构能够用于提升装备的XXX隐身性能,并兼具结构承载、结构连接的功能,满足装机交付要求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10YF042///研制阶段研制的行波抑制薄膜能够灵活运用在XXX上,降低XXX等非终端威胁,提高XXX隐身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11YF043///研制阶段能够自主设计制造暗室关键组件,为暗室整体设计制造奠定基础国内先进水平电子领域
12YF046///研制阶段研制的耐XXX贴片能够在恶劣XXX下实现装备的快速修复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13YF047///研制阶段研制的XXX吸波面板/围框降低XXX下的电磁散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射,实现飞行器隐身性能的提升
14YF050///研制阶段实现XXX电性能和力学性能的稳定性提升国内先进水平航空领域
15YF051///研制阶段有效降低XXX的XXX,提升新一代飞行器的隐身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16YF052///研制阶段实现暗室被测件尺寸有效增大,提升暗室测试产品的竞争力,提升集成系统建设能力,保障研发测试进度国内领先水平电子领域
17YF053///研制阶段研制的XXX,大幅缩短维修时间,实现吸波涂层的快速修复,从而提高作战飞行器的战备完好性和快速出动能力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18YF054///研制阶段实现EPP暗室吸波材料的体阻燃,解决客户对火安全的疑虑,打开新的市场国内先进水平电子领域
19YF055///研制阶段实现飞机表面XXX的显著控制,提升飞机的整体隐身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0YF057///研制阶段研制的产品可有效抑XXX,装载XXX可提升飞机的XXX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1YF058///研制阶段通过贴片的使用XXX等XXX威胁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2YF059///研制阶段通过该清洗剂的使用,国内先进水航空领域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XXX,同时XXX缩短维护时间
23YF060///研制阶段满足武器装备以及XXX的XXX需求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4YF061///研制阶段通过该涂料的应用能有效改善XXX,拓宽XXX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5YF062///研制阶段研制出XXX吸波涂料,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6YF063///研制阶段具备XXX的材料设计能力国内先进水平航空领域
27YF064///研制阶段可以形成适用XXX的吸波材料,有助于公司拓宽材料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8YF065///研制阶段应用于XX部位,降低其在XXX的电磁散射,提升XXX的XXX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29YF066///研制阶段形成适用更多场景的吸波材料系列,有助于公司拓宽吸波材料的研究方向国内领先水平航空、电子、舰船等领域,飞行器、水面舰艇、地上装备等军事目标上
30YF067///研制阶段通过XX设计、XX处理、XX制备工艺等几大关键技术,实现集电磁性能、力学性能、XXX性能于一体的吸波XXX的研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31YF068///研制阶段设计并制备出一款XXX的吸波涂料,具有良好的吸波性能、力学性能及XXX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32YF069///研制阶段设计并制备出一款XXX雷达吸波涂料具有良好的吸波性能、XXX及XXX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33YF070///研制阶段在XX精确控制的前提下,需具备优异的电性能,同时满足相应的力学性能、XXX性能和应用性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34YF071///研制阶段XXX应具有良好的XX吸收电磁波能力,提高复合材料结构的XX性能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35YF072///研制阶段在保证天线电性能、结构强度和环境适应性的条件下,提高天线的XXX性能,提升我司工艺设计能力,结构制造能力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36YF074///研制阶段完成XXX定型,达到XXX技术指标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37YF075///研制阶段PK胜利,获得XXX资格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38YF076///研制阶段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新型XXX结构,并进行XXX性能评估,达到XXX要求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39YF077///研制阶段开发XXX技术,为后续XXX项目提供XXX技术支持,实现技术更迭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0YF078///研制阶段提升XXX技术水平,达到XXX技术指标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1YF079///研制阶段达到XXX技术指标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2YF080///研制阶段填补目前XXX的空白,可大幅缩短涂料类XXX,拓宽公司产品领域,进行XXX技术布局和储备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3YF081///研制阶段提高XXX技术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在XXX方向的优化和需求升级,该系统可大幅提升XXX,缩短研发周期,提高XXX迭代能力国内领先水平电子领域
44YF082///研制阶段开展XXX材料研制,实现集电性能、力学性能和XXX性能于一体的XXX,为研制XXX型号所需的XXX奠定典型基础国内领先水平航空、电子、舰船等领域
45YF083///研制阶段应用于XXX结构件中,主要功能为XXX、提升XXX性能等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46YF084///研制阶段形成稳定XXX,以满足产品XXX要求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7YF085///研制阶段研制出XXX结构处XXX的XXX且电性能XXX的吸波XXX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8YF086///研制阶段研发出电性能优异且XXX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49YF087///研制阶段XXX优于其他竞争单位,通过XXX,获得XXX国内领先水平航空领域
50YF088///研制阶段自主研发电磁功能材料XXX测试系统,为XXX提供可靠的XXX支撑,解决XXX问题国内先进水平电子领域
合计////////

注:以上在研项目为截至报告期末的在研项目。

情况说明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以上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22,536.38万元,本期投入7,806.45万元,累计投入15,135.9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免于披露相关项目的分项金额。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4813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33.1832.07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3,048.622,487.40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1.3920.09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5
硕士研究生63
本科76
专科4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106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40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0
60岁及以上1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领先的平台优势、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优秀的人才队伍三个方面。

1.建成国内EMMS领域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公司已建成了“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四川省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电磁兼容材料与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及四川省科技创新平台,是国内在EMMS领域唯一的科技创新平台,能为人才集聚提供展示和发展的平台,为工程化、产业化应用提供转化基地。

2.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在EMMS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验证方面具有技术优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了26项发明专利,形成了14项核心技术,成功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落地,并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多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取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大成果奖项,产品在低频超宽带、多频谱兼容、薄型轻量化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3.培养了一支EMMS领域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

EMMS行业为新兴行业,行业内具有产品应用经验的企业较少,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亦不足,导致行业内的人才短缺,研发团队的培养也成为了行业的重要壁垒。公司在邓龙江院士的带领下,凝聚了一支在国内EMMS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且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研究和工程化经验,公司自主培养的青年技术人员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入选四川省特聘专家、成都市特聘专家等四川省、成都市各类人才计划。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所在技术领域变革性技术发展带来的风险

公司研制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系列产品主要致力于提升武器装备平台隐身能力的水平。由于现代各类光电磁探测技术及系统装备水平的快速发展,隐身技术将有可能发生突破性变革。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该领域技术及材料高强度研发投入,不坚持自主创新,则可能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行业是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产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担着技术开发和创新的职责,其稳定性是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非常注重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完善各项长期激励机制,将有可能产生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军工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国防装备供应体系具有高稳定性的特征,军工产品型号设计定型后,产品性能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需保持稳定。基于上述军品业务的特征,公司核心原材料需保持相对稳定。如果公司核心原材料供应商未来在产品价格、质量、供应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公司产品质量风险

军品用户对军品质量和可靠性有着严苛的要求,尽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仍可能出现产品质量和性能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同时,我国军工行业又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对产品一般都要求进行持续改进,公司产品也需要在批量生产中进行持续研发和改进,在持续的研发改进中,公司有可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对公司在业内的声誉造成重大冲击。

3.军工产品降价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减缓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的研制,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领域,最终用户为军方。随着产品本身生命周期的演进,成熟批量产品的阶梯性降价是必然商业趋势,有可能导致未来经营

业绩增速减缓。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坚持自主创新,持续推出新产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形成较好经营成果。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带来的周转和减值风险

公司所处军工行业,普遍具有项目研制实验周期长、货款结算程序复杂、结算季度集中等特点。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账面余额为116,907.68万元(未扣除坏账准备),合计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32.04%。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89.05%。未来如果下游客户推迟付款进度或付款能力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款项周转和减值的风险。

2.存货金额较大带来的周转及减值风险

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存货储备金额较大,且可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存货占用高,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另一方面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在日后经营中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动,适时加强生产、市场销售预测准确性和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建立有效的存货计划管理,合理制定采购计划,推进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快存货周转。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军工资质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我国从事军品生产的企业需要获取有关经营资质和资格认证,公司目前具备军品业务所必需的经营资质和资格认证。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获得上述经营资质或资格认证,则生产经营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军品审价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以军品为主,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隐身领域,军品业务收入中存在以合同暂定价结算确认的收入,公司与客户最终按军方审定价格结算,多退少补,暂定价与审定价的差额在最终定价的当期进行确认,调整为审价当期的营业收入。因此暂定价与最终审定价的差异,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未来,若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滑,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将有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秘密泄露的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将保守国家秘密置于工作的首位,采取各项措施防止国家秘密的泄露,但不排除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5,68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实现利润总额59,48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3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766.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7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56,849,764.84980,843,034.40-2.45
营业成本221,621,228.79226,509,218.39-2.16
销售费用8,672,588.068,058,612.077.62
管理费用41,471,525.9234,553,193.1020.02
财务费用-10,060,456.39-5,930,815.99不适用
研发费用87,598,619.2886,864,110.57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089,189.77320,419,535.1429.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93,340.89-62,182,028.86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2,918,263.00-901,500.00不适用
税金及附加12,154,999.6412,313,257.34-1.29
其他收益24,980,496.1337,554,676.26-33.48
营业外收入107,051.053,479,753.12-96.92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412.96万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3,491.13万元,主要系上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现金流入而本年未发生此类业务,以及本年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101,381.9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较去年同期减少33.48%,主要系政府补助和税金返还减少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较去年同期减少96.92%,主要系本年未发生厂房拆迁事宜,未产生拆迁赔偿款收入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5,68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2,162.12万元,同比减少2.16%。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隐身功能涂层材料589,967,813.40145,138,019.8375.40-4.490.33减少1.18个百分点
行业
隐身功能结构件行业342,660,781.1964,625,964.4681.149.9417.09减少1.15个百分点
电磁兼容材料及其他24,221,170.2511,857,244.5051.05-52.91-55.52增加2.8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隐身功能涂层材料589,967,813.40145,138,019.8375.40-4.490.33减少1.18个百分点
隐身功能结构件342,660,781.1964,625,964.4681.149.9417.09减少1.15个百分点
电磁兼容材料14,473,614.388,385,496.6442.06-48.94-58.00增加12.50个百分点
技术服务9,363,217.983,188,675.6365.94-59.40-52.21减少5.13个百分点
其他384,337.89283,072.2326.351,376.051,664.97减少12.0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956,849,764.84221,621,228.7976.84-2.45-2.16减少0.0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直销956,849,764.84221,621,228.7976.84-2.45-2.16减少0.0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涉及国家航空武器装备,根据保密要求,产销量情况豁免披露。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是否正常履行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隐身功能涂层材料KH001091,496,245,076.851,234,824,834.71398,031,603.57261,420,242.14/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隐身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原材料93,942,531.5164.7395,395,434.9765.94-1.52
直接人工20,924,210.8514.4219,642,143.5613.586.53
制造费用30,271,277.4720.8629,621,896.2220.482.19
合计145,138,019.83100.00144,659,474.75100.000.33
隐身功能结构件行业原材料41,182,425.3763.7231,745,708.8157.5229.73
直接人工9,854,385.5915.259,452,499.8917.134.25
制造费用13,589,153.5021.0313,995,470.8425.36-2.90
合计64,625,964.46100.0055,193,679.55100.0017.09
电磁兼容材料及其他原材料7,887,520.9266.5222,557,088.1984.62-65.03
直接人工1,806,751.3615.241,830,889.996.87-1.32
制造费用2,162,972.2218.242,268,085.918.51-4.63
合计11,857,244.50100.0026,656,064.09100.00-55.52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隐身功能涂层材料原材料93,942,531.5164.7395,395,434.9765.94-1.52
直接人工20,924,210.8514.4219,642,143.5613.586.53
制造费用30,271,277.4720.8629,621,896.2220.482.19
合计145,138,019.83100.00144,659,474.75100.000.33
隐身功能结构件原材料41,182,425.3763.7231,745,708.8157.5229.73
直接人工9,854,385.5915.259,452,499.8917.134.25
制造费用13,589,153.5021.0313,995,470.8425.36-2.90
合计64,625,964.46100.0055,193,679.55100.0017.09
电磁兼容材料原材料5,309,154.4363.3117,220,377.6886.24-69.17
直接人工1,201,224.4614.331,137,292.695.705.62
制造费用1,875,117.7522.361,610,019.258.0616.47
合计8,385,496.64100.0019,967,689.62100.00-58.00
技术服务原材料2,295,294.2671.985,320,672.1279.74-56.86
直接人工605,526.9018.99693,597.3010.40-12.70
制造费用287,854.479.03658,066.669.86-56.26
合计3,188,675.63100.006,672,336.08100.00-52.21
其他原材料283,072.23100.0016,038.39100.001,664.97
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
合计283,072.23100.0016,038.39100.001,664.97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1,006.2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5.1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不存在关联方销售额。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客户一64,816.9867.74
2客户二20,253.9821.17
3客户三4,626.534.84
4客户四763.730.80
5客户五545.060.57
合计/91,006.2795.11/

