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曾超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弘松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第十一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中第四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13,582,11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2,716,423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845,432,846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42%。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天山铝业、公司、本公司 | 指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铝有限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
盈达碳素 | 指 | 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
新仁铝业 | 指 | 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靖西天桂 | 指 |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
南疆碳素 | 指 | 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辛然实业 | 指 | 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
天展新材 | 指 | 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领先(香港) | 指 | BIG ADVANCE LIMITED |
江阴祥顺 | 指 | 江阴祥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天瑞能源 | 指 | 石河子市天瑞能源有限公司 |
天山铝科技 | 指 | 天山铝科技株式会社 |
新仁铝箔 | 指 | 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 |
新仁电池铝箔科技 | 指 | 石河子市新仁电池铝箔科技有限公司 |
天足投资 | 指 | 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 |
新加坡泰坦 | 指 |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 |
新加坡昊天 | 指 | MIGHTY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 |
天铝申锟 | 指 | 上海天铝申锟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
锦隆能源 | 指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锦汇能源 | 指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潍坊聚信锦濛 | 指 | 潍坊聚信锦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融致诚柒号 | 指 | 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芜湖信泽润 | 指 | 芜湖信泽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物暾澜 | 指 | 浙物暾澜(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深华腾十三号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十三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浚瑞 | 指 | 珠海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芜湖润泽万物 | 指 | 芜湖润泽万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祥澜 | 指 | 杭州祥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连万林 | 指 | 大连万林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中审众环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指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原铝 | 指 | 通过电解熔融氧化铝而得到的成品铝,亦称电解铝 |
电解 | 指 | 将电流通过电解质溶液或熔融态电解质(又称电解液),在阴极和阳极上引起化学反应的过程 |
铝电解 | 指 | 利用电解法制备铝的方法 |
电解槽、电解池 | 指 | 由槽体、阳极和阴极组成,用于铝电解 |
重熔用铝锭、铝锭 | 指 | 由液态铝(铝液)制成符合相关标准的固态铝金属产品 |
高纯铝 | 指 | 由原铝经过再提纯加工而生产成的铝含量≥99.93%的铝产品 |
碳素 | 指 | 构成铝电解槽阳极和阴极的材料 |
预焙 | 指 | 一种电解槽设计:阳极材料经过成型、焙烧后,才安装在电解槽的上部结构上 |
预焙阳极、阳极碳素 | 指 | 以石油焦为骨料,煤沥青为黏结剂制造而成的,用于预焙铝电解槽作为阳极材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山铝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IANSHAN ALUMINUM GROUP 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曾超林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752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35 | ||
公司网址 | http://www.tslyjt.com | ||
电子信箱 | 002532@tslyjt.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建良 | 李晓海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 |
电话 | 021-58773690 | 021-58773690 |
传真 | 021-68862900 | 021-68862900 |
电子信箱 | 002532@tslyjt.com | 002532@tslyj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255498648W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从水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变更为电解铝配套自发电、预焙阳极、高纯铝、铝土矿、氧化铝、电池铝箔的生产和销售。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变更前,公司无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欧豹国际,实际控制人为许敏田、杨佩华;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为锦隆能源,实际控制人为曾超懿、曾超林。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旭、刘艳林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8,089,427,344.57 | 28,974,772,367.83 | -3.06% | 33,008,418,33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55,407,938.46 | 2,205,311,394.06 | 102.03% | 2,650,492,14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308,619,379.14 | 1,883,104,476.20 | 128.80% | 2,538,346,977.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20,175,251.35 | 3,916,335,057.57 | 33.29% | 3,156,955,817.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0.48 | 100.00% | 0.57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0.48 | 100.00% | 0.57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38% | 9.44% | 7.94% | 12.0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56,780,292,031.26 | 57,097,016,803.02 | -0.55% | 57,309,844,889.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831,388,895.23 | 24,106,949,232.84 | 11.30% | 22,903,855,556.1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825,089,442.22 | 6,959,705,179.97 | 7,010,805,078.78 | 7,293,827,643.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9,819,784.57 | 1,353,689,252.81 | 1,010,484,998.41 | 1,371,413,902.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05,635,157.24 | 1,255,198,534.21 | 999,777,782.91 | 1,348,007,904.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339,609.25 | 1,176,212,306.27 | 1,441,606,082.73 | 1,549,017,253.1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346,761.91 | -3,017,048.54 | 16,500,389.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7,581,770.43 | 369,766,107.60 | 128,742,981.9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713.95 | 16,817.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71,984.76 | 12,660,127.85 | 1,945,105.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486,812.32 | 57,184,045.29 | 35,052,099.8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31,621.64 | 15,509.81 | 8,024.78 | |
合计 | 146,788,559.32 | 322,206,917.86 | 112,145,170.0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天山铝业的主营业务为电解铝、氧化铝、预焙阳极、高纯铝、铝深加工产品及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属于有色金属行业中的铝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2012年修订),天山铝业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天山铝业属于第C32大类“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第321类“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下第3216小类“铝冶炼”。
(一)铝行业的基本情况
1、铝的性能及用途
铝(Aluminium或Aluminum),为银白色轻金属,在自然界主要以铝硅酸盐矿石、铝土矿、冰晶石等形式存在。铝元素在地壳中的含量仅次于氧和硅,居第三位,是地壳中含量最丰富的金属元素。1886年,霍尔(Hall)和埃鲁(Heroult)同时发明通过电解熔融的铝土矿和冰晶石的混合物提炼金属铝的工艺,奠定了今天大规模生产铝的基础。百余年来,全球原铝生产仍一直沿用着该生产工艺,但技术指标有了很大优化。
铝具有密度低、表面光亮、质量轻、易加工、比强度高、抗冲击性好、耐腐蚀、导电导热性好、成形性好、可焊接、抗腐蚀、可回收再利用等诸多优良特性。目前,铝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汽车制造,建筑基建、交通运输、电网电力、包装容器、机械装备、耐用消费,不但是制造业的主要基础材料,也是高新技术和国防建设领域关键的新材料,是用途最广的有色金属。
2、铝行业产业链
铝产业链包含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精炼、金属铝冶炼、铝合金生产、铝材以及终端产品制造六个产业环节。其中,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精炼以及金属铝冶炼为铝产业链上游环节;铝合金生产、铝材加工以及深加工为铝产业链的下游环节。
用铝土矿生产氧化铝,氧化铝通过电解提炼出金属铝称为原铝或电解铝,原铝用于生产铝合金并加工成各类铝材和铝铸件。铝材的加工工艺方法包括轧制、挤压、拉拔、锻造、铸造等,生产出各类不同性能和用途的铝合金产品,如铝板带箔、铝挤压型材、铝铸件等。
各类铝产品被广泛地运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建筑用铝型材;电网建设中的铝制电缆桥架,特高压建设中的钢芯铝绞线;光伏发电站的太阳能电池板框架和衬垫材料;5G基站的塔架和储能装置;交通运输中的轨道交通车车体、集装箱货柜、新能源电动汽车车身及配件;包装消费领域中的铝制易拉罐、铝箔食品药品包装;航空航天及军工领域中的飞机、火箭及重型运载工具;电子电器产品领域的壳体和内部电解电容器等都大量的使用铝材。
3、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特性
(1)周期性
铝行业周期性与宏观环境有相关性。铝行业产业链较长,进入壁垒较高、资本投入大。自2017年供给侧改革严格限制新增产能以来,无任何新增产能获批。未来,国内铝的产能增长非常有限。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导致除中国以外其他地区出现铝企停产、减产,铝供应形势持续偏紧。而与此同时,在经济复苏和新能源快速发展的趋势下,铝日益成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金属。国际国内铝的需求则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需求持续旺盛,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过去产能无序扩张,铝的周期性受经济环境影响的周期性已经得到有效改善。
(2)季节性
铝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但铝行业上游产能布局受地域等条件的限制,可能因电力供应的季节性受到一定的影响,一些产铝地区限产、减产、停产的风险加大,进而对行业供给造成一定影响。
(3)区域性
铝行业的生产和消费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从全球来看,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2023年的数据统计,全球铝土矿储量约为300亿吨,主要集中在几内亚、越南、澳大利亚、巴西、牙买加、印度尼西亚等地;氧化铝、电解铝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和印度等国。全球的铝消费情况看,中国的铝消费占全球消费总量的一半左右,其他主要集中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地区。
从国内铝的产业链上下游布局看,氧化铝产能主要集中在有铝土矿资源的地区,如山西、河南、广西、贵州等地,以及主要依赖于进口铝土矿的沿海地区,比如山东等地,但国内的铝土矿主要产区由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破坏严重,铝硅比不断下降,开采难度和成本不断上升,矿的品位持续下滑,因此对于进口矿的依赖度逐年升高。据阿拉丁统计,2024年中国铝土矿对外依存度达到70.8%,续创历史新高,其中约70%铝土矿自几内亚进口。对外依存度高且来源过于集中使得铝土矿的保供风险有所提升,若进口环节受到限制将对氧化铝及铝价造成较大波动。国内的电解铝产能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和山东等地区;铝加工产能主要分布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部地区,如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山东、河南等地,靠近铝的终端消费市场。
4、行业现状
据安泰科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底,中国电解铝建成产能4462万吨/年,已触及国家工信部设定的电解铝产能上限。2024年国内电解铝产量为4346万吨,较上年增加4.3%,产能利用率接近极限,供应增量将十分有限,2024年全球电解铝产量为7296万吨,同比增加3.5%。 2024年全年,全国电解铝消费量为4518万吨,同比增长5.5%,需求增速大于国内电解铝产量增速,电解铝行业实现产销两旺,市场消费需求旺盛。
2024年SHFE铝三月期货平均价格为19996元/吨,同比上涨8.2%。据安泰科测算,2024年中国电解铝加权平均完全成本(含税)为17717元/吨,同比增加7.4%。2024年成本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氧化铝价格大幅攀升,从年初3300元/吨到年末5700元/吨,全年均价同比上涨约40%,部分电解铝企业生产成本受此影响大幅上升。在氧化铝价格大幅走高的情况下,原料铝土矿受供给扰动价格短期亦大幅飙升。2024年电解铝及氧化铝生产企业的成本及利润出现较大分化,具备原料供应保障及氧化铝产能的企业规避了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而其他企业则受冲击较大。
(二)最新行业相关政策及影响
铝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国家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国家发改委主要承担对行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制定产业政策并监督落实、指导行业结构调整等宏观管理职能;国家工信部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标准的技术法规的拟订;商务部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管理并监督特定原材料、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住建部负责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批;环保部门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24年国家出台的与电解铝行业相关的政策如下:
发文日期 | 发文单位 | 法律法规/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概要 |
2024年5月 | 国务院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
2024年7月 | 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门 | 《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 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依法依规淘汰2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等落后产能。 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技术,优化电解槽结构,加强余热回收。 支持电解铝企业扩大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推动电解铝企业参与建设微电网,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电解铝行业的应用,支持智能化升级改造。 |
到2025年底,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形成节能约2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650万吨。 | |||
2024年9月 | 生态环境部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积极稳妥有序将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电解铝行业管控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 采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思路实施配额免费分配,企业所获得的配额数量与产品产量(产出)挂钩,不设置配额总量上限,将企业配额盈缺率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
为了达到铝行业2030年碳达峰,需要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通过制定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以及阶梯电价方式,倒逼行业进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专注铝行业三十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在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区域兴建产业基地,形成了从铝土矿、氧化铝到电解铝、高纯铝、铝箔研发制造的上下游一体化,并配套自备电厂和预焙阳极的完整铝产业链布局,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和一体化竞争优势。随着广西本地的铝土矿及海外铝土矿项目逐步进入开发和开采,江阴电池铝箔项目投产并逐步产能爬坡,公司产业链优势得以加强和完善,将实现从上游矿产资源到金属铝锭到终端铝深加工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成为行业内垂直一体化水平及产能匹配度最高的企业之一。公司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1、公司在具备资源能源优势的区域布局生产基地,具有稳定的低成本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前景
