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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拟增加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议案》,该事项仍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部分增加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拟增加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五)投资期限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即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本次拟增加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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