注:上述明细项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所致。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军工产品的专业配套供应商,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科研生产企事业单位。公司已批产隐身材料产品的应用装备主要在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组装,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所致。

前5名客户较上年同期新增客户五,2024年度销售额为545.06万元。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879.8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9.0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不存在关联方采购额。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一4,203.2418.94
2供应商二2,933.8213.22
3供应商三1,931.098.70
4供应商四1,026.864.63
5供应商五784.873.54
合计/10,879.8849.03/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5名供应商较上年同期新增供应商五,2024年度采购额为784.87万元。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8,672,588.068,058,612.077.62
管理费用41,471,525.9234,553,193.1020.02
研发费用87,598,619.2886,864,110.570.85
财务费用-10,060,456.39-5,930,815.99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089,189.77320,419,535.1429.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93,340.89-62,182,028.86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2,918,263.00-901,500.00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927,378,714.5352.82591,588,339.9829.92225.80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报告期产生净利润所致
应收票据192,493,995.695.27390,690,068.4219.76-50.7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商业汇票同比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900,093,908.6224.67538,665,431.7027.2567.10主要系下游客户资金结算特点所致
预付款项4,422,586.010.122,069,239.480.10113.73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1,334,413.840.046,781,342.390.34-80.32主要系收回期初搬迁补助款所致
存货114,704,958.303.1478,440,337.873.9746.23主要系随着新产品研制布局,相关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6,315.67-3,373,471.050.17-99.81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支付的中介费记入发行费用所致
固定资产243,443,076.496.67197,368,532.059.9823.34/
在建工程228,682,829.806.27134,784,500.966.8269.67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171,222.33----主要系本期租赁办公用房屋所致
无形资产22,064,528.050.6023,834,833.501.21-7.43/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76,821.640.298,992,894.190.4516.50/
其他非流动资产3,908,627.190.11416,901.870.02837.54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96,455,597.522.6446,760,106.912.37106.28主要系未到期的
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208,810,945.155.72115,185,144.815.8381.28主要系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2,249,000.880.062,965,063.140.15-24.15/
应付职工薪酬22,738,080.380.6220,918,436.421.068.70/
应交税费39,806,240.881.0947,800,885.032.42-16.72/
其他应付款1,734,079.830.052,458,926.660.12-29.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4,443.92----/
其他流动负债31,984,358.170.8810,242,354.210.52212.28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13,880.75----主要系本期租赁办公用房屋所致
递延收益35,312,609.410.9737,649,758.311.90-6.21/
递延所得税负债--3,188,292.770.16-100.00主要系本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数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3,876,262.673,876,262.67冻结冻结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使用受限原因:公司与四川蜀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产生合同纠纷,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根据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117执保1851号,冻结公司货币资金3,876,262.67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的相关分析。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万元)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00向佳驰科技出租厂房4,500.006,676.143,734.601,122.25-79.04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100.00销售电磁兼容材料相120.00257.09256.30--4.08
有限公司关产品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格局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的相关分析。

2、行业趋势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的相关分析。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面向国家国防建设和电子信息行业重大需求,以国家战略为导向,自主可控,一直致力于装备隐身、电磁兼容的技术研发,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为国家国防安全和电子信息产业转型提供高可靠、高质量的EMMS产品。

未来3-5年,公司将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发展机遇和重大需求,加强与国内EMMS应用行业优势头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布局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舰船领域重点型号和重点产品。坚持“技术为本、客户为先”的经营理念,秉承“创新、务实、高效”的企业精神,促进军民两翼协同发展,规划了三个战略发展阶段,并正在沿着规划努力践行和持续发展。在“全面发展”战略阶段,持续聚焦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实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全面落实公司技术、管理能力提升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战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人才梯队,持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致力于打造EMMS领域国际领先的高科技企业。

1、军品业务

在隐身功能涂层材料方面,公司将继续夯实基础,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促进产品的演进、迭代和优化;在隐身功能结构件方面,公司将着力实现隐身功能结构件重大能力提升;在隐身维护产品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隐身维护产品的研制,布局隐身装备维护的相关业务。

2、民品业务

公司将围绕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民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努力实现产品应用领域突破和重点产品突破。在应用领域突破方面,聚焦解决随着电子产品集成密度提升而带来的电磁干扰问题,结合公司电磁兼容材料产品特点,在车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兴汽车电子领域实现突破;在重点产品突破方面,聚焦市场需求,以技术优势为牵引,研发新的重点产品,在高端电磁兼容材料产品方面持续实现突破。

在重点产品方面,主要以新一代电波暗室系统集成建设,以及其关键吸波材料产品为抓手,力争提升我国电波暗室测试能力、建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进入发展平台期,市场基本盘稳定,市场开拓空间巨大。在军品方面,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纵向深度挖掘,积极挖掘航空领域成熟客户需求,围绕国家重大武器装备对隐身性能持续提升的要求,以技术引领为导向,开拓和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二是横向广度布局,积极开拓舰船、航天、兵器等领域市场,为各类隐身武器装备提供高性能指标产品和服务。在民品方面,一是以自主研发的新一代电波暗室为重点领域,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成为提供电波暗室总体集成设计服务和关键吸波材料产品的头部企业;二是积极布局电磁兼容解决方案业务,解决由于电子信息行业集成密度日益提升带来的电磁干扰问题。

2.技术研发计划

坚持“技术为本”,加大研发投入。由于EMMS领域的特殊性,EMMS领域的关键技术是“买不来的”,公司将持续加大“根技术研究”研发投入,确保技术领先性。在隐身功能涂层领域,持续夯实基础、快速优化迭代,确保技术优势;隐身功能结构件领域,围绕战机隐身性能持续提升的重大需求,加强技术研发,持续推出新形态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产品领域,积极研发适应多种环境需求的隐身维护产品,打通隐身维养维护各环节,打造成体系的隐身维护产品系列;在电波暗室领域,持续加强电波暗室集成设计能力,同时推出低频性能好、使用寿命长、运维成本低,且阻燃性能业界领先的系列吸波材料产品。

3.运营制造计划

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生产效率。通过科学管理以及信息化手段,推动产线操作自动化、产线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控制产品成本,促进产品质量持续提升,产能效率持续提升。