(1)电解铝生产基地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铝有限拥有14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目前已建成120万吨电解铝产能,实际年产量约116万吨左右,尚余24万吨产能待建。生产产品中的铝锭大部分直接对外销售,部分铝液及铝锭将直接供给高纯铝及铝箔坯料作为原料成为内部销售。
(2)自备电厂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电解铝产线,天瑞能源拥有6台350MW自备发电机组,年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解铝生产80%-90%的电力需求,全部用于电解铝生产,电力完全自发自用。
(3)预焙阳极生产基地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线;位于南疆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线,合计建成年产能60万吨,可以满足现有电解铝产能全部阳极碳素的需求。公司除生产普通阳极碳素外,还具备高纯铝用碳素的生产能力,产品完全自产自用。
(4)高纯铝生产基地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电解铝产线,已建成6万吨高纯铝产能,产品主要对外销售给电子光箔及航空板制造厂商。
(5)氧化铝生产基地
位于广西百色国家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建成25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产品主要对外销售,同时部分产品对内销售给电解铝作为原料。公司在广西已取得铝土矿资源及采矿权证,将进入实质开采阶段,同时公司将在广西及周边地区继续寻求其他资源项目收购或探矿权,继续获得更多本地资源保障。
(6)下游铝箔深加工基地
① 铝箔坯料生产线:位于石河子,利用电力、天然气等低成本能源优势将自产优质铝液直接转化为铸轧卷,节省铝锭熔铸及重熔成本,一体化成本优势非常显著,目前具备18万吨年化产能,已进入规模生产阶段。
② 铝箔深加工生产线:位于江阴,毗邻长江三角洲锂电产业聚集区,产品主要为动力电池铝箔、储能电池铝箔和食品铝箔等,一期设计产能16万吨,2025年将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及产能爬坡。
(7)海外投资及项目
① 印尼铝土矿:公司已完成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份交割,间接获得三个铝土矿开采权。该等矿权位于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桑高区,矿区总占地面积合计约3万公顷,总勘探面积达25.90万公顷,目前正在进行三个矿区的详细勘探工作,2025年公司将逐步开展采矿作业。所产铝土矿计划用于公司印尼氧化铝项目所需原料,自产铝土矿成本相较市场价格将有较大的成本竞争优势。
② 印尼氧化铝:公司境外子公司PT TIANSHAN ALUMINA INDONESIA计划投资15.56亿美元在印尼规划建设20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00万吨被列入印尼国家战略项目清单。2025年初已取得印尼环评审批,公司正在推进征地、场平、码头等各项项目前期建设工作。
③ 几内亚铝土矿: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生产开采阶段,所产铝土矿陆续发运回国,后续公司将逐步提升产能和运力,保障公司获得持续稳定且低成本的上游原料。
2、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1)电解铝产品:主要生产A00标准铝锭,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电力、包装、家电等传统领域。同时随着绿色能源、环保减排的要求日益提高,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也正越来越多地运用。
(2)氧化铝产品:主要生产冶金级氧化铝,产品主要用于电解铝的生产原料。
(3)高纯铝产品:主要生产含铝量为99.99%至99.996%的高纯铝,产品主要作为原料用于制造电子光箔、航空板材、高低压电解电容器、高性能导线、蓝宝石、半导体靶材等。
(4)铝箔产品:主要生产单零箔及双零箔,制作锂离子电池正极集流体和钠离子正负极集流体,以及食品包装箔材,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户用及工商业储能、电子产品、食品加工等领域。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已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生产原材料、贸易铝锭等由采购管理中心负责集中采购。电解铝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氧化铝、预焙阳极、电力;预焙阳极生产原材料主要是石油焦、煤沥青;电力生产原材料主要是煤炭,氧化铝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铝土矿、碱、石灰。上述原材料根据生产需要提前采购,采购为先款后货,价格根据合同签订时点的市场价格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能和效益兼顾的原则,制定主要产品年度生产计划,并下达至生产部门。同时,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和生产周期,合理安排发电业务、预焙阳极的配套生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已制定《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电解铝产品和氧化铝产品由销售中心负责产品的对外销售。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签订长单合约以及现货合约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客户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交货地点后,电解铝以上海长江有色现货均价、南储仓华南现货均价或铝期货价格做为结算基准价,结合市场实际的供需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销售价格。铝锭销售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结算。氧化铝销售以“三网”( 即中营网、百川咨讯网和安泰科上公布的国产现货氧化铝价格)均价中的南方地区月均价为结算基础。高纯铝和铝箔产品由生产企业对接市场客户进行销售。铝箔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订单加工销售的方式。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佳绩,电解铝产量、氧化铝产量、自发电量、铝箔产量均创历史新高。全年电解铝产量117.59万吨,同比增加约1%;氧化铝产量227.89万吨,同比增加7.55%;公司自发电机组运行良好,全年发电超138亿度,同比增加约2.5%;阳极碳素产量54.89万吨,同比减少8.35%;加工板块方面,高纯铝产量2.81万吨,同比减少34.35%;铝箔及铝箔坯料产量4.61万吨,同比增加超4000%。
2、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电解铝平均销售价格约为19800元/吨(含税),同比上升约6%,自产氧化铝平均销售价格约为4000元/吨(含税),同比上升约40%。
3、报告期内,公司电解铝生产成本同比上升约4%,氧化铝生产成本同比上升约2%,销售价格涨幅远高于生产成本涨幅,使得公司利润实现大幅提升。
4、报告期内,公司的自发电成本同比下降4%,预焙阳极成本同比下降24%。
5、报告期内,公司高纯铝销量同比上升约50%,主要归因于国内市场需求回升及新客户拓展顺利。
6、公司石河子铝箔坯料生产基地及江阴铝箔生产基地均已进入规模生产阶段,产能正在逐步爬坡中,报告期内未实现盈利。
7、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增加33.29%。同时,公司降低了负债规模,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0.24%。
8、报告期内,在铝土矿供应扰动的背景下,公司几内亚项目首批铝土矿启运回国,实现项目全链条运营,产能及运力正逐步爬升。随着矿石陆续到港,预计后续公司一体化成本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9、报告期内,公司印尼铝土矿项目完成股权交割,锁定当地优质资源。一期规划建设的100万吨氧化铝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1年1月,天山铝业获批成为第一批符合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的铝业企业,是目前国内具有合规产能单厂规模第二大的公司。
2022年8月,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工信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3年2月,天铝有限入选国家工信部2022年度绿色工厂名单。
2024年7月,天山铝业再次入选《财富》中国500强榜单,位列第468名。
2024年9月,天铝有限再次荣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位列第470位,同时连续九年荣登《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位列第312位。
2024年10月,天铝有限《大型预焙电解槽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024年11月,天铝有限入选兵团工业企业100强榜单,位列第17名;同时,南疆碳素也入选该榜单,位列第80名。
2024年11月,靖西天桂入选广西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不断完善的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使供应链和各生产要素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确保业绩的持续稳定性
公司拥有铝土矿、氧化铝、预焙阳极、发电、电解铝、高纯铝、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生产环节,具有完整铝产业链一体化综合优势。公司已实现主要原材料氧化铝和预焙阳极的全部自给自足,公司的6台自发电机组可满足公司铝锭生产80%-90%左右的用电需求,随着公司国内及海外铝土矿项目进入全链条运营阶段,供应链的自主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下游布局的高纯铝和铝箔业务在产品竞争力上拥有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和原料供应保障。公司在产业链一体化建设上更为完善,具备从上游资源到下游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能够更好的抵御市场风险。在市场环境发生激烈变动情况下,这样的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更加凸显,能有效规避生产要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巨大波动,确保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报告期内,氧化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氧化铝板块业绩同比大幅增长,有效抵御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了公司一体化成本的稳定性。
2、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保障,使公司产品具备低成本竞争优势
公司在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区域兴建产能,享受低成本竞争优势。在新疆公司兴建的电解铝产能配套6台350MW的自备发电机组,当地煤炭储备丰富,价格处于全国最低水平,公司电解铝产品的电力成本长期稳定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新疆丰富的风光资源及绿色电力和公司稳定的电力需求实现优势互补,公司在实现电力低成本的同时未来具备较
大绿电提升潜力。其次,新疆丰富的油气资源储备和生产为公司的阳极碳素生产所需原料石油焦提供低成本优势,天然气价格相对内地有优势,使得公司阳极碳素的生产成本具备优势。第三,公司在广西建成的氧化铝项目拥有较完善的上游铝土矿资源保障,广西本地配套的铝土矿已取得采矿权证并进入开采阶段,几内亚项目铝土矿已陆续装运发往国内,产能与运力逐步爬坡,印尼铝土矿项目完成交割,完善的资源保障使公司氧化铝产品的成本稳定性更强,市场竞争优势更为明显。第四,公司在石河子布局的铝箔坯料利用低能源成本及自身铝液,拥有较强的成本优势。
3、立足高端制造及新能源行业向下游延伸铝深加工产业,拥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引进国际领先的高纯铝偏析法生产技术及工艺,在石河子建成高纯铝生产线。下游客户涵盖行业中主要的电子光箔厂商、航空板厂商等。由于产业链的上下游高度融合,下游产品利用上游原材料铝液直接提纯,大大降低了深加工产品的能耗和生产成本,核心技术先进,公司在高纯铝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和成本竞争优势。在铝箔深加工领域,公司同样具有一体化和专业化的生产优势。除却原料成本优势外,公司打造高端铝箔生产线,设备配置具备行业先进水平,已实现主流产品的批量生产并与下游重点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积极拓宽销售渠道与新客户认证,涵盖锂离子电池、消费电子、食品软包等领域。今年将实现产能的逐渐爬坡,出货量将会明显提升。公司在上游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将支持下游加工业不断拓宽市场和客户。
4、具备先进生产工艺环保科技领先的综合性铝业集团
公司在上游生产环节,积极投入技术研发和改进,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降低能耗和排放,目前已采用的大型预焙电解槽工艺、大型管道化溶出拜耳法生产氧化铝技术、大气态污染源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赤泥干法堆存技术等均属于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及环保技术。天铝有限入选国家工信部2022年度绿色工厂名单。公司技术中心被列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24年10月,天铝有限开展的《大型预焙电解槽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充分彰显公司在电解铝生产领域节能降耗的先进水平。另外,公司主导开展的《新型高效节能铝电解冶炼装备研发与应用》项目利用ANSYS等大型仿真平台,结合电解槽温度场分布,对电解槽进行优化升级,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电解铝生产。在低碳转型方面,公司电解铝工厂是石河子当地新能源电力消纳大户,新能源电力使用比例逐年提升。本年度,公司天足铁路专用线投入运营,该铁路年货物运输量将达1000万吨左右,可大幅减少汽车运输产生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物资调运能耗,更加绿色环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47项专利和25项软件著作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天铝有限、天展新材、盈达碳素、南疆碳素、靖西天桂均为高新技术企业。
5、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建设和运营经验,决策机制高效,激励机制到位,相关经验具备海外复制基础
公司管理团队专注铝行业超过30年,在铝全产业链的建设运营、生产、技术以及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对市场变化具有敏锐的判断,拥有经时间检验的优秀往绩,决策灵活有效,在开发项目、引进技术和人才,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能立足长远,深谋远虑。在积极开拓进取的同时,公司也注重风险防范,逐步降低负债水平,提升财务稳定性。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产业链不断得以延伸和发展,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的管理团队在铝行业的建设和运营经验,将助力公司布局海外,在印尼投资铝土矿开采和建设氧化铝项目。目前公司印尼项目团队已在印尼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开工提供条件。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全年,国内铝价呈现M型走势,价格重心整体抬高。上半年在美联储降息预期、地缘政治影响以及国内市场需求超预期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铝价在二季度达到全年高位,之后虽由于消费淡季、供给增长等原因价格有所下降,但在四季度后,随着国内宏观经济一系列利好政策出台,铝价重拾升势并于年底前重新回到20000元整数关口上方。报告期内,电解铝现货价格同比上涨约7%,氧化铝现货价格同比上涨约40%,在价格推动下,公司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
全年完成电解铝产量117.59万吨,同比增加约1%;氧化铝产量227.89万吨,同比增加7.55%;公司自发电机组运行良好,全年发电超138亿度,同比增加约2.5%;阳极碳素产量54.89万吨,同比减少8.35%;加工板块方面,高纯铝产量
2.81万吨,同比减少34.35%;铝箔及铝箔坯料产量4.61万吨,同比增加超400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89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5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102.03%,实现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0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128.80%,主要系电解铝价格及氧化铝价格上涨带动相关板块利润增长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8,089,427,344.57 | 100.00% | 28,974,772,367.83 | 100.00% | -3.06% |
分行业 | |||||
铝行业 | 28,089,427,344.57 | 100.00% | 28,974,772,367.83 | 100.00% | -3.06% |
分产品 | |||||
销售自产铝锭 | 18,761,292,855.72 | 66.79% | 18,542,449,715.09 | 64.01% | 1.18% |
销售高纯铝 | 591,948,598.86 | 2.11% | 395,465,287.08 | 1.36% | 49.68% |
销售外购铝锭 | 544,044,632.86 | 1.94% | 5,574,959,669.08 | 19.24% | -90.24% |
销售自产铝制品 | 0.00% | 1,381,955.93 | 0.00% | -100.00% | |
销售氧化铝 | 7,314,615,870.91 | 26.04% | 4,301,387,431.36 | 14.85% | 70.05% |
销售铝箔及铝箔坯料 | 503,928,545.94 | 1.79% | 15,725,011.29 | 0.05% | 3,104.63% |
其他业务 | 373,596,840.28 | 1.33% | 143,403,298.00 | 0.49% | 160.52% |
分地区 | |||||
境内 | 28,039,358,031.52 | 99.82% | 28,966,159,700.33 | 99.97% | -3.20% |
境外 | 50,069,313.05 | 0.18% | 8,612,667.50 | 0.03% | 481.35%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28,089,427,344.57 | 100.00% | 28,974,772,367.83 | 100.00% | -3.0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28,089,427,344.57 | 21,553,869,244.47 | 23.27% | -3.06% | -13.40% | 9.17% | |
分产品 | ||||||
销售自产铝锭 | 18,761,292,855.72 | 14,566,181,650.57 | 22.36% | 1.18% | -0.84% | 1.58% |
销售高纯铝 | 591,948,598.86 | 425,967,964.50 | 28.04% | 49.68% | 52.17% | -1.18% |
销售外购铝锭 | 544,044,632.86 | 544,449,115.88 | -0.07% | -90.24% | -90.34% | 1.08% |
销售自产铝制品 | - | - | - | -100.00% | -100.00% | 28.12% |
销售氧化铝 | 7,314,615,870.91 | 5,193,239,517.60 | 29.00% | 70.05% | 24.29% | 26.14% |
销售铝箔及铝箔坯料 | 503,928,545.94 | 514,032,140.44 | -2.00% | 3,104.63% | 3,442.14% | -9.71% |
其他业务 | 373,596,840.28 | 309,998,855.48 | 17.02% | 160.52% | 260.50% | -23.02% |
分地区 | ||||||
境内 | 28,039,358,031.52 | 21,502,964,968.64 | 23.31% | -3.20% | -13.58% | 9.21% |
境外 | 50,069,313.05 | 50,904,275.83 | -1.67% | 481.35% | 633.51% | -21.09%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28,089,427,344.57 | 21,553,869,244.47 | 23.27% | -3.06% | -13.40% | 9.1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单位:万吨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销售自产铝锭 | 销售量 | 107.25 | 112.07 | -4.30% |
生产量 | 117.59 | 116.55 | 0.89% | |
库存量 | 4.95 | 0.51 | 870.59% | |
销售高纯铝 | 销售量 | 2.56 | 1.7 | 50.59% |
生产量 | 2.81 | 4.28 | -34.35% | |
库存量 | 2.95 | 2.72 | 8.46% | |
销售铝箔及铝箔坯料 | 销售量 | 2.17 | 0.06 | 3,516.67% |
生产量 | 4.61 | 0.1 | 4,510.00% | |
库存量 | 0.77 | 0.04 | 1,825.00% | |
销售氧化铝 | 销售量 | 208.71 | 171.21 | 21.90% |
生产量 | 227.89 | 211.9 | 7.55% | |
库存量 | 10.62 | 3.13 | 239.30% | |