4.职能管理计划

继续加强公司现代化企业管理能力,促进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的持续完善,加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为公司市场、技术等部门提供高效率的职能平台管理支撑和服务,持续发挥公司高效率运转优势。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制定,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能和职责得以履行,有效增强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认真、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回复等方式及时与投资者就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2月20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21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8月7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2月2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均发生在公司上市前,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邓龙江董事(离任)582021年8月8日2024年2月4日8,055.008,055.00//0
姚瑶董事长、行政总监42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202.50202.50//76.25
张东董事51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712.78712.78//0
谢建良董事57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2,430.002,430.00//0
梁迪飞董事57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6,938.336,938.33//0
桑建华独立董事(离任)682021年8月8日2024年8月7日////4.08
周廷栋独立董事52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7.00
逯东独立董事43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7.00
赵海波独立董事37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2.92
许成练监事会主席(离任)、高352021年8月8日2024年8月7日11.2511.25//7.69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级人力资源经理
张国瑞监事会主席、首席技术官、电磁结构事业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38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56.2556.25//47.30
饶勇监事37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33.7533.75//21.73
刘余魏监事38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139.50139.50//0
陈良总经理、营销总监(核心技术人员)50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945.00945.00//115.27
卢肖董事会秘书42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45.0045.00//79.98
舒玉良财务总监41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53.96
谢海岩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342024年8月8日2027年8月7日135.00135.00//75.09
阙智勇运营总402024年82027年8202.50202.50//37.00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监、工业加工设计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月8日月7日
张宏亮咨询委主任(核心技术人员)602021年10月27日/180.00180.00//46.17
宋镇江首席技术官、资深浆料研发设计师(核心技术人员)412021年10月27日/33.7533.75//29.56
李维佳首席技术官、资深电磁研发设计师(核心技术人员)382021年10月27日/56.2556.25//33.91
陈慧功能涂层事业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322021年10月27日/22.5022.50//35.48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合计/////20,199.3620,199.36//680.39/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邓龙江(离任)邓龙江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电子科技大学教授。邓龙江先生长期从事电磁辐射控制材料领域的基础理论、制备技术和工程应用研究,研制了一类磁各向异性纳米晶片状电磁波吸收剂,发明了多层结构多频谱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设计方法,在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的“薄型化”和“超宽带”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并产业化,保障了重大工程任务的需求,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2008、2018年)、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0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17年)。1990年5月至1997年4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学院教师;1997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电子科技大学信息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2001年11月至2009年10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副院长;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处长;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3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2015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校长助理;2000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08年7月至2013年5月兼任佳驰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佳驰有限监事;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董事、首席科学家;2021年8月至2024年2月4日任佳驰科技董事、首席科学家。2024年2月至今,未在佳驰科技任职。
姚瑶姚瑶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05年2月任贵阳七冶实验小学教师;2005年3月至2008年7月任蓝光集团职员;2008年11月至2021年7月先后任佳驰有限执行董事、行政总监、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行政总监、董事长。
张东张东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9月至2006年8月任仪陇县建筑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9月至2011年2月任成都上府河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任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2016年4月至今先后任成都云峰广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文琮迎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董事。
谢建良谢建良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电子科技大学教授。1989年7月至1991年8月任常州无线电元件六厂技术科助理工程师;1991年9月至1994年3月于电子科技大学就读研究生;1994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教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电
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08年7月至2013年5月任佳驰有限监事;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董事。
梁迪飞梁迪飞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1990年9月至1993年9月任中电科某研究所技术人员;1993年9月至1996年3月于电子科技大学就读研究生;1996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电子科技大学信息材料与工程学院助教;1997年11月至2002年6月任电子科技大学信息材料与工程学院讲师;2002年6月至2010年6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副教授;2010年6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2013年5月至2020年3月任佳驰有限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董事。
桑建华(离任)桑建华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82年8月至2016年12月于航空工业某研究所任职;2016年12月退休;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任佳驰科技独立董事。
周廷栋周廷栋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华大学教授。1995年7月至今历任西华大学材料学院教师、研究员、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独立董事。
逯东逯东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10年7月至今历任西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独立董事。
赵海波赵海波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大学研究员。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副研究员;2017年7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化学学院研究员;2024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独立董事。
许成练(离任)许成练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成都美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专员;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四川贝尔康医药集团人力主管;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培训经理;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人力资源部部长;2021年8月至2024年2月任佳驰科技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任佳驰科技监事会主席、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张国瑞张国瑞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佳驰有限研发工程师;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电磁结构事业部部长、首席技术官;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任佳驰科技电磁结构事业部部长、首席技术官;2024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监事会主席、电磁结构事业部部长、首席技术官。
饶勇饶勇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佳驰有限生产员工;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佳驰有限生产班长;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佳驰有限生产主管;2015年1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军品制造部部长;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任佳驰科技军品制造部部长;2022年2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运营保障部部长;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监事。
刘余魏刘余魏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2009年任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职员;2011年至2012年任成都海成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2年至2013年任成都海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3年至2017年先后任成都众联基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
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成都君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2020年5月至今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成都君融空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成都大金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成都君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六方钰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成都君航透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监事。
陈良陈良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1年7月至2020年12月先后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2008年9月至2020年4月先后任佳驰有限营销副总经理、营销总监;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总经理兼营销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卢肖卢肖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电科某研究所先后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层管理人员;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成都云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董事会秘书、总经办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佳驰科技董事会秘书、总经办主任;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佳驰科技董事会秘书、总经办主任、证券法务部部长;2025年1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董事会秘书、总经办主任。
舒玉良舒玉良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7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河北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徐水县新希望大午农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安徽新希望白帝乳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四川新希望营养饮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杭州哎哟咪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任四川新希望味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经理;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成都美奢锐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财务总监;2021年8月至2025年3月任佳驰科技财务总监;2025年3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财务总监、财经咨询委主任、物资配供管理部部长。
谢海岩谢海岩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20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员;2013年10月至2021年7月先后任佳驰有限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技术总监。
阙智勇阙智勇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5年2月先后任佳驰有限工程质量部技术员、工程师、部门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任佳驰有限技术研发部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运营总监;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任佳驰科技运营总监;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任佳驰科技运营总监、工业加工设计部部长;2025年3月至今任佳驰科技运营总监、质量部部长。
张宏亮张宏亮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材料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电子工业部国营某厂技术员、技术部长、总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浙江横店集团电子陶瓷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兼东阳市技术研发中心主任;2004年4月至2014年1月任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兼新品开发
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21年7月先后任佳驰有限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任佳驰科技总工程师;2023年2月至今任佳驰科技咨询委主任。
宋镇江宋镇江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某所项目团队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功能涂层事业部部长、首席技术官;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任佳驰科技功能涂层事业部部长、首席技术官;2023年2月至今任佳驰科技首席技术官、资深浆料研发设计师。
李维佳李维佳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任中电科某研究所工程师;2014年9月至2019年12月于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佳驰有限工程师;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任佳驰有限市场拓展部部长、首席技术官;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5G材料事业部部长、首席技术官;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任佳驰科技5G材料事业部部长、首席技术官;2022年8月至今任佳驰科技首席技术官、资深电磁研发设计师。
陈慧陈慧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佳驰有限研发设计师;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佳驰有限高级研发设计师;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任佳驰科技高级研发设计师;2023年2月至今任佳驰科技功能涂层事业部部长。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文琮迎曦、成都云峰君融新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长、行政总监姚瑶女士通过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持股202.50万股;董事梁迪飞先生通过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持股2,753.33万股;董事张东先生通过文琮迎曦持股712.78万股;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张国瑞先生通过佳科志新持股56.25万股;监事饶勇先生通过佳科志新持股33.75万股;监事刘余魏先生通过成都云峰君融新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9.50万股;总经理、营销总监、核心技术人员陈良先生通过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持股945.00万股;运营总监、核心技术人员阙智勇先生通过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持股202.50万股;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谢海岩先生通过佳科志新持股135.00万股;董事会秘书卢肖先生通过佳科志新持股45.00万股;核心技术人员张宏亮先生通过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持股180.00万股;核心技术人员李维佳先生通过佳科志新持股56.25万股;核心技术人员宋镇江先生通过佳科志新持股33.75万股;核心技术人员陈慧女士通过佳科志新持股22.50万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姚瑶佳科志新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
佳创众合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8月至今
张东文琮迎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4月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姚瑶佳骋电子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今
佳驰康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
张东四川新华融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2月至今
成都云峰广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今
成都云峰广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
成都汇亿诺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
珠海云峰天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
珠海云峰鹏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
成都问则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4 月至今
成都励同纳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7月2024年7月
谢建良电子科技大学教授1994年4月至今
梁迪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1996年3月至今
周廷栋西华大学教授1995年7月至今
逯东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10年7月至今
四川鼎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
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2020年6月2024年11月
赵海波四川大学研究员2017年7月至今
刘余魏成都君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
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1月至今
成都大金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今
四川六方钰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
上海昭宏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
成都君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3月至今
成都君航透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
成都君融空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
张国瑞佳骋电子监事2024年8月至今
陈良佳骋电子经理2022年4月至今
邓龙江(离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1990年5月至今
许成练(离任)佳骋电子监事2022年4月2024年8月
桑建华(离任)----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方案,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独立董事享受固定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享有津贴。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所任岗
位并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515.39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19.77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邓龙江董事离任个人原因
桑建华独立董事离任董事会任期届满
许成练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离任监事会任期届满
赵海波独立董事选举换届选举
张国瑞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换届选举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2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长<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3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回避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7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7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9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4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姚瑶16164004
梁迪飞161613004
谢建良161616004
张东161615004
逯东161616004
周廷栋161616004
赵海波888001
邓龙江(离任)111000
桑建华(离任)887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5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邓龙江(2024年1月-2月)、姚瑶(2024年2月-8月)、谢建良(2024年8月-至今)、逯东、周廷栋
提名委员会邓龙江(2024年1月-2月)、姚瑶(2024年2月-至今)、桑建华(2024年1月-8月)、赵海波(2024年8月-至今)、周廷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邓龙江(2024年1月-2月)、姚瑶(2024年2月-8月)、梁迪飞(2024年8月-至今)、周廷栋、逯东
战略委员会邓龙江(2024年1月-2月)、桑建华(2024年1月-8月)、周廷栋(2024年8月-至今)、姚瑶、梁迪飞、谢建良

(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1月31日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4年3月12日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5月30日审议公司2024年度一季报及内审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5月30日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7月18日审议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舒玉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年7月24日审议公司2024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4年9月9日审议公司2021年度-2024年1-6月审计报告及2024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等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4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审议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表及2024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等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12月30日审议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5月30日审议独立董事2023年度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7月18日审议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陈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营销总监的议案》等议案-

(四)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1月28日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述职考核的议案》-
2024年5月30日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事项回避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5月30日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报告和2024年度经营方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总结报告及2024年度经营方针的议案》-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2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44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130
销售人员38
技术人员148
财务人员13
行政人员101
管理人员16
合计44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78
本科188
专科107
专科以下73
合计446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外部薪酬标准,制定薪酬政策,完善员工福利,增强员工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公司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实行“按岗位付薪、按能力付薪、按绩效付薪”,构建晋升调薪机制,牵引员工的职业发展,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并关联员工的绩效奖金分配,实现对员工公平、合理、有效的激励,推动公司目标达成。强化薪酬向重点岗位倾斜,突出技术与市场人员的重要性,对标市场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并设置多样化的项目及市场激励机制,实现企业效益与员工收益的双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三级培训体系为基石,配合内部线上学习平台,打造学习型组织,并不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了持续、多样的培训课程,内容包括研发技术类专业知识培训、安全意识培训、保密培训、质量意识培训、通用素质类培训等。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372,00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877.12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1.股利分配政策及具体规则

(1)利润分配原则

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若公司无重大投资或重大支出事项(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4)利润分配的间隔时间

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每年度原则上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程序、机制和监督机制

①公司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董事会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当公司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无法执行时,或有权部门颁布实施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导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必须修改时,公司将适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在相关调整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应依法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收集独立董事、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意见,董事会在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②董事会审议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③公司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应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审议制定或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3,0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1,0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60,004,00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4.00
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60,004,000.0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7,311,443.91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93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160,004,000.00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93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3,0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1,0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60,004,00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7,311,443.9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1,514,541,935.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160,004,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160,004,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517,311,443.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30.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87,598,619.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9.15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指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其进行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评价。优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提升收入发放保障,并进一步突出业绩贡献的差异。同时,对完成重要专项工作和做出特殊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额外的年度专项激励。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发展进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时修订和发布相应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2家全资子公司。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子公司的经营、人力资源和财务等方面进行必要管控,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制度规范子公司生产经营。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相关工作,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公司秉承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成为当前形势下乃至未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司注重并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提升企业价值。未来,公司将持续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 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103.21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较少,不属于重污染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产产品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等。公司积极落实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的各项治理措施,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1、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生产和办公用水、用电。公司倡导节约资源,号召全体员工节约用水用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节能环保的各项工作要求,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四个维度呈现公司在污染防治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1)废气治理:为减少废气排放,公司根据环评要求针对污染源配置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去除废气中的VOCs等污染物,并按照维保规范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保、检测,保证其稳定运行。同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环境检测,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成都市合作污水处理厂。同时公司定期进行环境检测,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噪声控制: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公司对高噪声设备安装了减震垫、隔音罩,优化车间布局,设置隔音间等,定期对噪声进行检测,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公司实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公司内设置了工业垃圾房和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危险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回收、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环境检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环保排放的要求。