销售自产预焙阳极 | 销售量 | 0 | 0 | 0.00% |
生产量 | 54.89 | 59.89 | -8.35% | |
库存量 | 9.93 | 9.62 | 3.22% | |
销售贸易铝锭 | 销售量 | 3.23 | 34.13 | -90.54% |
生产量 | 0 | 0 | 0.00% | |
库存量 | 0 | 0 | 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氧化铝销售量不包括集团内部氧化铝自用量,自产铝锭销售量不包括集团内部铝锭自用量,预焙阳极销售量不包括集团内部阳极碳块自用量,铝箔及铝箔坯料销售量不包括集团内部铝箔坯料自用量。
2、自产铝锭的库存变动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经营安排,本年末存在部分铝锭未销售,库存量上升。
3、高纯铝本期受益于国内市场需求回升及新客户拓展顺利,销售量上升。
4、电池铝箔项目本期逐步建成投产,故产量及销量较上年大幅上升,同时库存量上升。
5、氧化铝的库存变动系期末库存尚未销售,导致库存量有少量增加。
6、贸易铝锭的销量变动系公司根据经营安排,本年公司减少相关贸易铝锭业务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铝行业 | 原材料 | 15,104,447,271.95 | 70.08% | 13,136,912,627.89 | 52.78% | 14.98% |
能源电力 | 3,771,904,131.10 | 17.50% | 4,027,283,323.47 | 16.18% | -6.34% | |
折旧 | 873,867,203.14 | 4.05% | 852,344,204.30 | 3.42% | 2.53% | |
人工 | 329,180,891.96 | 1.53% | 339,856,760.37 | 1.37% | -3.14% | |
物流费用 | 558,212,037.22 | 2.59% | 562,816,052.98 | 2.26% | -0.82% | |
其他 | 371,808,593.22 | 1.72% | 331,200,548.47 | 1.33% | 12.26% | |
外购铝锭 | 544,449,115.88 | 2.53% | 5,638,868,659.81 | 22.66% | -90.34% |
说明
1、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经营安排,减少了贸易铝锭的销售量,故贸易铝锭成本下降。
2、原材料占比上升主要系氧化铝价格上升,公司生产用氧化铝大部分从外部购入,故原材料成本上升。
3、能源电力成本下降系电煤采购价格下跌所致。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PT Inti Tambang Makmur | 2024年11月30日 |
COLA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 | 2024年9月13日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0,394,657,371.9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7.0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3,730,342,272.56 | 13.28% |
2 | 客户2 | 2,014,450,022.49 | 7.17% |
3 | 客户3 | 1,679,087,453.19 | 5.98% |
4 | 客户4 | 1,625,295,844.62 | 5.79% |
5 | 客户5 | 1,345,481,779.04 | 4.79% |
合计 | -- | 10,394,657,371.90 | 37.0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7,811,500,210.4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2.2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2,125,831,508.89 | 11.50% |
2 | 供应商2 | 1,637,906,397.07 | 8.86% |
3 | 供应商3 | 1,453,113,687.45 | 7.86% |
4 | 供应商4 | 1,429,198,339.10 | 7.73% |
5 | 供应商5 | 1,165,450,277.91 | 6.31% |
合计 | -- | 7,811,500,210.42 | 42.2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8,764,584.12 | 17,657,630.93 | 6.27% | |
管理费用 | 383,782,538.66 | 344,460,295.93 | 11.42% | |
财务费用 | 706,953,078.45 | 787,636,196.05 | -10.24% | |
研发费用 | 216,999,204.69 | 217,059,755.90 | -0.03%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新型高效节能铝电解冶炼装备研发与应用 | 低碳绿色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我国作出庄严承诺,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通过开发节能技术与装备,降低电解铝能耗及排放,将有力促进兵团及新疆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 进行中 | 利用ANSYS等大型仿真平台,结合电解槽温度场分布,对电解槽内衬材料、保温材料及电极导体结构等进行优化升级,以此为基础对电解槽进行高效节能工程化设计,通过铝电解槽物理场尤其温度场优化,使其形成“绿色化”节能炉膛内型。对实验槽进行阶段总结改善,实现电解槽低电压、高电流效率运行的目标,最终将高效节能铝电解冶炼装备进行应用示范和推广。 | 项目的项目成功及应用,有力加快设备升级更新,利于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企业发展体系,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凝练和培育,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
5N高纯铝用电解铝液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培育出以各种高纯铝为产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进入高端、高品质新材料领域。为企业持续创新研发稳定的高附加值产品,项目聚焦开发5N高纯铝用电解铝液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 | 进行中 | 项目通过开发电解铝生产高品质原铝过程质量管控技术,研究电解铝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杂质迁移规律,明确杂质元素在电解铝生产过程的平衡规律,形成AL99.90生产原材料、中间过程物料质量控制内控标准;研究碳阳极、氧化铝及辅助材料协同调配使用技术,实现规模化电解铝生产单槽原铝液AL99.9%以上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 项目成功可以实现铝液直接地转化为高纯铝,使企业在产业集群创新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生态,为形成新疆和兵团高质量产品为核心的产业集群起到示范作用。 |
几内亚铝土矿铝酸钠溶液中有机物高效脱除及盐渣开发新产品成套装备应用研究 | 项目为高效解决杂质海外铝土矿资源,系统开发低耗高质氧化铝开发储备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 | 中试阶段 | 建立高效脱除有机物杂质及低耗生产产线,为综合回收钒、镓、铁等有价值元素储备核心技术。 | 项目开发不仅为公司在节能、降耗、减排、提高生产效率等提供技术支持,并且为综合处理海外伴生铁矿及钒镓等高值元素回收打下基础,形成产业系统技术偹备,引领行业高质量、综合利用海外复杂矿石能力。 |
高聚能锂离子电池正极集流体铝箔产品开发 | 电池箔作为电池正极集流体,随着下游行业的高景气度带动电池铝箔需求持续上涨,带动电池铝箔出货量持续上涨,目前全球新能源汽车趋势仍在持续推进,我国电池铝箔仍有广阔市场发展空间,因此,从市场需求出发,开展对电池箔生产的工艺研发。 | 试验发展 | 该项目产品拟定项目结束时达到项目设计要求,可批量生产出不同规格的满足客户端技术要求的电池箔产品。拟实用新型专利1项,预计项目产品拟定研发成功后进入市场后,给公司带来可观经济效益。 | 项目的成功开发助力公司整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实现补链、延链、强链目标,可批量生产出不同规格的满足客户端技术要求的电池箔产品,预计项目产品拟定研发成功后进入市场后,给公司带来可观经济效益。 |
铝铸轧双除气工艺技术研究 | 公司电池铝箔坯料项目的产品定位是目前市场最前沿的产品——电池铝箔坯料,而电池铝箔又是近几年新增的铝箔应用方向,其消费需求量与新能源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呈现爆 | 检测不同工艺参数对铝液氢含量的影响,目前项目处于小规模试 | 通过本项目实施,铝及铝合金熔体处理技术正朝着除气除渣效率高、改善金属金相组织、提高锭坯性能的方向发展,并由过去的单一除气或过滤发展为多环节除气与过滤相结合的连续处理技术。项目完成后, | 项目作为公司新能源赛道电池铝箔重要环节的技术开发与创新,实施后不仅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若将该技术推广至电池铝箔坯料生产企业,对整个行业起到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发式增长。但是其产品质量要求也不同于原有铝箔产品,特别是对内部组织和表面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几乎达到零缺陷产品要求,都需要提升铝箔坯料质量指标才能满足后续生产要求。 | 验阶段,2024年获得已授权3项专利。 | 预计铝液氢含量可以控制在0.10ml/100g.Al以下,使铝箔坯料产品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满足电池铝箔生产要求,增强下游用户认可度。 | 积极引领的影响。 | |
动力电池用正极铝箔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项目立足公司120万吨高品质电解铝液,发挥链主企业优势,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构建完善的新疆及兵团铝基产业链标杆企业,提高企业整体竞争能力。 | 进行中 | 项目瞄准新能源赛道下的动力电池关键材料—正极铝箔, 立足疆内 600 余万吨铝产业集群优质的原料供给和铝电容器用箔行业领先的精深加工技术、质量管理能力等条件,合力攻克动力电池用正极铝箔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形成 2-3 个电池箔典型产品。 | 项目开发及产业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是企业在高端新材料领域又一个成功突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
高精铝提纯去除杂质铬元素研究与开发 | 项目针对大容量高压电解电容器对高纯铝的要求,重点跟踪研究各杂质元素在偏析法工艺过程中演变行为,对偏析不易去除的铬(Cr)等元素,全流程技术攻关,形成最佳杂质脱除技术路线,提升并稳定高纯铝纯度,力争做出在国际上更有竞争力的优质产品。 | 进行中 | 通过在高纯铝生产过程中加入特种母合金处理工序,导入精密过滤设备和进口高端分析设备,最终实现铬元素(Cr)含量在1.5ppm以下、提升高精铝的铝纯度0.0001%-0.0002%的技术指标,使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项目的实施为公司在高纯铝赛道上持续创新不断注入活力,为稳定市场占有率提供技术支撑作用。 |
大型焙烧炉烟气综合治理研究与开发 | 采用成熟、能耗低、增产减污的焙烧炉烟气治理技术,解决阳极焙烧炉能耗高、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以沥青烟、粉尘为主的污染物。 | 已完成 | 项目实现焙烧炉自动燃烧控制完全燃烧技术,解决长期以来边火道燃烧不充分的问题,并开发电捕焦油器充分收集沥青焦油技术。 | 形成大型焙烧炉烟气综合治理新技术,提高阳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对地区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项目的成功开发和应用系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举措之一,为促进公司打造全产业链减污降碳绿色标杆企业迈出又一坚实步伐。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03 | 945 | 16.7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6.33% | 13.65% | 2.6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207 | 182 | 13.74% |
硕士 | 13 | 10 | 3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77 | 221 | -19.91% |
30~40岁 | 623 | 352 | 76.9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472,703,200.42 | 1,328,613,164.93 | 10.8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24% | 4.59% | 0.6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系电池铝箔精轧及分切项目、电池铝箔坯料项目以及天足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厂铝厂支线工程等项目陆续完工,本年投资支付的款项较上年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系本期公司降低有息负债所致,同时本年公司分配股利16.1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9.26亿元大幅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955,350,160.05 | 32,486,048,053.78 | -1.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35,174,908.70 | 28,569,712,996.21 | -6.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0,175,251.35 | 3,916,335,057.57 | 33.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97,452.04 | 447,912.67 | 904.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0,290,765.84 | 3,738,125,988.83 | -43.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5,793,313.80 | -3,737,678,076.16 | -43.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52,634,503.46 | 10,142,056,807.07 | 7.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28,626,930.41 | 10,041,782,824.54 | 44.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5,992,426.95 | 100,273,982.53 | -3,666.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3,094,611.08 | 263,272,816.19 | -279.70%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9,107,758,120.88 | 16.04% | 7,811,551,592.08 | 13.68% | 2.36% | 系报告期末票据保证金余额较上年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607,853,513.79 | 1.07% | 997,197,462.94 | 1.75% | -0.68% | 主要系公司部分已背书未到期票据未终止确认金额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290,678,043.75 | 0.51% | 507,792,455.11 | 0.89% | -0.38% | 系公司报告期末销售商品尚未收到的款项有所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125,777,279.61 | 0.22% | 96,690,680.53 | 0.17% | 0.05% | 系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第三方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
存货 | 8,823,932,964.24 | 15.54% | 9,543,302,748.06 | 16.71% | -1.17%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降低原材料储备所致。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7,500,000.00 | 0.07% | 25,000,000.00 | 0.04% | 0.03%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52,100,000.00 | 0.09% | 89,600,000.00 | 0.16% | -0.07%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减少且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27,350,709,172.40 | 48.17% | 26,467,085,485.52 | 46.35% | 1.82% | 系报告期电池铝箔精轧及分切项目、电池铝箔坯料项目陆续投产及转固,以及天足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厂及铝厂支线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2,861,899,674.11 | 5.04% | 4,344,290,134.69 | 7.61% | -2.57% | 系报告期电池铝箔精轧及分切项目、电池铝箔坯料项目陆续投产及转固,以及天足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厂及铝厂支线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1,541,348.12 | 0.02% | 1,444,486.88 | 0.00% | 0.02% | 系本期续租办公场所所致。 |
无形资产 | 3,836,349,774.81 | 6.76% | 1,480,237,059.56 | 2.59% | 4.17% |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6,959,979.92 | 0.93% | 400,901,730.58 | 0.70% | 0.2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等增加所致。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9,368,908.77 | 2.13% | 2,801,669,464.09 | 4.91% | -2.78% | 主要系该科目资产项目交割完成,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3,432,847,391.54 | 6.05% | 8,813,176,341.93 | 15.44% | -9.39% | 系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及经营安排,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7,311,206,382.47 | 12.88% | 4,868,713,033.39 | 8.53% | 4.35% | 系本期公司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所致。 |
合同负债 | 211,842,220.69 | 0.37% | 72,429,036.10 | 0.13% | 0.24% | 系公司在报告期末,预收到的未来将实现销售的商品款有所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31,663,922.66 | 0.58% | 680,209,928.68 | 1.19% | -0.61% | 系公司部分已背书未到期票据未终止确认金额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7,668,169,661.41 | 13.50% | 7,020,504,894.05 | 12.30% | 1.20% | 系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及经营安排,对负债结构进行调整所致。 |
租赁负债 | 5,910,692.21 | 0.01% | 299,907.67 | 0.00% | 0.01% | 系本期续租办公场所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393,389,048.81 | 0.69% | 811,604,300.56 | 1.42% | -0.73% | 主要系公司本期减少融资租赁款所致。 |
减:库存股 | 250,026,723.18 | 0.44% | 150,014,785.90 | 0.26% | 0.18% | 系本期新增股份回购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27,036,386.06 | -0.05% | -11,168,197.52 | -0.02% | -0.03% | 系报表折算汇率差异变动所致。 |
盈余公积 | 1,269,054,518.27 | 2.24% | 940,439,966.50 | 1.65% | 0.59% | 系本期母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57,736,814.09 | 9,066,742.52 | 66,803,556.61 | |||||
上述合计 | 57,736,814.09 | 9,066,742.52 | 66,803,556.61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为本期净增加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699,745,950.55 | 主要为票据及借款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0,883,699,663.97 | 借款抵押等 |
无形资产 | 740,443,671.45 | 借款抵押 |
合 计 | 19,323,889,285.97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2月23日 | 500,000 | 495,951.89 | 14,652.16 | 423,701.76 | 85.43% | 0 | 43,739.22 | 8.82% | 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 0 |