4、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创建了一套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废水控制程序》《废气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噪声控制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控制程序》《环境有害物质管控标准》,涵盖了各部门环保职责与工作程序、生产过程的环保管控、废弃物的处置与回收、环保培训及教育以及环保监督与考核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再次认证,有效期:2024年8月16日-2027年8月18日。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节能环保各项工作要求,通过设立环保制度,精准识别并有效控制各类环境因素,持续实施并强化各项环保措施,旨在严防环境污染。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再次认证。未来,公司及子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深化环保意识,加大节能减排的自我检查与监管力度,同时增强节能环保宣传与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减排与环保意识,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全体员工环保意识、践行环保责任。

(七)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四、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技术为本、客户为先”,自主研制EMMS产品,服务国家国防安全、民用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需求的经营模式,通过持续技术创新获得市场和效益。公司承担着将基础原材料加工为先进EMMS产品的职责,是解决武器装备隐身化、电子设备电磁兼容的关键环节,产品技术含量高,同类产品少,在国外技术封锁的国际环境下,公司对我国国防安全和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增加就业岗位,保障员工权益,重视环境保护,积极履行各项企业社会责任。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紧密围绕国家军工型号隐身技术和民用电子行业对高性能电磁兼容材料的迫切需求,经过十多年来不断的持续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在EMMS领域多项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公司不断建设创新研发体系,已建成了“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四川省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电磁兼容材料与系统工程研究中心”。面对日新月异的国防急需和市场需求,构筑了覆盖基础研究、前瞻研究、研究成果转化的科研创新体系,形成了领先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司坚持自主创新,解决了EMMS行业系列

重大难题,先后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防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48名,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33.18%,同时,公司拥有8名核心技术人员,相关技术专家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且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研究和工程化经验。随着产品的定型批量生产,公司也逐步培养了一支技术型和技能型并重的生产人才队伍,为公司扩大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7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6项(含4项国防专利)。

经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公司在EMMS领域获得了多项技术突破,军用产品实现定型批产,批产产品进入平稳阶段。在国防安全领域,公司研制的我国战机“两代”隐身材料,已批量应用于我国第四代、第五代战机等重点重大型号工程。在民用电子信息领域,公司研制的电磁兼容材料产品,在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电子产品中推广应用;公司研制的新一代电波暗室得到客户及行业积极认可,市场布局快速推进。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深知科技伦理是技术创新和业务开拓的底线,科技研发要符合伦理原则。公司在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时,将伦理要求融入创新过程,引导“科技向善”的价值导向,平衡科技创新与国防安全保护,推动负责任的技术创新。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公司通过虚拟化数据管理平台对信息化系统数据进行集中管理,配合数据备份技术,防止硬件设备故障带来的数据丢失,造成损失。其次通过防病毒软件/终端安全管理/远程运维管理等技术与工具,防止对数据、文件进行破坏,保障企业数据安全。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公益项目
其中:资金(万元)//
救助人数(人)//
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帮助就业人数(人)//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致力于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确保所有股东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下享有平等的权益,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经营决策管理体系,确保“三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

在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知情权。为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公司积极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上证e互动回复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构建了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资者沟通渠道。

在权益分派政策上,公司按照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合理的分红方案,充分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致力于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并对2024年度进行合理的利润分配,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人民币160,004,00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有效的保护了股东权益。同时公司通过与债权人签订合同,加强信息互通,深化双方合作,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互利双赢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劳动保护法规,保护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公司依法建立职工工会,尊重并保护员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努力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设立员工俱乐部,并组织多样员工活动来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升员工归属感。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食堂、生日礼物、节日福利、年度体检等多项福利关怀,以奋斗者为本,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31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6.95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2,238.75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5.60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在供应商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建立“价值采购、阳光采购”的采购行为准则,建立《外部提供产品、服务和过程的控制程序》等文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公司的要求,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准入、评价、退出进行管理,在确保供应商符合公司要求的同时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每年度召开供应商廉洁大会并提供公开的投诉渠道,确保供应商能公正、公开、公平的参与公司的采购业务。

关于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本着技术领先、不断创新、持续改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的目标,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焦点,全力支持客户项目,保证产品交付。公司建立了定期征求客户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及改进方面意见的制度,根据客户建议和意见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同时建立产品交付后的售后服务相关机制,重视客户抱怨和投诉,及时响应并处理质量或服务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切实履行了对客户的责任。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始终将产品安全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和严格规范的管理,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安全保障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

1.严格的原材料把控

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审核机制。仅与具备良好信誉、稳定生产能力和优质产品质量的供应商合作。每一批次原材料入库前,均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涵盖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多项指标,确保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先进的生产工艺与质量管理体系

生产过程中,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并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生产流程进行全程监控。设立多个质量控制点,由专业质检人员进行实时抽检,严格把控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同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生产工艺精准无误,保障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3.完善的产品检测流程

产品完工后,会进入独立的检测中心,接受全面而严格的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可靠性、性能指标等,部分产品还需通过模拟实际使用场景的耐久性测试。公司自主研制、引入了高精度的检测设备,如电子材料万能试验机、低频同轴反射率测试系统、电波暗室测试系统、高低温试验箱、盐雾试验箱等,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权威的第三方认证

为进一步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公司积极寻求权威第三方机构的认证。目前,公司已获得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科研、生产全过程,有效保证交付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满足客户需求。

5.及时有效的售后保障

公司深知产品安全保障不仅体现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售后同样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咨询和技术支持。一旦客户反馈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公司将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和处理。对于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公司将启动召回程序,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布局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维护材料、电磁兼容材料四个方向的核心专利,对核心技术和工艺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和著作权登记。公司建有《专利及著作权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专利及著作权申请、使用的审批流程,既确保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又避免国家秘密或公司商业秘密泄漏。公司定期组织知识产权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有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党建工作思路

公司党建工作思路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持续构建三大平台。“中心”——“公司经营”,“大局”——“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致力于引领和推动我国EMMS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国防安全及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公司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2.党建引领与平台构建

公司党支部将党的先进政治思想和优良作风贯穿到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持续构建三大平台:一是构建重点军工项目任务攻坚克难战斗堡垒平台。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号”、“党员先锋岗”,在技术研发等关键领域,党员冲锋在前,带头攻坚克难,保障重点军工项目顺利推进,为国家国防建设贡献力量。二是构建青年员工快速成长的发展平台,促进青年

员工“能干事、干成事”,促进青年员工快速成长发展。三是构建良好企业文化氛围营造和建设平台。将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核心价值观——“大局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创新精神、高效精神、务实精神”,使企业坚守正确价值观与使命担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3.支部荣誉与人才队伍建设

党支部注重党建引领人才队伍建设,随着公司人员规模不断增长,研发人员占比逐步提高,人才队伍量质齐升,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公司涌现出一批先锋模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守科研一线,努力创新争先,为公司技术攻坚以及国防建设作出贡献。公司自主培育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四川省特聘专家、成都市特聘专家等众多人才,形成多元化人才梯队。公司党支部获得成都市郫都区两新党建示范阵地、郫都区标杆党组织、郫都区先进党组织等多个荣誉称号,并培育有四川省“两企三新”领域优秀共产党员、成都市“蓉城先锋”党员示范标兵、郫都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个人。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0/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0/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详情请见 www.cdjc.com.cn/investorRelations/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按照监管要求有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开通了多种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途径:报告期内于公司官方网站上线投资者关系专栏,便利投资者直接获取相关公告和股价信息;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接受线下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投资者期望。公司定期查看上证e互动提问情况并及时解答,回复率100%;投资者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及时记录投资者的问题与关切,定期反馈。公司将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探索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客观传递公司价值,积极听取机构投资者的意见,了解各方对公司的看法,向公司管理层反馈资本市场声音,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五)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2024年6月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注22024年6月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注32024年6月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42024年8月8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注52022年5月16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公司其他股东注62022年5月16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注72024年6月6日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82024年8月8日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注92024年6月6日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102022年5月1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12022年5月1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注122024年3月13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13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4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15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6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17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8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192024年8月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注202022年5月1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21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22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232024年8月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242024年6月6日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注252024年6月6日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注262024年6月6日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之日起12个月内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272024年8月8日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282024年6月6日出具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为佳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注292022年5月16日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承诺注302022年5月16日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312024年6月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其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注322024年6月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注332024年6月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342024年8月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35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注36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文琮迎曦注37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注382024年8月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注392022年5月16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402024年7月22日注4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注412024年7月22日注41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注422024年7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在审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龙江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人间接或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辞去董事职务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4.下列情况下,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本人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人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或者佳驰科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佳驰科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下列情况下,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本人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人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或者佳驰科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佳驰科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本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佳创众合、佳科志新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企业所持佳驰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下列情况下,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本企业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企业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企业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或者佳驰科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5)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佳驰科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但其中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

(2)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本企业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企业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3.本人间接或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佳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佳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佳驰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佳驰科技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佳驰科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3)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本人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5)佳驰科技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

①佳驰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②佳驰科技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佳驰科技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本人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函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5: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佳驰科技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驰科技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佳驰科技上市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佳驰科技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前述每年转让比例累计使用。

3.如本人同时担任佳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函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6: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SS)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3.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

文琮迎曦、林雪松、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其他15名中小股东承诺

1.自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佳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本人同意对所持佳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2.本人/本企业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佳驰科技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股5%及以上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3.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本企业若因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认购或者申购ETF、离婚分割股份等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办理。

本人/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注8: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本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2.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3.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或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若因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认购或者申购ETF、离婚分割股份等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办理。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9: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文琮迎曦

1.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2.本企业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佳驰科技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在合计持股5%及以上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3.下列情况下,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驰科技股份:

(1)本企业因涉嫌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2)本企业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3)本企业因涉及与佳驰科技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4)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企业若因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认购或者申购ETF等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办理。

5.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注10:公司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各项义务,本公司将: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由董事会向投资者提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本公司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11: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各项义务,本人将: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由董事会向投资者提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本人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1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佳驰科技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其他会议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根据佳驰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注13: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4.如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14: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本人将根据公司出具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中约定的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中对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转让价(指公司老股转让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注15: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6: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佳驰科技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佳驰科技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方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7: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本公司资产从事与经营业务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注18: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注1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注20:公司出具《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上市后未来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比例