合计 | -- | -- | 500,000 | 495,951.89 | 14,652.16 | 423,701.76 | 85.43% | 0 | 43,739.22 | 8.82%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37,017,551.56元人民币,剩余募集资金余额762,982,444.34元人民币,加尚未置换完成的预先投入25.95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元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 | 2020年12月23日 | 1、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300,000 | 300,000 | 14,614.11 | 223,701.76 | 74.57% | 2024年08月18日 | 178,343.02 | 180,960.51 | 是 | 否 |
2、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 | 2020年12月23日 | 2、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50,000 | 6,260.78 | 0 | 6,260.78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2020年12月23日 |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补流 | 否 | 150,000 | 150,000 | 0 | 150,000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4、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 | 2020年12月23日 | 4、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0 | 43,739.22 | 38.06 | 43,739.22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00,000 | 500,000 | 14,652.17 | 423,701.76 | -- | -- | 178,343.02 | 180,960.5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2020年12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00,000 | 500,000 | 14,652.17 | 423,701.76 | -- | -- | 178,343.02 | 180,960.51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59,502,825.95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34号)鉴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尚未置换的25.95元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此决议使用 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80,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剩余募集资金约76,298.24万元(转出当日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及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 | 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 | 43,739.22 | 38.06 | 43,739.22 | 1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43,739.22 | 38.06 | 43,739.22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3 年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由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43,739.22万元变更使用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20 万吨电池铝箔项目”,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铝锭的生产与销售 | 630,842.11 | 3,807,726.13 | 2,062,627.20 | 2,022,209.60 | 326,236.74 | 285,791.78 |
石河子市天瑞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发电 | 50,000.00 | 843,575.06 | 491,990.75 | 398,845.60 | 41,579.44 | 35,432.99 |
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碳素及碳素制品及炉料制品 | 6,000.00 | 162,849.19 | 58,185.75 | 115,731.53 | 17,824.94 | 15,259.69 |
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高纯铝及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20,000.00 | 143,899.06 | 86,134.10 | 61,622.17 | 7,494.18 | 6,400.71 |
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碳素及碳素制品及炉料制品 | 32,700.00 | 209,103.69 | 89,935.44 | 124,428.70 | 19,221.38 | 16,656.69 |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氧化铝、氢氧化铝的冶炼、生产、销售 | 180,000.00 | 992,606.29 | 503,534.22 | 764,211.06 | 210,233.25 | 178,343.02 |
海南润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贸易 | 100,000.00 | 378,927.11 | 79,527.20 | 1,223,862.28 | 8,235.52 | 6,999.9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PT Inti Tambang Makmur | 购买 | 公司项目处在建设中 |
COLA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 | 新设 | 公司成立初期,发生零星费用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铝锭板块保持了正常生产节奏,电解铝产量稳中有升。全年天铝有限实现营业收入 2,022,209.60万元,实现净利润285,791.78万元,其中包含了从子公司收到的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47,000.00 万元。
2、2024 年盈达碳素、南疆碳素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5,731.53万元、124,428.70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5,259.69万元、16,656.69万元。
3、2024 年公司氧化铝销量大幅提升,靖西天桂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4,211.06万元,实现净利润178,343.02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铝生产和消费国。随着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电解铝行业产能管控更加严格,市场供给端日益趋紧,合规产能“天花板”已经形成。铝的市场供需日益呈现紧平衡的格局,行业基本面得以持续改善,长期发展更趋健康,因此具有能源和资源优势的产能将受益于良好的行业前景,有望保持较好的经济效益。
铝行业的发展呈现如下新趋势:
1、新能源、新基建领域的发展,给铝行业带来新的巨大发展机遇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随着风光发电及新能源车的快速发展,新基建领域如5G基站、特高压、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广泛,将进一步拉升用铝需求,预计单台电动汽车用铝量最高超过600公斤,光伏电站用铝达到19500吨/GW。铝在新能源领域的广泛应用将为铝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为新能源领域配套生产各类铝加工产品,是传统铝企业向先进铝加工企业转型的重大契机。
2、电解铝产能触及行业“天花板”,供应扰动不断增加,不同地区成本差异较大
截至2024年12月底,中国电解铝建成产能4462万吨/年,已非常接近行业“天花板”。近年来,随着电解铝产能逐步往西南地区水电大省迁移,水电的季节性特征带来的铝行业限产停产事件日益增多,为未来行业的供应增添扰动因素。电解铝行业的竞争主要是成本的竞争,尤其是电力成本的竞争。在国内能耗双控、限电限产、煤价波动大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严禁优惠电价的政策,行业电力成本大幅提升。另外,俄乌冲突导致欧洲能源价格高企,海外通胀仍未缓解,因成本高企而停产的海外铝企产能复产缓慢。新疆的区位能源优势明显,电力成本较内地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新疆电解铝企业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得以增强。同时新疆的电力供应稳定性也较高,有利于生产的稳定性。
3、中国拥有较大的氧化铝生产能力,但国内铝土矿资源的相对匮乏使上游资源保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据安泰科统计,截至2024年底,中国氧化铝产能达到10435万吨/年,能够满足国内电解铝生产的需要,但氧化铝生产的原材料铝土矿,我国的资源比较匮乏,缺口部分主要从几内亚、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家进口,2024年底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70%。近期,由于国内矿石供应紧张叠加几内亚新扩产项目投产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铝土矿价格整体保持高位运行,致使国内氧化铝企业的成本维持高位。因此,获得稳定且有成本优势的铝土矿资源,是氧化铝行业内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4、双碳政策的推行使铝行业需要改变传统能源结构,走向绿色发展之路
随着双碳政策的推出,节能降碳将成为铝行业新的发展要求。国内电解铝生产主要通过火电提供电力供应,这是和电解铝的生产工艺要求分不开的,火力发电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受到各地煤资源的限制和能耗排放的限制。2022年,由工信部牵头出台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出,行业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2024年7月出台的《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更是提出,2024-2025年形成节能约2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650万吨。随着国家对相关行业降低碳排放的相关政策要求,逐步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碳排放总量,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节能减碳和绿色发展将成为铝行业未来长期发展主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让地球更轻盈更美丽”为使命,以打造在“成本、资源、创新、节能”上全面领先的大型铝业集团为目标。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是,全面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的核心竞争优势,强化上游资源保障,巩固电解铝成本竞争优势;加快海外投资建设步伐,复制国内成功经验,形成国内外资源和产能互相促进和保障的双促格局,尤其是弥补国内在资源和产能上的局限,打开海外市场。公司将在印尼及其他海外地区发展铝土矿、氧化铝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拓展资源开发和保障,力争5-10年内形成竞争力强具有规模优势的海外一体化产业基地。下游铝加工方面,公司将加大科技和技术的引进,牢牢把握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机遇,发挥全产业链协同效应,打造下游铝深加工产品生产基地,力争2-3年内成为国际领先的高纯铝及铝箔产品生产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节能减碳的工艺技术和绿色能源的应用,使公司全产业链的碳排放总量保持逐年下降。
为此,公司围绕铝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从以下六个维度进行布局:
1、复制国内成功经验,加快建设海外一体化铝产业园
公司计划在印尼建设铝一体化产业链,打造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深加工和配套产业链的大型一体化铝工业园,形成资源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协同并进,面向全球铝市场,不断提高公司在铝行业中的规模和竞争力。公司已在当地拥有三个铝土矿权,2025年将进入开采阶段,下一步将在印尼投资兴建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被列入印尼国家战略项目清单,已完成可研报告和环评审批,进入项目设计、土建场平阶段。
2、以资源保障为重点,拓展资源获取能力和上游产业的布局,使公司铝土矿自给率达到100%
公司在几内亚完成了一家本土矿业公司的股权收购并获得矿产品独家购买权,在几内亚直接锁定铝土矿资源供应和采购成本,该项目规划年产能500-600万吨铝土矿,矿产品开采后运回国内满足自身氧化铝生产原料需求。2025年,该项目已进入大规模开采的全链条运营阶段,矿产品陆续发运回国。同时,公司广西自有铝土矿探转采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权证,项目已进入开采阶段。随着上述两个项目的推进,未来公司上游资源的保障度将达到100%。另外,基于国内铝土矿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优质资源获取难度日益加大的背景,公司项目团队继续在国内外探寻优质铝土矿资源,加大资源供给多元化,进一步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
3、立足高端制造及新能源产业,打造具有产品技术和规模优势的下游高端铝深加工制造基地,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高纯铝板块将以4N6产品为主力,满足人工智能发展对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的电子光箔需求。铝箔板块以电池箔作为主力产品,满足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等领域的需求,同时,积极拓展产品种类,涵盖食品软包、机械制造等领域,提升设备的产能利用率,通过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大科技和研发,打磨产品品质,利用上游的原料供应和成本优势,为下游客户提供高品质铝箔产品,力争三年内成为行业内最大的铝箔生产商之一。
4、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发展
公司将对生产全流程的能耗及碳排放进行管理,全方位多举措实现降碳和减排的总目标,实现绿色发展。在能源供应端,积极参与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与开发,协调各方面能利用的电力资源,尽力提高清洁能源应用比重,优化现有能源结构;在能源使用端,公司未来将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积极规划新型电力系统投资,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自备机组由单纯能源输出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5、持续打造低成本的核心竞争优势,研究落地未建电解铝指标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区域布局的优势,完善上游低成本高品质资源保障,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升级,优化管理流程,持续降本增效及对标一流,夯实公司在发电、氧化铝、预焙阳极、电解铝、高纯铝、铝箔等业务板块的成本优势。另外,公司拥有合规电解铝指标共140万吨,已建120万吨,另有20万吨指标未落地。公司将结合所在区域用能情况、电力经济性、资本开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规划未建产能的落地方案,追求利益最大化,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助力公司更大发展。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多层级激励机制
公司将多措并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和效能,将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贡献大小与个人薪酬、岗位晋升、职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完善和加强员工职业培训与岗位交流,提高员工适应新形势及新产品的职业能力。公司将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完善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为核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多层级激励方案,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为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三)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全年主要生产经营目标为:原铝产量116万吨、发电量130亿度、氧化铝产量240万吨、预焙阳极产量55万吨、铝土矿产量300万吨、高纯铝产量2万吨、铝箔及铝箔坯料产量15万吨。
2025年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夯实安全环保工作,保障全年生产任务高效优质完成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安全环保风险清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环境保护管控体系,加强安全评价和危险源管控、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高质量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2、积极推动上游铝土矿项目提升产能和运力,加强资源保障能力
随着几内亚项目进入全链条运营阶段,本年度项目产量与发运量预计有明显提升,对各方面的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将与当地合作伙伴密切沟通,加大基建投入,打通各环节中的运力限制,尽力满足公司对铝土矿的原料需求、
降低原料成本。同时,广西铝土矿项目本年将进入开采阶段,公司将基于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依法依规落实开采各项要求,提升本地优质资源保障力度,进一步降低原料成本。
3、推进印尼氧化铝项目建设工作
印尼氧化铝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并已被列入印尼国家战略项目清单。公司将推动项目设计及规划,逐步启动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另外,公司印尼铝土矿项目已完成股权交割,正在等待详勘结果,2025年将进入开采阶段,所产矿石将作为后续氧化铝项目的原料保障。
4、夯实铝加工领域的一体化优势,积极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加快推进铝箔深加工及铝箔坯料产线的增产增效,提升良率及产销量,同时积极推动下游客户包括锂电厂商、储能客户、食品软包厂商的认证和销售工作,扩大产品覆盖面。
5、多渠道实施节能降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提升外购电中新能源绿色电力的消纳水平,同时公司正研究与合作伙伴共建光伏电站的可能性。另外,以六系列电解铝车间为样本,研究打造绿色低碳铝产业模式,该车间电力完全使用绿色可再生能源,并积极推动相关认证和低碳证书的获取,这将有利于相关产品的可追溯及下游客户海外市场的销售。
6、持续降低负债规模,提升财务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随着公司现金流的改善以及资本开支的减少,2025年公司将压缩有息负债规模作为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通过债务置换、偿还贷款等方式持续优化负债结构,从而降低财务费用,修复资产负债表,进一步强化公司自身的财务稳定性,面对未来宏观环境变化时拥有更稳健的抗风险能力。
7、夯实基础,对标一流,加强技术研发,持续完善ESG领域的工作
继续对标行业领先企业,坚持专业化、精细化、高效化方向,深挖潜力,进一步降本增效。加快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质增效中的关键作用,建设高标准研发平台,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另外,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公司内部ESG管理体系,落实行业领先的ESG相关实践,单独披露ESG报告,提高相关领域的透明度和持续改善的能力。
特别提示:公司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业绩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充分的风险意识,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原铝、铝深加工产品及材料、预焙阳极、氧化铝的生产和销售。铝具有优良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交通、机械、电子、建筑等领域,是国民经济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原材料,其市场需求与国内外宏观经济高度相关,其产品价格随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呈周期性变动规律。未来若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产品需求放缓,可能会对公司销量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原铝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氧化铝和预焙阳极,生产预焙阳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油焦和煤沥青等。公司生产原铝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受铝土矿、煤炭、石油焦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若公司的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铝锭价格波动风险
铝锭为标准化的大宗商品,受市场需求及宏观经济整体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如果公司所处行业的供需关系出现显著变化或铝锭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下跌,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跌,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的风险
原铝生产工艺中存在高温等危险因素,如缺乏严格规范的安全管理措施,易造成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损失。公司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范组织经营,制定和实施包括《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亦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及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虽然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装备了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并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海外经营风险
随着公司印尼项目和几内亚项目的逐步落地,未来在经营过程中会受到不同国别当地政策、政局、社区等形势变化的影响,增加当地资源获取及项目建设的不确定性。同时,汇率波动亦会对公司投资及国际贸易产生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1、狠抓落实,一以贯之,实现持续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发展和效益的关系。一是狠抓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二是深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强化年度、季度和月度安全考核,促进各级管理层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尽职尽责;三是建设安全生产预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2、精准发力,助力经营绩效迈上新台阶。公司在强化自身优势的同时,借鉴经验,不断创新,形成适合业务特点的管理方法。实施有效措施提升员工素质;提高电解槽科学维护水平,延长电解槽槽龄和维修周期;提高发电负荷,增加自供电量;提高自产氧化铝和碳素的产品质量。
3、周密组织、重点突破,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加快国内外铝土矿项目的开采和发运量,包括几内亚、广西以及印尼铝土矿的开采,稳定上游资源保障;加快印尼氧化铝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及一期100万吨的建设工作;加快铝箔产销量提升及客户开发工作;加快高纯铝库存的去化工作,拓展产品种类及客户覆盖范围。上述项目的完成,将增强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4、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人才战略,探索公司发展新举措。一是明确公司战略定位和方向,优化产业布局;二是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向集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变;三是实施差异化和长效化的薪酬分配机制,激活员工热情、激发企业活力。
5、密切关注海外政局及行业政策动态,做好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相关涉外法律法规的研究,深入了解项目所在地的产业政策。若未来涉及海外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进行适当的套期保值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10日 |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机构、个人 | 全体投资者 | 2023年电解铝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投资项目进展 | 公司2024年4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编号:2024-001) |
2024年04月26日 | 上海浦东陆家嘴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丽思卡尔顿酒店3楼大宴会厅1 | 其他 | 机构 | 长江证券、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信达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方红资管、东方证券、德邦证券、复胜资产、高竹基金、光证资管等 | 印尼氧化铝项目建设进度和电池铝箔项目情况 | 公司2024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编号:2024-002) |
2024年08月20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易方达基金、华夏基金、南方基金、瑞银集团、人保集团、人寿资产、长盛基金、阳光保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情况和2024年上半年各投资项 | 公司2024年8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编号:2024-003) |
险、博时基金、中欧基金、中信证券、长江证券等 | 目进展情况 | |||||
2024年10月28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国投证券、天风证券、中银国际、西部证券、长江资管、申万宏源、甬兴证券、国海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信达证券、国联证券、华西证券等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情况介绍和2024年第三季度各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公司2024年10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编号:2024-004)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一)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铝行业三十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在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区域兴建产业基地,拥有铝土矿、氧化铝、预焙阳极、发电、电解铝、高纯铝、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生产环节,具有完整铝产业链一体化综合优势。随着广西本地的铝土矿及海外铝土矿项目逐步进入开发和开采,江阴电池铝箔项目投产并逐步产能爬坡,公司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得以加强和完善,完全实现从初级原矿资源到大宗原材料铝锭到各类深加工铝箔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成为行业内垂直一体化水平最高的企业之一。公司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稳健经营,受益于电解铝和氧化铝市场价格的抬升以及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的布局,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5亿元,同比增长102.03%。作为具备先进生产工艺环保科技领先的综合性铝业集团,公司积极投入技术研发和改进,助力电解铝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加大绿色电力的消纳比重,切实推动自身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牢固树立“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核心工作”的理念,高质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公司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主动沟通,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股东大会、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持续、深入、有效的交流,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发展现状、未来发展战略等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传递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提升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防范风险,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规范制度体系,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序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注重股东回报,分红回购双管齐下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5年持续进行现金分红,共分红6次,累计现金分红约53.32亿元。
同时,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分别于2022年和2024年两次实施股份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30.33万股,使用资金总额超过2.5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范性文件,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完善,运作规范,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各项要求无差异。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诚信、规范、透明、负责”的理念,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了律师对股东大会合法性、规范性进行了见证。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更好的提高了董事会运作效率。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监事3名,其中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确保所有投资者都能够及时的获取公司发布的信息;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体系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业务独立
公司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采购和销售系统,业务上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在人员设置上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和薪酬管理体系。公司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薪。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人事任免决定的现象。
(三)资产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拥有独立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对公司的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机构独立,建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职能部门独立运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使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从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现象。
(五)财务独立
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依法独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2.97%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30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37)。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临时股东大会 | 52.52% | 2024年09月04日 | 2024年09月05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60)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临时股东大会 | 49.58% | 2024年11月11日 | 2024年11月12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72)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 临时股东大会 | 45.48%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8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曾超林 | 男 | 42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302,061,587 | 0 | 0 | 0 | 302,061,587 | 不适用 |
曾超懿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393,778,364 | 0 | 0 | 0 | 393,778,364 | 不适用 |
赵庆云 | 男 | 60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书锋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亚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素君 | 女 | 6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曾文胜 | 男 | 58 | 监事、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 现任 | 2021年05月19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苏飞乘 | 女 | 58 | 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亚洲 | 女 | 4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周建良 | 男 | 5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胡春华 | 女 | 45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0年07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695,839,951 | 0 | 0 | 0 | 695,839,951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曾超林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宜昌长江工人、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0年4月至今任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2017年6月整体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超懿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1993年7月至2017年2月先后任职邵东铝业、湖南省双牌铝厂、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2002年4月至今任上海双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上海锋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历任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鑫仁控股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赵庆云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至2013年1月历任中国铝业郑州研究院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研究院第一副院长;2013年1月至今历任天铝有限电解铝生产副总经理、电解铝生产总经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书锋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至1990年1月任湖南省宜章县第一中学高中组政治教师;1990年2月至1998年8月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讲师;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和长沙卷烟厂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2002年5月至2006年12月兼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财务教研室主任;2004年9月至2018年1月任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教研室主任;2012年10月至今任北京源发智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4年8月至今任张家界源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天铝有限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亚先生:195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至1992年3月历任辽宁大学教师;1992年3月至2000年6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2000年6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天铝有限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刘素君女士:195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至1986年3月历任衡阳锰制品厂会计、主办会计;1986年4月至1991年6月历任衡阳动力配件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1991年7月至2010年4月历任衡阳天翔机电总公司财务科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任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8月至今历任天铝有限财务负责人、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文胜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湘潭大学,大专学历。1992年7月至2009年11月先后任邵东县佘田桥粮油贸易公司经理、邵东县牛马司粮食站主任兼邵东县粮食实业公司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湖北宜昌长江铝业综合办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苏飞乘女士: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2006年1月先后任职国营第七〇三厂、湖南新日重化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湖南阳光电化有限公司(湖南新日重化有限公司更名)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2012年3月至今历任天铝有限财务部副部长、监察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