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进行年度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指公司弥补亏损、扣除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1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注21: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注2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赔偿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按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注2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赔偿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按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注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地位,就佳驰科技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承诺方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25: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股东的身份,就佳驰科技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人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26: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企业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企业以及因与本企业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企业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或本企业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股东的身份,就佳驰科技与本企业或本企业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企业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2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佳驰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佳驰科技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佳驰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果佳驰科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佳驰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佳驰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佳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就佳驰科技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佳驰科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佳驰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佳驰科技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人赔偿佳驰科技及佳驰科技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佳驰科技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佳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佳驰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除佳驰科技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佳驰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支持任何与佳驰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在本人直接或间接对佳驰科技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佳驰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将在佳驰科技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佳驰科技进一步要求,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本人不会利用从佳驰科技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佳驰科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在本人作为佳驰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撤销;如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导致上述承诺的某些事项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事项;如果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佳驰科技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注29: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曾为佳驰科技利益以外的目的,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

2.本人承诺,在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非为佳驰科技利益之目的,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投资于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并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本人承诺,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4.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存在任何与佳驰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佳驰科技或佳驰科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5.本人不会利用从佳驰科技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佳驰科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注30: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未曾为佳驰科技利益以外的目的,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

2.本企业承诺,在作为佳驰科技关联方期间,非为佳驰科技利益之目的,本企业将不直接从事与佳驰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投资于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并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佳驰科技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本企业承诺,本企业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佳驰科技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企业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4.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所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存在任何与佳驰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佳驰科技或佳驰科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5.本企业不会利用从佳驰科技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佳驰科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如因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予以全额赔偿。

注3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32: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博文、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梁轩瑜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33: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文琮迎曦、佳科志新、佳创众合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企业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企业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企业将就本企业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企业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3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佳驰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佳驰科技的独立性,决不损害佳驰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4.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5.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佳驰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佳驰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35:公司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37: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文琮迎曦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3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本人若从佳驰科技处领取薪酬,则同意佳驰科技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39: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佳驰科技股东公开道歉。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佳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佳驰科技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佳驰科技及其股东进行赔偿;本人若从佳驰科技处领取薪酬,则同意佳驰科技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佳驰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佳驰科技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佳驰科技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佳驰科技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4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注4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出具《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注42:公司出具《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3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6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胡海波(6年)、尹立红(6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6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000.00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IPO期间负责的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费用,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仅包含2024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费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所负较大数额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1)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超募资金总额(3)=(1)-(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本年度投入金额(8)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4年11月29日1,083,470,800.001,002,764,392.161,002,764,392.16-593,105,669.92-59.15不适用593,105,669.9259.15不适用
合计/1,083,470,800.001,002,764,392.161,002,764,392.16-593,105,669.92-59.15/593,105,669.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建设617,931,300.00294,485,066.84294,485,066.8447.66项目已部分转固,其他尚在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研发84,833,092.16---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设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营运资金运营管理300,000,000.00298,620,603.11298,620,603.0899.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02,764,392.16593,105,669.95593,105,669.9259.15////////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进行等额置换。根据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9,235.1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4年12月20日出具了《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899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置换资金已转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60,000,0001004,299,4250004,299,425364,299,42591.07
1、国家持股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3,480,7500.971,6850001,6853,482,4350.87
3、其他内资持股356,519,25099.034,296,6060004,296,606360,815,85690.2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43,669,25039.914,296,6060004,296,606147,965,85636.99
境内自然人持股212,850,00059.1200000212,850,00053.21
4、外资持股001,1340001,1341,134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1,1340001,1341,134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35,710,57500035,710,57535,710,5758.93
1、人民币普通股0035,710,57500035,710,57535,710,5758.9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360,000,00010040,010,00000040,010,000400,010,000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份总数变动使得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网下发行采取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权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网下配售有限售期部分股票数量为2,699,025股。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邓龙江0080,550,00080,5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2月5日
梁迪飞0041,850,00041,8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2月5日
重庆文琮迎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033,336,00033,336,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谢欣桐0029,925,00029,925,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2月5日
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026,633,25026,633,25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2月5日
谢建良0024,300,00024,300,000IPO首发原2027年12
始股份限售月5日
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023,850,00023,8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2月5日
邓博文0021,375,00021,375,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2月5日
天津源峰磐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010,800,00010,8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0010,800,00010,800,000首发限售股2025年12月5日
成都云峰君融新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07,650,0007,6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梁轩瑜007,650,0007,6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2月5日
林雪松007,200,0007,2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布罗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04,500,0004,5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九江方信同驰电子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合伙)003,600,0003,6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003,600,0003,6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003,600,0003,6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限合伙)
成都盈创德弘航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3,600,0003,6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泸州金兰科技有限公司003,600,0003,6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003,480,7503,480,75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成都海成君融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3,375,0003,375,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成都新瑞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2,805,7502,805,75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成都良知博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1,800,0001,8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共青城惠华启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19,250119,25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2月5日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001,600,4001,600,400首发战略配售2026年12月5日
部分网下限售股份002,699,0252,699,025首发网下发行新股2025年6月5日
合计00364,299,425364,299,425//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24年11月25日27.0840,010,0002024年12月5日40,010,000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

公司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为197,700.59万元,负债总额为28,716.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4.53%;期末资产总额为364,918.20万元,负债总额为43,926.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04%。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69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1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邓龙江080,550,00020.1480,550,0000境内自然人
梁迪飞041,850,00010.4641,850,0000境内自然人
重庆文琮迎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33,336,0008.3333,336,0000其他
谢欣桐029,925,0007.4829,925,0000境内自然人
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26,633,2506.6626,633,2500其他
谢建良024,300,0006.0724,300,0000境内自然人
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23,850,0005.9623,850,0000其他
邓博文021,375,0005.3421,375,0000境内自然人
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010,800,0002.7010,800,0000其他
天津源峰磐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10,800,0002.7010,800,000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朱泽1,092,365人民币普通股1,092,365
屠黎明590,000人民币普通股590,000
格日乐487,500人民币普通股487,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86,856人民币普通股486,856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327,176人民币普通股327,176
上海犁得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犁得尔睿源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7,051人民币普通股277,051
吉林金塔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4,528人民币普通股264,52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0,000人民币普通股250,00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宏泽基金249,165人民币普通股249,165
李玲240,000人民币普通股240,0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邓博文、谢欣桐、梁轩瑜、佳创众合、佳科志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邓龙江80,550,0002027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梁迪飞41,850,0002027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重庆文琮迎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3,336,0002025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谢欣桐29,925,0002027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5成都佳科志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6,633,2502027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6谢建良24,300,0002027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7成都佳创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850,0002027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8邓博文21,375,0002027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9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0,800,0002025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天津源峰磐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800,0002025年12月5日0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邓博文、谢欣桐、梁轩瑜、佳创众合、佳科志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1,600,4002026年12月5日1,600,4001,600,400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邓龙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邓龙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5]4457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佳驰科技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佳驰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佳驰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八)所述,佳驰科技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5,684.98万元,主要系产品销售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营业收入存在舞弊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佳驰科技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并选取样本测试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并对佳驰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进行访谈,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如下分析性程序,以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1)对本年度各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进行波动分析。

2)对本年度主要客户的增减变动家数、收入金额及占总收入的比例,向公司了解客户增减变动的背景原因及获取相关支持性文件,分析评估主要客户变动是否真实、合理。

(4)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出库单、验收单、对账单、技术服务验收单以及销售发票等。

(5)对主要客户的交易金额及期末应收(预收)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对佳驰科技公司银行资金收款流水进行检查,关注主要客户回款是否存在异常。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

1.如佳驰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三)所述,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5,763.19万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为5,753.80万元。

佳驰科技公司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等为依据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并测试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

(2)检查应收账款的初始计量是否与会计政策描述一致;

(3)结合初始账龄以及本年明细发生额,检查原始凭证,如销售出库单、验收单、对账单、技术服务验收单、销售发票等,测试账龄核算的准确性;

(4)检查应收账款明细表中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销货发票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相关要素一致;

(5)对应收账款的余额及发生额进行抽样,向关联方、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客户、余额及发生额较大的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发生额和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6)通过比较同行业坏账计提比例,以及测算公司应收账款的迁徙率,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佳驰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佳驰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佳驰科技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佳驰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佳驰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佳驰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佳驰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海波(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立红

报告日期:2025年4月17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927,378,714.53591,588,339.9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192,493,995.69390,690,068.42
应收账款七、5900,093,908.62538,665,431.7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84,422,586.012,069,239.4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1,334,413.846,781,342.3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114,704,958.3078,440,337.87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6,315.673,373,471.05
流动资产合计3,140,434,892.661,611,608,230.8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243,443,076.49197,368,532.05
在建工程七、22228,682,829.80134,784,500.9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171,222.33
无形资产七、2622,064,528.0523,834,833.50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10,476,821.648,992,89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3,908,627.19416,901.87
非流动资产合计508,747,105.50365,397,662.57
资产总计3,649,181,998.161,977,005,893.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96,455,597.5246,760,106.91
应付账款七、36208,810,945.15115,185,144.8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2,249,000.882,965,063.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22,738,080.3820,918,436.42
应交税费七、4039,806,240.8847,800,885.03
其他应付款七、411,734,079.832,458,926.6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164,443.92
其他流动负债七、4431,984,358.1710,242,354.21
流动负债合计403,942,746.73246,330,917.1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13,880.7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35,312,609.4137,649,758.31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3,188,292.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5,326,490.1640,838,051.08
负债合计439,269,236.89287,168,968.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400,010,000.00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127,661,609.26164,907,217.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173,154,570.86121,366,485.1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509,086,581.151,043,563,223.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209,912,761.271,689,836,925.2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209,912,761.271,689,836,925.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649,181,998.161,977,005,893.46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24,302,075.41582,871,065.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92,493,995.69390,690,068.42
应收账款十九、1900,091,908.64538,662,631.7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261,613.741,734,431.70
其他应收款十九、229,069,512.3543,050,601.6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14,704,958.3078,440,337.87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367,924.50
流动资产合计3,164,924,064.131,638,817,060.8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46,200,000.0046,2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8,612,969.33138,252,397.23
在建工程228,671,509.05134,773,180.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3,749,562.5624,518,049.33
无形资产13,398,405.5914,965,598.80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67,174.01838,103.78
递延所得税资产10,623,776.959,018,11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3,908,627.19416,901.87
非流动资产合计525,532,024.68368,982,348.11
资产总计3,690,456,088.812,007,799,408.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96,455,597.5246,760,106.91
应付账款208,473,201.86114,789,202.7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249,000.882,965,063.14
应付职工薪酬22,139,422.3520,355,896.13
应交税费39,730,777.6447,765,837.26
其他应付款4,003,305.024,652,728.9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42,954.655,083,196.78
其他流动负债31,984,358.1710,242,354.21
流动负债合计414,378,618.09252,614,386.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5,396,745.5920,034,153.2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5,312,609.4137,239,710.81
递延所得税负债3,188,292.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0,709,355.0060,462,156.87
负债合计475,087,973.09313,076,543.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00,010,000.00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27,661,609.26164,907,217.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3,154,570.86121,366,485.10
未分配利润1,514,541,935.601,048,449,163.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215,368,115.721,694,722,865.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690,456,088.812,007,799,408.99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56,849,764.84980,843,034.40
其中:营业收入七、61956,849,764.84980,843,034.4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61,458,505.30362,367,575.48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21,621,228.79226,509,218.3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2,154,999.6412,313,257.34
销售费用七、638,672,588.068,058,612.07
管理费用七、6441,471,525.9234,553,193.10
研发费用七、6587,598,619.2886,864,110.57
财务费用七、66-10,060,456.39-5,930,815.99
其中:利息费用7,338.99
利息收入10,107,084.915,963,298.44
加:其他收益七、6724,980,496.1337,554,676.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209,591.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21,483,537.27-17,346,941.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3,851,591.88-1,259,133.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8,344,715.6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95,036,626.52645,978,367.34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07,051.053,479,753.12
减:营业外支出七、75265,036.1834,711.8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94,878,641.39649,423,408.57
减:所得税费用七、7677,567,197.4885,722,878.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311,443.91563,700,530.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311,443.91563,700,530.1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311,443.91563,700,530.1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17,311,443.91563,700,530.1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17,311,443.91563,700,530.1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2381.565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2381.5658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956,849,764.84980,843,034.40
减:营业成本十九、4222,868,618.54226,636,363.75
税金及附加10,895,063.2811,294,941.80
销售费用8,672,588.068,058,612.07
管理费用38,677,022.8530,925,565.93
研发费用88,324,086.2786,918,862.46
财务费用-8,823,951.28-5,201,494.88
其中:利息费用1,233,262.69
利息收入10,093,274.545,946,396.86
加:其他收益24,569,858.6135,085,013.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九、5209,591.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470,296.26-17,348,945.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51,591.88-1,259,133.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44,715.6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95,484,307.59647,241,424.32
加:营业外收入107,051.053,479,753.11
减:营业外支出265,036.1834,711.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95,326,322.46650,686,465.54
减:所得税费用77,445,464.8785,713,655.1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880,857.59564,972,810.4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880,857.59564,972,810.4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17,880,857.59564,972,810.4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49,120,921.70768,132,860.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771,932.451,326,511.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34,831,387.6836,703,845.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1,724,241.83806,163,218.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3,071,239.66145,013,143.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0,765,578.8484,205,984.84
支付的各项税费180,056,169.14219,817,706.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31,742,064.4236,706,848.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5,635,052.06485,743,68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089,189.77320,419,535.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111,083.3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2,166.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285,317.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1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718,567.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3,217,078.2270,789,512.80
投资支付的现金30,111,083.33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3,876,262.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093,340.89100,900,596.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93,340.89-62,182,028.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30,755,611.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0,755,61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17,837,348.7090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837,348.70901,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2,918,263.00-901,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31,914,111.88257,336,006.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1,588,339.98334,252,333.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23,502,451.86591,588,339.98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49,120,921.70768,120,710.98
收到的税费返还7,771,932.451,326,511.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940,210.1836,144,05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9,833,064.33805,591,275.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8,232,084.88138,842,377.2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8,262,780.4781,028,126.44
支付的各项税费178,229,456.01218,426,170.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540,625.9446,919,409.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8,264,947.30485,216,083.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568,117.03320,375,191.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111,083.3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2,166.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285,317.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718,567.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3,055,369.6270,785,752.12
投资支付的现金30,111,083.3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76,262.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6,931,632.29100,896,835.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931,632.29-62,178,268.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30,755,611.7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0,755,61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837,348.7090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837,348.70901,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2,918,263.00-901,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37,554,747.74257,295,423.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2,871,065.00325,575,641.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20,425,812.74582,871,065.00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121,366,485.101,043,563,223.001,689,836,925.201,689,836,925.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121,366,485.101,043,563,223.001,689,836,925.201,689,836,925.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010,000.00962,754,392.1651,788,085.76465,523,358.151,520,075,836.071,520,075,836.07
(一)综合收益总额517,311,443.91517,311,443.91517,311,443.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010,000.00962,754,392.161,002,764,392.161,002,764,392.1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010,000.00962,754,392.161,002,764,392.161,002,764,392.1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1,788,085.76-51,788,085.76
1.提取盈余公积51,788,085.76-51,788,085.7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0,010,000.001,127,661,609.26173,154,570.861,509,086,581.153,209,912,761.273,209,912,761.27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64,869,204.06536,359,973.901,126,136,395.061,126,136,395.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64,869,204.06536,359,973.901,126,136,395.061,126,136,395.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6,497,281.04507,203,249.10563,700,530.14563,700,530.14
(一)综合收益总额563,700,530.14563,700,530.14563,700,530.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6,497,281.04-56,497,281.04
1.提取盈余公积56,497,281.04-56,497,281.0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121,366,485.101,043,563,223.001,689,836,925.201,689,836,925.20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121,366,485.101,048,449,163.771,694,722,865.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121,366,485.101,048,449,163.771,694,722,865.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010,000.00962,754,392.1651,788,085.76466,092,771.831,520,645,249.75
(一)综合收益总额517,880,857.59517,880,857.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010,000.00962,754,392.161,002,764,392.1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010,000.00962,754,392.161,002,764,392.1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1,788,085.76-51,788,085.76
1.提取盈余公积51,788,085.76-51,788,085.7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0,010,000.001,127,661,609.26173,154,570.861,514,541,935.603,215,368,115.72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64,869,204.06539,973,634.371,129,750,055.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64,869,204.06539,973,634.371,129,750,055.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6,497,281.04508,475,529.40564,972,810.44
(一)综合收益总额564,972,810.44564,972,810.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6,497,281.04-56,497,281.04
1.提取盈余公积56,497,281.04-56,497,281.0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000,000.00164,907,217.10121,366,485.101,048,449,163.771,694,722,865.97

公司负责人:姚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玉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有限公司),佳驰有限公司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5677170167Y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法定代表人:姚瑶。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总股本为400,0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4,299,425.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5,710,575.0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总经办,功能涂层事业部、电磁结构事业部、5G材料事业部、电磁维护事业部、项目发展规划部、军品市场部、民品市场部、计划管理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军品制造部、民品制造部、运营保障部、工业加工设计部、财务部、质量部、证券法务部和保密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票据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重要的在建工程预算金额或累计发生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工程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长期股权投资”之说明。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

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注]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除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外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注]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交通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共计15家银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

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

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34.85
构筑物平均年限法3332.33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5319.40
电子设备平均年限法3332.33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3-5319.4-32.33
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3-5319.4-32.33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公司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③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

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软件预计受益期限3
专利使用权预计受益期限5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②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具体确认收入的条件为:(1)产品发出并验收后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2)在获取客户确认的技术项目验收后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对于需要进行军品审价的销售收入,在军方审价前,公司根据与客户所签署合同约定的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审价完成后,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的价差协议或合同在审价批复确定价格当期对收入进行调整。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①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②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③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②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③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④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5.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6.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7.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8.预计负债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9.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本公司已对公司原有离退休人员、因公已故员工遗属及内退和下岗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10.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节“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的表述。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备注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注1]
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注2]