曾超林先生: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李亚洲女士: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6年7月至2006年5月先后任职邵东铝业、湖南省双牌铝厂、贵州省六盘水双牌铝业公司;2005年7月至今任上海双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9月至2017年2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0年9月至2017年5月任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6月至今任天铝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庆云先生: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周建良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9月至2008年5月先后任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利泵业(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今任天铝有限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春华女士: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澳洲公共会计师、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优秀人才。2001年7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天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4月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项目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3月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09年3月至2016年7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天铝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曾超懿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11月04日 | 否 | |
曾超懿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05月14日 | 否 | |
曾超林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8月07日 | 否 | |
曾超林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8月07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曾超林 | 石河子市钜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9月29日 | 否 | |
曾超林 | 石河子市钜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9月29日 | 否 | |
曾超林 | 上海盈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2月24日 | 否 | |
曾超林 | 上海瑞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2月18日 | 否 | |
曾超林 | 瑞坤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06月04日 | 否 | |
曾超林 | 盛兆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04月21日 | 否 | |
曾超林 | 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4月01日 | 否 | |
曾超林 | 新疆厚富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8月12日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曾超林 | 江阴鑫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04月05日 | 否 | |
曾超林 | 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11月02日 | 否 | |
曾超林 | 浙江湖州兆坤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01月25日 | 否 | |
曾超林 | 上海茂垠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07月10日 | 否 | |
曾超林 | 上海瑞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2月18日 | 否 | |
曾超懿 | 石河子市钜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09月29日 | 否 | |
曾超懿 | 石河子市钜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09月29日 | 否 | |
曾超懿 | 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4月01日 | 否 | |
曾超懿 | 上海剀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年11月19日 | 否 | |
曾超懿 | 上海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11月20日 | 否 | |
曾超懿 | 上海胤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04月16日 | 否 | |
曾超懿 | 江阴鑫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04月05日 | 否 | |
曾超懿 | 上海锋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年12月01日 | 2024年10月16日 | 否 |
曾超懿 | 上海双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2年04月10日 | 否 | |
李亚洲 | 上海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1月20日 | 否 | |
李亚洲 | 上海剀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1月09日 | 否 | |
李亚洲 | 上海胤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4月16日 | 否 | |
李亚洲 | 上海锋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年08月31日 | 2024年10月16日 | 否 |
李亚洲 | 上海双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5年07月01日 | 否 | |
李亚洲 | 石河子市钜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8月03日 | 否 | |
李亚洲 | 石河子市钜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8月03日 | 否 | |
李亚洲 | 石河子市钜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8月03日 | 否 | |
李亚洲 | 石河子市钜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02日 | 否 | |
李书锋 | 张家界源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6年09月01日 | 否 | |
李书锋 | 中央民族大学 | 教授 | 2004年09月01日 | 是 | |
李书锋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18日 | 是 | |
李书锋 | 北京京宜智信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1月18日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书锋 | 无锡新华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9月24日 | 否 | |
李书锋 | 无锡新华途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1年09月24日 | 否 | |
李书锋 | 北京京宜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1年09月18日 | 2024年12月30日 | 否 |
李书锋 | 广东旭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11月04日 | 否 | |
李书锋 | 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03日 | 是 | |
李书锋 |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7月14日 | 是 | |
李书锋 | 北京源发智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0年10月01日 | 否 | |
刘亚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28日 | 否 | |
刘亚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教授 | 2000年06月01日 | 是 | |
刘亚 | 深圳市涵羽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08月10日 | 否 | |
刘亚 | 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08月16日 | 2025年01月03日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是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人员报酬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行政职务的,其薪酬按行政职务领取。独立董事年薪标准为每人15万元(含税)。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曾超林 | 男 | 42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80 | 否 |
曾超懿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80 | 否 |
赵庆云 | 男 | 60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0 | 否 |
李书锋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刘亚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刘素君 | 女 | 6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40 | 否 |
曾文胜 | 男 | 58 | 监事 | 现任 | 24 | 否 |
苏飞乘 | 女 | 58 | 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 | 现任 | 20 | 否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亚洲 | 女 | 4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 | 否 |
周建良 | 男 | 5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0 | 否 |
胡春华 | 女 | 45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50 | 否 |
合计 | -- | -- | -- | -- | 51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1月23日 | 2024年01月24日 | 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4月08日 | 2024年04月09日 | 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4月19日 | 免披露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仅审议通过一项议案暨《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且无反对或弃权情形,根据深交所监管规则,可免于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8月19日 | 2024年08月20日 | 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10日 | 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曾超懿 | 6 | 5 | 1 | 0 | 0 | 否 | 4 |
曾超林 | 6 | 5 | 1 | 0 | 0 | 否 | 4 |
李书锋 | 6 | 5 | 1 | 0 | 0 | 否 | 4 |
刘亚 | 6 | 5 | 1 | 0 | 0 | 否 | 4 |
赵庆云 | 6 | 5 | 1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报告,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书锋、刘亚、曾超懿 | 4 | 2024年04月08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暨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根据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 无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根据法规指引要求,认真审慎地审核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无 | 无 | |||
2024年08月19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认真审慎 | 无 | 无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4.《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地审核了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相关报告,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 | ||||||
2024年10月25日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规指引要求,认真审慎地审核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无 | 无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曾超林、曾超懿、赵庆云 | 1 | 2024年04月08日 | 《关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 |
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讨论后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
无 | 无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书锋、刘亚、赵庆云 | 1 | 2024年04月08日 | 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讨论后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
无 | 无 |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 李书锋、刘亚 | 1 | 2024年12月09日 |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经讨论后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61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75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75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2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712 |
销售人员 | 44 |
技术人员 | 221 |
财务人员 | 67 |
行政人员 | 436 |
管理人员 | 276 |
合计 | 6,75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7 |
本科 | 601 |
大专 | 1,774 |
中专及以下 | 4,354 |
合计 | 6,756 |
2、薪酬政策
为了保障员工利益,规范薪酬管理和支付,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保存和吸纳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公司薪酬理念,制定基本政策。公司秉持为员工岗位、能力、绩效付薪的理念,基于价值贡献进行薪酬分配,体现多劳多得。通过科学的薪酬管理,保持薪酬的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激发组织活力和员工工作热情。
3、培训计划
2024年公司着重以对标一流、狠抓标准化为工作指导重点,从而稳定职工队伍,提高职业素养与业务技能,围绕集团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各分子公司及事业部制定了年度培训工作计划。预计通过年度培训计划的开展,将会进一步提高各层级专业人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促进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及落实。 这一年,公司成功举办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入职员工培训、新入职大学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在岗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企业法律培训等多元化、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具体而言,公司完成了新员工应培尽培的任务,顺利完成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间新型学徒制3个班次共200人的培训及认定工作;在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成功组织了职业技能5个班次共200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累计有323人获得相关证书,并成功举办了全集团累计7000余人参与的“技能大赛”项目。此外,公司还组织了402名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人员的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书、同时开展大小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近千人、法律培训两场近三百人,促进了在岗员工职业技能的进一步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073,900股后的4,615,811,515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2,371,727.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8,303,300股后的4,613,582,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2,716,42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期。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613,582,11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922,716,423.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100,002,40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022,718,823 |