其他说明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注2](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应税收入按13%、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2024年11月5日取得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5100047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至2026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本公司子公司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佳驰康”)符合优惠条件,2024年享受相关年度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5,355.8333,104.33
银行存款1,927,373,358.70591,555,235.65
合计1,927,378,714.53591,588,339.98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银行存款中有3,876,262.67元使用受限,受限原因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之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汇票666,146.923,388,139.59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汇票954,734.4429,924,168.60
商业承兑汇票190,873,114.33357,377,760.23
合计192,493,995.69390,690,068.42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汇票1,264,425.00-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汇票-724,725.76
商业承兑汇票-30,967,262.30
合计1,264,425.0031,691,988.06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1,444,828.45100.0018,950,832.768.96192,493,995.69411,425,586.28100.0020,735,517.865.04390,690,068.42
合计211,444,828.45100.0018,950,832.768.96192,493,995.69411,425,586.28100.0020,735,517.865.04390,690,068.4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低的银行承兑汇票666,146.92--
信用风险高的银行承兑汇票1,004,983.6250,249.185.00
商业承兑汇票209,773,697.9118,900,583.589.01
合计211,444,828.4518,950,832.768.9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735,517.86-1,784,685.10---18,950,832.76
合计20,735,517.86-1,784,685.10---18,950,832.7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852,772,200.32521,816,710.88
1年以内小计852,772,200.32521,816,710.88
1至2年94,238,436.3747,176,943.22
2至3年7,524,536.88670,924.96
3年以上--
3至4年3,999.96-
4至5年-53,300.00
5年以上3,092,762.163,039,462.16
合计957,631,935.69572,757,341.22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6,357.440.02176,357.4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57,455,578.2599.9857,361,669.635.99900,093,908.62572,757,341.22100.0034,091,909.525.95538,665,431.70
其中:
账龄组合957,455,578.2599.9857,361,669.635.99900,093,908.62572,757,341.22100.0034,091,909.525.95538,665,431.70
合计957,631,935.69100.0057,538,027.076.01900,093,908.62572,757,341.22100.0034,091,909.525.95538,665,431.7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6,357.44176,357.4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852,772,200.3242,638,610.025.00
1-2年94,238,436.379,423,843.6410.00
2-3年7,348,179.442,204,453.8330.00
3-4年3,999.961,999.9850.00
4-5年---
5年以上3,092,762.163,092,762.16100.00
合计957,455,578.2557,361,669.635.9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6,357.44---176,357.4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4,091,909.5223,269,760.11---57,361,669.63
合计34,091,909.5223,446,117.55---57,538,027.0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374,100,306.32-374,100,306.3239.0718,705,015.32
客户二134,711,860.00-134,711,860.0014.076,735,593.00
客户三124,413,337.72-124,413,337.7213.0011,296,980.30
客户四101,244,468.63-101,244,468.6310.575,062,223.43
客户五36,614,465.13-36,614,465.133.822,098,922.78
合计771,084,437.80-771,084,437.8080.5343,898,734.83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346,779.3098.292,053,594.8699.24
1至2年60,162.091.3615,089.800.73
2至3年15,089.800.34554.820.03
3年以上554.820.01--
合计4,422,586.01100.002,069,239.48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2,218,459.2450.16
无锡敬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48,458.167.88
成都优仪达科技有限公司343,580.007.77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郫都供电分公司251,371.315.68
上海玖环胶粘科技有限公司151,680.003.43
合计3,313,548.7174.92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334,413.846,781,342.39
合计1,334,413.846,781,342.3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108,288.266,650,111.99
1年以内小计1,108,288.266,650,111.99
1至2年37,000.0026,750.00
2至3年26,750.00500,230.00
3年以上--
3至4年440,230.0067,000.00
4至5年47,000.00280,000.00
5年以上240,000.00-
合计1,899,268.267,524,091.99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738,691.00218,980.00
拆迁补助款-6,278,817.27
员工借款680,000.00800,000.00
其他480,577.26226,294.72
合计1,899,268.267,524,091.9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742,749.60--742,749.60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17,895.18240,000.00--177,895.1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4年12月31日余额324,854.42240,000.00-564,854.42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42,749.60-177,895.18---564,854.42
合计742,749.60-177,895.18---564,854.4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442,115.1223.28代收水电费1年以内22,105.76
宋镇江420,000.0022.11员工借款3-4年210,000.00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0,000.0021.06保证金、押金1年以内20,000.00
张国瑞240,000.0012.64员工借款5年以上240,000.00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3.69保证金、押金1年以内3,500.00
合计1,572,115.1282.78//495,605.76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9,002,570.142,223,296.0546,779,274.0928,685,416.50843,336.2927,842,080.21
在产品17,703,582.44-17,703,582.4410,275,127.54-10,275,127.54
库存商品33,199,320.813,088,677.4230,110,643.3928,334,244.362,709,570.5725,624,673.79
发出商品22,173,840.902,062,382.5220,111,458.3814,739,059.9840,603.6514,698,456.33
合计122,079,314.297,374,355.99114,704,958.3082,033,848.383,593,510.5178,440,337.87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843,336.291,379,959.76---2,223,296.05
库存商品2,709,570.57379,106.85---3,088,677.42
发出商品40,603.652,021,778.87---2,062,382.52
合计3,593,510.513,780,845.48---7,374,355.99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6,315.675,546.55
IPO中介费-3,367,924.50
合计6,315.673,373,471.05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43,443,076.49197,368,532.0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43,443,076.49197,368,532.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6,106,078.11339,449.54118,697,809.215,943,813.2018,270,490.51269,357,640.57
2.本期增加金额37,875,736.05-32,991,344.27191,061.9511,342,159.9382,400,302.20
(1)购置110,091.74-2,064,954.11191,061.9510,489,947.5412,856,055.34
(2)在建工程转入37,765,644.31-30,926,390.16-852,212.3969,544,246.8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17,922.26-242,271.24460,193.50
(1)处置或报废--217,922.26-242,271.24460,193.50
4.期末余额163,981,814.16339,449.54151,471,231.226,134,875.1529,370,379.20351,297,749.2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0,892,067.01160,634.7935,016,720.044,302,999.8010,818,881.7271,191,303.36
2.本期增加金额7,505,033.811,030.1023,744,056.45693,090.724,203,799.5736,147,010.65
(1)计提7,505,033.811,030.1023,744,056.45693,090.724,203,799.5736,147,010.65
3.本期减少金额--130,356.75-221,246.48351,603.23
(1)处置或报废130,356.75221,246.48351,603.23
4.期末余额28,397,100.82161,664.8958,630,419.744,996,090.5214,801,434.81106,986,710.7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794,893.14-2,912.02797,805.16
2.本期增加金额--70,746.40--70,746.40
(1)计提--70,746.40--70,746.40
3.本期减少金额----589.56589.56
(1)处置或报废----589.56589.56
4.期末余额--865,639.54-2,322.46867,962.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5,584,713.34177,784.6591,975,171.941,138,784.6314,566,621.93243,443,076.49
2.期初账面价值105,214,011.10178,814.7582,886,196.031,640,813.407,448,696.77197,368,532.0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1,942,234.491,076,594.95865,639.54--
机器设备77,415.6075,093.142,322.46--
小 计2,019,650.091,151,688.09867,962.00--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B1厂房43,942,222.27预转固,尚未竣工决算
B2厂房37,002,463.56预转固,尚未竣工决算
小 计80,944,685.83-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28,682,829.80134,784,500.96
工程物资--
合计228,682,829.80134,784,500.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194,229,247.50-194,229,247.50119,887,195.05-119,887,195.05
正在安装的设备34,442,261.55-34,442,261.5514,885,985.16-14,885,985.16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11,320.75-11,320.7511,320.75-11,320.75
合计228,682,829.80-228,682,829.80134,784,500.96-134,784,500.9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617,931,300.00119,887,195.05112,107,696.7637,765,644.31-194,229,247.5066.7498.00---自筹、募集资金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326,579,300.0011,320.75---11,320.75-----自筹、募集资金
合计944,510,600.00119,898,515.80112,107,696.7637,765,644.31-194,240,568.25////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316,102.67316,102.67
新增租赁316,102.67316,102.67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316,102.67316,102.6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44,880.34144,880.34
(1)计提144,880.34144,880.3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44,880.34144,880.3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1,222.33171,222.33
2.期初账面价值--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专利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2,917,862.422,952,985.253,000,000.0028,870,847.67
2.本期增加金额-252,162.29-252,162.29
(1)购置-252,162.29-252,162.2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2,917,862.423,205,147.543,000,000.0029,123,009.9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711,785.881,324,228.292,000,000.005,036,014.17
2.本期增加金额458,357.24964,110.50600,000.002,022,467.74
(1)计提458,357.24964,110.50600,000.002,022,467.7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170,143.122,288,338.792,600,000.007,058,481.9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747,719.30916,808.75400,000.0022,064,528.05
2.期初账面价值21,206,076.541,628,756.961,000,000.0023,834,833.5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坏账准备77,031,608.4911,554,941.2755,560,512.248,334,196.84
资产减值准备8,242,317.991,236,347.704,391,315.67658,697.35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8,324.6726,748.70--
合计85,452,251.1512,818,037.6759,951,827.918,992,894.1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使用权资产171,222.3325,683.35--
固定资产折旧15,436,884.552,315,532.6821,255,285.153,188,292.77
合计15,608,106.882,341,216.0321,255,285.153,188,292.77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1,216.0310,476,821.64-8,992,894.19
递延所得税负债2,341,216.03--3,188,292.77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105.76193,997.88
可抵扣亏损5,501,439.634,723,464.55
合计5,523,545.394,917,462.43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5127,462.23127,462.23/
20261,518,947.171,518,947.17/
20271,708,673.681,708,673.68/
20281,368,381.471,368,381.47/
2029777,975.08-/
合计5,501,439.634,723,464.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3,908,627.19-3,908,627.19416,901.87-416,901.87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3,876,262.673,876,262.67冻结冻结--//

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使用受限原因:公司与四川蜀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产生合同纠纷,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根据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117执保1851号,冻结公司货币资金3,876,262.67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96,455,597.5246,760,106.91

本期末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95,658,757.4386,057,661.01
1-2年9,198,800.6528,072,112.61
2-3年2,903,995.7444,605.84
3年以上1,049,391.331,010,765.35
合计208,810,945.15115,185,144.81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4,622,700.00未到结算期
山东中航泰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384,000.00未到结算期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1,300,357.38未到结算期
弗锐德天宇环境科技成都有限公司817,956.66未到结算期
深圳市泰斯通科技有限公司702,997.01未到结算期
合计9,828,011.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2,249,000.882,965,063.1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0,637,457.3887,493,192.6385,703,985.2722,426,664.7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80,979.043,898,331.633,867,895.03311,415.64
三、辞退福利----
合计20,918,436.4291,391,524.2689,571,880.3022,738,080.38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5,443,224.8977,554,356.9176,599,601.2016,397,980.60
二、职工福利费-3,738,744.983,738,744.98-
三、社会保险费143,273.701,977,440.941,961,631.89159,082.75
其中:医疗保险费140,553.221,938,319.171,922,792.20156,080.19
工伤保险费2,720.4839,121.7738,839.693,002.56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143,424.001,941,904.001,924,602.00160,726.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907,534.792,280,745.801,479,405.205,708,875.39
合计20,637,457.3887,493,192.6385,703,985.2722,426,664.7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70,821.763,757,390.363,728,054.04300,158.08
2、失业保险费10,157.28140,941.27139,840.9911,257.56
合计280,979.043,898,331.633,867,895.03311,415.6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31,335,791.4831,772,053.88
增值税6,335,858.1313,204,029.61
城市维护建设税394,437.76860,538.7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29,575.931,055,691.52
教育费附加169,044.75368,802.33
地方教育附加112,696.50245,868.22
印花税275,380.92112,422.3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3,455.41181,478.32
合计39,806,240.8847,800,885.03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734,079.832,458,926.66
合计1,734,079.832,458,926.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746,084.82876,093.42
往来款540,000.001,349,000.00
待付的报销费用447,995.01233,833.24
合计1,734,079.832,458,926.66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美华建设有限公司245,124.26未到期的质保金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未到期的履约保证金
合计445,124.2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64,443.92-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292,370.11385,458.21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31,691,988.069,856,896.00
合计31,984,358.1710,242,354.21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2年13,880.75-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7,649,758.315,072,000.007,409,148.9035,312,609.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十一、政府补助”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60,000,000.0040,010,000.00---40,010,000.00400,010,000.00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40,010,0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29日出具中汇会验字[2024]10641号验资报告验证。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4,907,217.10962,754,392.16-1,127,661,609.2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3,470,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706,407.8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1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962,754,392.16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21,366,485.1051,788,085.76-173,154,570.8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法定盈余公积增加51,788,085.76元,系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043,563,223.00536,359,973.9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043,563,223.00536,359,973.9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7,311,443.91563,700,530.1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788,085.7656,497,281.04
期末未分配利润1,509,086,581.151,043,563,223.00

本期未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56,849,764.84221,621,228.79980,843,034.40226,509,218.39
其他业务----
合计956,849,764.84221,621,228.79980,843,034.40226,509,218.39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956,849,764.84/980,843,034.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956,849,764.84/980,843,034.40/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公司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956,849,764.84221,621,228.79956,849,764.84221,621,228.79
其中:隐身功能涂层材料589,967,813.40145,138,019.83589,967,813.40145,138,019.83
隐身功能结构件342,660,781.1964,625,964.46342,660,781.1964,625,964.46
电磁兼容材料14,473,614.388,385,496.6414,473,614.388,385,496.64
技术服务9,363,217.983,188,675.639,363,217.983,188,675.63
其他384,337.89283,072.23384,337.89283,072.23
按经营地分类956,849,764.84221,621,228.79956,849,764.84221,621,228.79
其中:境内956,849,764.84221,621,228.79956,849,764.84221,621,228.79
境外----
按行业类型956,849,764.84221,621,228.79956,849,764.84221,621,228.79
其中:隐身功能涂层材料589,967,813.40145,138,019.83589,967,813.40145,138,019.83
隐身功能结构件342,660,781.1964,625,964.46342,660,781.1964,625,964.46
电磁兼容材料及其他24,221,170.2511,857,244.5024,221,170.2511,857,244.50
按销售模式分类956,849,764.84221,621,228.79956,849,764.84221,621,228.79
其中:直销956,849,764.84221,621,228.79956,849,764.84221,621,228.79
分销
合计956,849,764.84221,621,228.79956,849,764.84221,621,228.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5,475,731.816,335,725.42
教育附加税2,346,742.222,715,310.90
地方教育附加1,564,494.801,810,207.28
房产税1,554,763.61773,195.82
土地使用税672,040.93270,398.10
印花税534,626.27400,706.22
车船税6,600.007,713.60
合计12,154,999.6412,313,257.34