可分配利润(元) | 3,643,312,855.2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5,407,938.4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328,614,551.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61,633,127.4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3,312,855.2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3,312,855.24元。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8,303,300股,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613,582,11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922,716,423.0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2025年3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中期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8,303,300股后的4,613,582,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2,716,423.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三)其他分红方式(回购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1,515.53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0.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实施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分红金额(含其他方式)为人民币1,945,435,246.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66%。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常规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业务的内控体系健全性及运行有效性实施审查,并对资金管理、产品销售、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对外担保等重要领域实施专项核查及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PT Inti Tambang Makmur | 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孙公司MIGHTY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和TRILLION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收购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权,收购完成后该公司的所有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发生涉及财务信息披露的重大舞弊行为;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被外部监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现,公司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相关错报;公司财务报告编报控制程序存在重大漏洞,可能导致公司报表出现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编报控制程序存在控制漏洞,虽然不会导致公司报表出现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重视并改进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定量标准 |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3%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定量标准以总资产作为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产损失金额小于总资产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总资产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总资产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在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天山铝业主营业务为电解铝配套自发电、预焙阳极、高纯铝、铝土矿、氧化铝、电池铝箔的生产和销售,其主要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主要为:
序号 | 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类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法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法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法律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法律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法律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法律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法律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法律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法律 |
10.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法规 |
1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 法规 |
1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标准 |
1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标准 |
14. |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 | 标准 |
序号 | 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类型 |
1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标准 |
1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标准 |
17.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9-2001) | 标准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积极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具体情况如下:
1、天铝有限现持有第八师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29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590015605236510002P),行业类别为铝冶炼,有效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6年11月22日止。
2、靖西天桂现持有百色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2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51025MA5KYFWF7J001P),行业类别为铝冶炼、热力生产和供应,有效期自2022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1日止。
3、南疆碳素现持有第一师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10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59002MA778Y8A5B001V),行业类别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有效期自2023年7月9日至2028年7月8日止。
4、天瑞能源现持有第八师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5月6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59001MA78UTK82Q001V),行业类别为热电联产,有效期自2020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止。
5、天展新材现持有第八师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27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59001MA776U3859001V),行业类别为有色金属铸造,有效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8年12月26日止。
6、盈达碳素现持有第八师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1月12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59001098616427K001V),行业类别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有效期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止。
7、新仁铝业现持有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7月27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281MA1MWA4KX9001Q),行业类别为铝压延加工及机械零部件加工,有效期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8年7月26日止。
8、新仁铝箔已于2024年1月3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书编号:91320281MABNBF3N6G001X)并收到登记回执,有效期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9年1月29日止。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天铝有限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1 | 电解车间 | 1.51mg/m3 | 10mg/m3 | 109.6t/a | 1011.84t/a | 无 |
天铝有限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1 | 电解车间 | 19.57mg/m3 | 35mg/m3 | 1429.46t/a | 3540.62t/a | 无 |
天铝有限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1 | 电解车间 | 0.06mg/m3 | 1mg/m3 | 4.06t/a | 276.32t/a | 无 |
天瑞能源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发电机组 | 2.1mg/m3 | 10mg/m3 | 117.07t/a | 564t/a | 无 |
天瑞能源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3 | 发电机组 | 15.76mg/m3 | 35mg/m3 | 862.39t/a | 1977t/a | 无 |
天瑞能源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发电机组 | 37.15mg/m3 | 50mg/m3 | 2033.7t/a | 2823t/a | 无 |
盈达碳素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煅烧车间、焙烧车间 | 焙烧3.3mg/m3、煅烧3.253mg/m3 | 焙烧烟气净化10mg/m3、煅烧脱硫10mg/m3 | 6.821t | 25.44t/a | 无 |
盈达碳素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 | 煅烧炉烟气脱硫、焙烧炉烟气脱硫 | 焙烧8.723mg/m3、煅11.724mg/m3 | 焙烧烟气净化、煅烧脱硫100mg/m3 | 21.86t | 254.4t/a | 无 |
盈达碳素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煅烧炉烟气、焙烧炉烟气 | 焙烧32.445mg/m3、煅19.538mg/m3 | 焙烧烟气净化、煅烧烟气净化100mg/m3 | 56.02t | 254.4t/a | 无 |
盈达碳素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焙烧车间 | 0.187mg/m3 | 3mg/m3 | 0.219t | 7.63t/a | 无 |
天展新材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4 | 生产车间 | 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 20mg/m3 | / | 1.53t/a | 无 |
天展新材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4 | 生产车间 | 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 50mg/m3 | / | 3.36t/a | 无 |
天展新材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4 | 生产车间 | 63mg/m3 | 150mg/m3 | 0.301t | 18.12t/a | 无 |
南疆碳素 | 废气 | 二氧化 | 有组织 | 22 | 各生产工 | 主排口DA001:二氧化硫 | 《铝工业污染物 | 废气:二氧化硫 | 二氧化硫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硫、氮氧化物、沥青烟、颗粒物 | 排放 | 序排放点 | 125.302mg/m3、氮氧化物77.094mg/m3、氟化物1.3mg/m3、颗粒物5.56mg/m3、沥青烟1.45 mg/m3;一般排口DA002:颗粒物8.4mg/m3;DA003:颗粒物9.45mg/m3;DA004:颗粒物10.65mg/m3;DA005:颗粒物8.6 mg/m3;DA006:颗粒物6.9mg/m3;DA007:颗粒物7.95mg/m3;DA008:颗粒物9.35mg/m3;DA009:颗粒物9.05mg/m3;DA010:颗粒物10.35mg/m3;DA011:颗粒物10.35mg/m3;DA012:颗粒物11.7mg/m3、沥青烟7.15mg/m3;DA013:颗粒物8.3 mg/m3;DA014:颗粒物7.15mg/m3;DA015:颗粒物9.35mg/m3;DA016:颗粒物10.55 mg/m3;DA018:颗粒物10.8mg/m3;DA019:颗粒物9.35mg/m3;DA020:颗粒物8.6mg/m3;DA021:颗粒物8.8mg/m3;DA022:颗粒物10.5mg/m3;DA023:颗粒物11.25 mg/m3。 | 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主要排口(废气):颗粒物≤30mg/m3、氟≤3mg/m3、二氧化硫≤400mgm3、沥青烟≤20mg/m3;一般排口(废气):颗粒物≤50mg/m3、沥青烟≤30mg/m3 | 411.19t、氮氧化物239.30t、沥青烟6.51t、颗粒物 49.44t | 687.77t/a、氮氧化物725.4t/a、沥青烟82 .17t/a/颗粒物209.7t/a | ||||
靖西天桂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动力事业部锅炉 | 2.414mg/m3 | 10mg/m3 | 5.924t | 49.06t/a | 无 |
靖西天桂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动力事业部锅炉 | 29.36mg/m3 | 50mg/m3 | 119.071t | 367.92t/a | 无 |
靖西天桂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 | 动力事业部锅炉 | 6.784mg/m3 | 35mg/m3 | 29.837t | 131.76t/a | 无 |
靖西天桂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焙烧片区 | 14.048mg/m3 | 50mg/m3 | 41.132t | 157.8t/a | 无 |
靖西天桂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3 | 焙烧片区 | 2.934mg/m3 | 400mg/m3 | 8.682t | 265.44t/a | 无 |
靖西天桂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焙烧片区 | 156.628mg/m3 | -- | 517.771t | 798.48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天铝有限
(1)废气处理
天铝有限有11套电解铝脱硫系统,包含脱硫灰浆液制备系统、烟气系统、二氧化硫吸收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废水系统、事故浆液系统以及相关控制系统等。电解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去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氧化铝吸附反应去除烟气中的氟化氢。
(2)废水处理
天铝有限废水类型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目前全部做到循环利用,无外排,主要处理设施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水经过活性碳过滤器进行过滤后进入反渗透净化器净化,净化后的废水送至各循环水系统,用作生产回用水及绿化灌溉用水。
(3)固体废物处理
天铝有限电解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铝电解碳渣、铝灰和大修渣。大修渣、炭渣通过自建的固废资源化处理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循环利用;铝灰通过高速搅拌,将铝液和热残灰分离,铝液回铸造生产线,热残灰回电解车间循环利用。
2、天瑞能源
天瑞能源六台燃煤发电机组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大气污染,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等,这些污染物会随着烟气进入脱硝脱硫除尘设施。每台机组配备一套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85%以上;每台机组配备一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7%;每台机组配一座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工艺的脱硫塔,每套脱硫系统设置一套吸收剂消化制备系统,脱硫副产物均综合利用,每两套脱硫装置烟气排入一座烟囱,不设旁路烟道,脱硫效率不低于98%。
3、盈达碳素
盈达碳素从煅烧到焙烧均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煅烧炉采用国内成熟稳定的40罐大规模罐式煅烧技术,无需外加任何燃料,依靠燃烧石油焦中挥发分就可满足整个煅烧热平衡,配备烟气净化配备,采用SCR脱硝+半干法脱硫+高效布袋除尘器。焙烧采用新型敞开式的立装环式60室炉,并采用温度负压自动控制的燃烧优化装置,均匀并减少了烟气量,而且可以减少填充焦的烧损,降低热消耗,烟气净化采用燃烧优化+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电捕焦油器+湿法脱硫+湿电除尘。
成型混捏产生的沥青烟气采用RT0烟气焚烧炉进行烟气收集治理,成型沥青熔化、罐区采用电捕焦油器+RT0烟气焚烧炉进行烟气收集治理,成型压型机处采用电捕焦油器对沥青烟气进行治理,焙烧产生的沥青烟气采用燃烧优化技术+电捕焦油器进行治理,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环保规定执行。
4、天展新材
天展新材项目区不设置机车养护、维修、不产生洗车废水。生产采用循环水进行冷却,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A-A-O)工艺,经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等一系列流程后回收利用。
5、南疆碳素
南疆碳素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物种类是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
(1)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为冷却循环排放废水,经20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烟气净化脱硫;大部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及20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烟气净化脱硫,少部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与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处理
公司共有8个煅烧炉,其中1#-4#煅烧炉烟道出来的高温烟气直接进入余热锅炉高温烟气进口,5#-8#煅烧炉烟道出来的高温烟气经过导热油炉给导热油加热后再进入余热锅炉低温烟气进口,余热锅炉出来低温烟气通向烟气净化车间煅烧段烟气脱硫系统,经过喷淋降温塔+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系统净化后,经主要排放口排空;阳极焙烧炉烟气经过喷淋降温塔+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系统净化后,经主要排放口排空;沥青熔化产生烟气经电捕焦油器,捕集沥青焦油后烟气通过管道对接到阳极焙烧烟气管道,经过喷淋降温塔+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系统净化后,经主要排放口排空;成
型车间配料系统和成型机工段产生的烟气经黑法收尘系统处理后排空;其他一般产生颗粒物烟气工段经布袋收尘系统处理后排空。
(3)固体废物处理
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固体废物为脱硫灰和焦粉,均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委托利用。
6、靖西天桂
(1)废水处理
靖西天桂采用一体净化器对废水环保处理,实现废水“0”排放的环保目标。污水经过一体净化器净化后返回循环水系统,底泥送至溶出水冷器进入赤泥洗涤系统使用,生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含碱污水。
(2)废气处理
靖西天桂的锅炉采用炉内喷石灰石+选着性非催化还原脱销系统+电除尘器+干法超净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煤气站产生的煤气经湿法脱硫系统净化后送至焙烧炉作燃料,焙烧炉采用低温焙烧技术,燃料(煤气)与空气混合燃烧产生NOx,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进行脱硝,减少NOx排放。SNCR系统通过把10%重量浓度的氨水注入烟气中以减少焙烧过程产生的NOx量,烟气通过全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外排烟气中污染物达到超净排放环保要求,烟囱设置烟气排放在线检测仪器实时跟踪排放指标并与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线监控中心联网。
(3)固体废物处理