其他说明:

计缴标准详见本节“六、税项”之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687,785.785,991,695.89
折旧与摊销2,552.262,552.40
业务招待费1,025,790.601,374,301.99
差旅费586,052.00511,483.52
广告宣传费75,739.9119,771.25
办公费265,230.24148,741.51
交通费18,437.278,550.07
其他11,000.001,515.44
合计8,672,588.068,058,612.07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1,517,425.3919,774,311.20
折旧摊销4,904,004.663,437,427.49
聘请中介机构1,300,926.072,018,268.99
租赁费83,228.57150,064.30
业务招待费3,999,092.941,969,065.94
办公费6,755,708.604,415,171.13
差旅费530,849.61576,214.13
交通费901,928.07746,098.3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26,012.81852,128.40
绿化费715,733.00-
其他36,616.20614,443.19
合计41,471,525.9234,553,193.10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材料38,929,310.7737,932,782.41
职工薪酬30,825,168.9825,085,572.38
外协费323,502.07124,585.27
折旧摊销7,204,599.297,372,648.71
加工及检测费7,643,339.4213,787,716.49
其他2,672,698.752,560,805.31
合计87,598,619.2886,864,110.57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7,338.99-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7,338.99-
减:利息收入10,107,084.915,963,298.44
手续费支出39,289.5332,482.45
合计-10,060,456.39-5,930,815.99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5,362,658.9035,651,925.02
税金返还7,771,932.45-
个税手续费返还59,795.20140,798.91
增值税加计扣除1,786,109.581,761,952.33
合计24,980,496.1337,554,676.26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209,591.20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784,685.10-4,388,109.3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3,446,117.55-12,493,314.4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77,895.18-465,517.48
合计-21,483,537.27-17,346,941.31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3,780,845.48-866,784.5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0,746.40-392,348.88
合计-3,851,591.88-1,259,133.40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8,344,715.67
其中:固定资产-8,344,715.67
合计-8,344,715.67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拆迁赔偿款-3,339,842.44-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64,366.97127,053.7964,366.97
其他42,684.0812,856.8942,684.08
合计107,051.053,479,753.12107,051.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30,000.00-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08,000.714,711.89108,000.71
赔偿金、违约金498.36-498.36
税收滞纳金156,437.11-156,437.11
其他100.00-100.00
合计265,036.1834,711.89265,036.18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82,239,417.7089,273,540.73
递延所得税费用-4,672,220.22-3,550,662.30
合计77,567,197.4885,722,878.4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94,878,641.3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9,231,796.2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40,701.7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110,514.68
研发费用等加计扣除-12,842,065.5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7,653.92
所得税费用77,567,197.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收代付款项1,957,661.455,930,000.00
政府补助和个税返还13,085,305.2021,380,818.98
利息收入10,107,084.915,963,298.44
备用金689,049.47355,908.28
保证金及押金2,353,812.622,131,230.01
拆迁奖励款6,278,817.27-
其他359,656.76942,589.93
合计34,831,387.6836,703,845.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收代付款项502,112.204,909,920.00
付现期间费用26,068,648.7127,599,596.59
保证金及押金2,873,198.001,798,495.08
备用金1,813,628.001,754,300.00
其他484,477.51644,537.28
合计31,742,064.4236,706,848.9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函保证金-2,1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母公司银行冻结资金3,876,262.67-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租赁资产支付的现金162,852.60-
IPO中介费及上市费用17,674,496.10901,500.00
合计17,837,348.70901,5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2,852.6015,472.07--178,324.67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17,311,443.91563,700,530.14
加:资产减值准备3,851,591.881,259,133.40
信用减值损失21,483,537.2717,346,941.3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6,147,010.6529,044,809.62
使用权资产摊销144,880.34-
无形资产摊销2,022,467.741,898,295.4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344,715.6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8,000.714,711.8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338.9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9,591.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83,927.45-2,773,272.4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188,292.77-777,389.8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0,045,465.9117,244,411.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8,255,204.06-307,695,769.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7,985,808.479,721,440.9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089,189.77320,419,535.1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923,502,451.86591,588,339.9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91,588,339.98334,252,333.7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31,914,111.88257,336,006.2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923,502,451.86591,588,339.98
其中:库存现金5,355.8333,104.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923,497,096.03591,555,235.6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23,502,451.86591,588,339.9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理由
银行存款3,876,262.67-诉讼冻结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1,428.57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62,852.6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材料38,929,310.7737,932,782.41
职工薪酬30,825,168.9825,085,572.38
外协费323,502.07124,585.27
折旧摊销7,204,599.297,372,648.71
加工及检测费7,643,339.4213,787,716.49
其他2,672,698.752,560,805.31
合计87,598,619.2886,864,110.57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87,598,619.2886,864,110.57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20.00深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00-投资设立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都4,500.00成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31,781,758.31-7,409,148.9024,372,609.41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5,868,000.005,072,000.00-10,94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37,649,758.315,072,000.00-7,409,148.90-35,312,609.41/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7,409,148.908,889,904.95
与收益相关7,953,510.0026,762,020.07
合计15,362,658.9035,651,925.02

其他说明: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

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银行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1)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期末数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两至三年三年以上合 计
应付账款20,881.09---20,881.09
其他应付款173.41173.41
租赁负债-1.39--1.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44---16.44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21,070.941.39--21,072.33

续上表:

项 目期初数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两至三年三年以上合 计
应付账款11,518.51---11,518.51
其他应付款245.89---245.89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11,764.40---11,764.40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2.04%(2023年12月31日:14.53%)。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在该公司任董事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服务17,962.26500,000.0069,579.2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15.39506.2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募集资金1,083,470,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706,407.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617,931,300.00294,485,066.84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4,833,092.16-
补充营运资金300,000,000.00298,620,603.08
合 计1,002,764,392.16593,105,669.92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264,425.00元。

2. 2023年6月5日,四川蜀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蜀汉公司”)与公司(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负责“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园林景观工程”的建设。承包合同暂定价总额为748.48万元(含税)。2024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转送的蜀汉公司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根据起诉状,蜀汉公司诉讼请求包括:确认承包合同于2024年4月11日解除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前述款项合计387.63万元。

2024年7月10日,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根据民事反诉状,公司诉讼请求包括:确认承包合同于2024年5月16日解除,要求蜀汉公司对已施工部分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并要求蜀汉公司支付违约金、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前述款项合计241.05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公司扣除蜀汉公司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费用后,公司同意支付该工程剩余的尾款,该项诉讼已经结案。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40,001,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120,003,000.00

2025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1月24日的总股本400,01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3,000.00元。

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00,01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1,000.00元。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3,470,8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706,407.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其中40,010,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962,754,392.16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106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852,772,200.32521,816,710.88
1年以内小计852,772,200.32521,816,710.88
1至2年94,238,436.3747,176,943.22
2至3年7,524,536.88666,925.0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53,300.00
5年以上3,092,762.163,039,462.16
合计957,627,935.73572,753,341.2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6,357.440.02176,357.4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57,451,578.2999.9857,359,669.655.99900,091,908.64572,753,341.26100.0034,090,709.535.95538,662,631.73
其中:
账龄组合957,451,578.2999.9857,359,669.655.99900,091,908.64572,753,341.26100.0034,090,709.535.95538,662,631.73
合计957,627,935.73100.0057,536,027.096.01900,091,908.64572,753,341.26100.0034,090,709.535.95538,662,631.7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6,357.44176,357.4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852,772,200.3242,638,610.025.00
1-2年94,238,436.379,423,843.6410.00
2-3年7,348,179.442,204,453.8330.00
3-4年---
4-5年---
5年以上3,092,762.163,092,762.16100.00
合计957,451,578.2957,359,669.655.9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6,357.44---176,357.4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4,090,709.5323,268,960.12---57,359,669.65
合计34,090,709.5323,445,317.56---57,536,027.0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374,100,306.32-374,100,306.3239.0718,705,015.32
客户二134,711,860.00-134,711,860.0014.076,735,593.00
客户三124,413,337.72-124,413,337.7213.0011,296,980.30
客户四101,244,468.63-101,244,468.6310.575,062,223.43
客户五36,614,465.13-36,614,465.133.822,098,922.78
合计771,084,437.80-771,084,437.8080.5243,898,734.83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9,069,512.3543,050,601.66
合计29,069,512.3543,050,601.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28,821,281.0142,909,706.52
1年以内小计28,821,281.0142,909,706.52
1至2年37,000.0026,750.00
2至3年26,750.00500,230.00
3年以上--
3至4年440,230.0067,000.00
4至5年47,000.00280,000.00
5年以上240,000.00-
合计29,612,261.0143,783,686.52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738,691.00214,180.00
备用金-4,800.00
拆迁补助款-6,278,817.27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28,155,107.8736,452,889.25
员工借款680,000.00800,000.00
其 他38,462.1433,000.00
合计29,612,261.0143,783,686.52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733,084.86--733,084.86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30,336.20240,000.00--190,336.2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4年12月31日余额302,748.66240,000.00-542,748.66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33,084.86-190,336.20---542,748.66
合计733,084.86-190,336.20---542,748.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8,155,107.8795.08合并范围内往来款1年以内-
宋镇江420,000.001.42员工借款3-4年210,000.00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0,000.001.35保证金、押金1年以内20,000.00
张国瑞240,000.000.81员工借款5年以上240,000.00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24保证金、押金1年以内3,500.00
合计29,285,107.8798.90//473,500.00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6,200,000.00-46,200,000.0046,200,000.00-46,200,0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00,000.00-----1,200,000.00-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5,000,000.00-----45,000,000.00-
合计46,200,000.00-----46,2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56,849,764.84222,868,618.54980,843,034.40226,636,363.75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956,849,764.84222,868,618.54
其中:电磁兼容材料14,473,614.388,432,694.21
隐身功能结构件342,660,781.1964,989,710.14
隐身功能涂层材料589,967,813.40145,954,925.68
技术服务类9,363,217.983,206,623.01
其它类384,337.89284,665.50
按行业类型956,849,764.84222,868,618.54
其中:隐身功能涂层材料589,967,813.40145,954,925.68
隐身功能结构件342,660,781.1964,989,710.14
电磁兼容材料及其他24,221,170.2511,923,982.72
地区类型956,849,764.84222,868,618.54
其中:境内956,849,764.84222,868,618.54
境外--
销售模式模型956,849,764.84222,868,618.54
其中:直销956,849,764.84222,868,618.54
分销--
合计956,849,764.84222,868,618.5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209,591.20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8,000.71七、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5,362,658.90七、6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7,771,932.45七、67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9,984.42七、74、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9,795.20七、67
减:所得税影响额3,393,864.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9,642,536.8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461.42381.42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491.36971.3697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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