靖西天桂生产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为赤泥,堆存于靖西天桂马亮赤泥堆场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属地环保部门备案,自行监测方案已严格实施运行。公司通过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和排污许可网络申报系统及时公开监测方案、监测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年度完成情况报告等,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全天实时连续监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属地环保部门监测平台。报告期内,监测结果全部达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反事故及事故处置演练,提高公司对各类环境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定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深入评估,持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相应方案。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属地环保局备案,同时,公司加强对环境事件风险源的管控和监测,加强生产作业区域的环境风险辨识和评估,从物资储备、技术支持、管理到位等多方面做好应对事件发生的各项准备,使公司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大环保费用投入以及环保设备治理,全力以赴做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累计投入18,897.93万元,其中缴纳环境保护税568.46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落实党中央及国家“双碳”行动,以“十四五”碳达峰关键期、窗口期为契机,锚定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碳排放、碳核查、碳资产与碳交易等碳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碳达峰目标。公司采取科学有效的碳减排措施,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各产业板块加大技改力度,降低单位排放强度,同时,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上游生产环节积极投入技术研发和改进,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降低能耗和排放,目前已采用的大型预焙电解槽工艺、大型管道化溶出拜耳法生产氧化铝技术、大气态污染源处理设施、废
水处理系统、赤泥干法堆存技术等均属于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及环保技术。公司技术中心被列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降低铝电解槽水平电流的节能技术的集成示范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2024年10月,天铝有限《大型预焙电解槽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化管理,每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环保部门备案,通过审核上传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网络申报。已建立环境数据公开平台,对相关环境信息进行公示。其他环保相关信息天铝有限持有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0350121E20011R1L),证明该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适用于电解铝的生产和服务,有效期至2027年1月7日。
靖西天桂持有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于2024年10月11日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00624E31135R1M),证明该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适用于氧化铝、氢氧化铝的生产,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
天展新材持有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0350925E20010R1M),证明该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适用于高精铝锭的生产,有效期至2028年3月19日。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刻不忘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2024年公司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企业发展态势
2024年度,企业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改革与创新的核心议题,积极推进电解铝、高纯铝、电池铝箔的转型升级和产业链的拓展延伸。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生产的专业化和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企业第九次荣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十次跻身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同时位列兵团工业企业100强榜单。此外,企业荣获兵团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被评为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靖西天桂荣登广西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天展科技荣获新疆兵团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
二、社会公益事业
(一)2024年3月5日,是全国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公司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在市文化广场组织开展的“学雷锋志愿集市活动”,免费为市民维修各类家用电器、剪发。
(二)2024年5月,南疆碳素赞助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首届“台阿杯”职业技能竞赛2万元。
(三)2024年6月,为共同创造美丽绿色家园,江阴新仁铝业为江阴市徐霞客镇环卫所捐赠一台价值12万元的环卫车。
(四)2024年10月31日,公司党员干部怀揣着深切关怀,前往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传递温暖 关爱福利院儿童”主题党日活动,为那里的孤残儿童送去了真挚的关爱与帮助。
(五)2024年12月10日,公司向新河县县直第一小学捐赠20万元,用于建设气膜体育馆。这一举措显著改善了学校的体育教学条件,有力推动了当地青少年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
(六)2024年12月20日,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公司党员干部前往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银铃养老院进行慰问,并亲手为老人们送上了营养丰富的牛奶和酸奶。
(七)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团委组织6名共青团干部和青年代表,带着精心准备的书包、文具、保暖鞋、御寒衣物等爱心礼物,为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22中学12名贫困学生献上了一份爱心。
三、企业文化建设
(一)2024年春节期间,公司工会精心策划并组织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包饺子比赛、猜灯谜、乒乓球比赛等活动,丰富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员工及其家属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2024年3月6日,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公司工会与女工委员会特邀石河子市心理咨询师林淑萍及乌鲁木齐心理咨询师刘静,为公司60余名女职工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压力与心理健康”的知识讲座。
(三)2024年4月30日,公司团委召开“五四”青年节表彰会,对优秀青年予以表彰。此次大会汇聚了来自公司各基层单位的80余名团员青年以及新入职的大学生代表,众人齐聚一堂、共话成长。
(四)2024年6月30日,公司党委举行了“庆‘七一’表彰大会”,对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进行奖励,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
(五)2024年8月12日,公司举办成立十四周年文艺演出。文艺演出的所有作品均是由公司员工自编、自导、自演,反映了公司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呈现出企业和谐繁荣的景象,较好地提升了广大员工的凝聚力,集中展示了公司十四年来,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光辉历程,体现了公司事业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
四、企业人才培养
(一) 2024年,公司加大力度推进员工培训工作,针对员工的职业规划,为员工提供了多个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培训项目,如公司层面培训、人员专项培训、技能需求培训等,采用集中面授与现场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成功举办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入职员工培训、新入职大学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在岗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企业法律培训等多元化、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具体而言,公司完成了新员工应培尽培的任务,顺利完成了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间新型学徒制3个班次共200人的培训及认定工作;在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成功组织了职业技能5个班次共200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累计有323人获得相关证书,并成功举办了全集团累计7000余人参与的“技能大赛”项目。此外,公司还组织了402名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人员的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书、同时开展大小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近千人、法律培训两场近三百人,促进了在岗员工职业技能的进一步提升。
(二)为表彰和奖励2023年度表现卓越的员工及团队骨干,2024年8月公司组织开展了到优秀企业“游学”对标学习活动,通过一边旅游一边对标学习,使员工发现与竞争对手的差距,不断完善和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既放松了心情,又学习到了知识,从而更好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展望2025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紧密结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的重要精神,持续推动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确保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致力于为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1、公司已向各方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2、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均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3、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以及所作声明和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在本次重组期间,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交易对方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处罚、诉讼、仲裁及诚信状况的承诺 |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2、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3、最近36个月内,本人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5、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上市公司 | 关于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措施的承诺 | 1、加快公司战略转型、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全部现有资产负债置出,主营业务从水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转型为国内领先的具有较完善的铝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和较强能源优势的生产商,主营业务变更为原铝、铝深加工产品及材料、预焙阳极、高纯铝、氧化铝的生产和销售,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4、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 |||||
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益柳、曾鸿、锦隆能源、锦汇投资 | 关于确保上市公司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人/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益柳、曾鸿、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潍坊聚信锦濛、华融致诚柒号、芜湖信泽润、浙物暾澜、宁波深华腾十三号、珠海浚瑞、芜湖润泽万物、杭州祥澜、大连万林 |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新界泵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在新界泵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新界泵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益柳、曾鸿 | 诉讼及诚信情况 |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5、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6、本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7、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锦隆能源、锦汇投资、大连万林 | 诉讼及诚信情况 | 1、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公司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5、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6、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潍坊聚信锦濛、华融致诚柒号、芜湖信泽润、浙物暾澜、宁波深华腾十三号、珠海浚瑞、芜湖润泽万物、杭州祥澜 | 诉讼及诚信情况 | 1、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5、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6、本企业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益柳、曾鸿、锦隆能源、锦汇投资、大连万林、潍坊聚信锦濛、华融致诚柒号、芜湖信泽润、浙物暾澜、宁波深华腾十三号、珠海浚瑞、芜湖润泽万物、杭州祥澜 | 股权权属状况 |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天山铝业股份为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实际合法拥有,已经依法就所持天山铝业股份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权属纠纷,亦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除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作为天山铝业发起人股东在天山铝业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天山铝业股份以外,不存在其他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若上述承诺不实,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曾超懿、曾超林、锦隆能源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天山铝业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公司将对本人/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其他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如本人/本 | 2019年05月11日 | 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公司实际控 | 严格履行 |
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本次重组后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3、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如因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本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函自本人/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控制上市公司;或(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公司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 制人不再控制上市公司;或(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公司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 ||||
曾明柳、曾益柳、曾鸿、锦汇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天山铝业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公司将对本人/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如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本次重组后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3、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如因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本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主要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函自本人/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控制上市公司;或(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公司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 2019年05月11日 | 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控制上市公司;或(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公司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 严格履行 |
曾超懿、曾超林 | 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 |||||
曾明柳、曾益柳、曾鸿 | 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锦隆能源、锦汇投资 | 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 |||||
潍坊聚信锦濛、华融致诚柒号 | 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曾超懿、曾超林、锦隆能源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人/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保持独立,承诺不从事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干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等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行为。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关联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薪。3、保证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兼职。4、保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二、资产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拥有的与经营有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独立完整。2、保证本人及关联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人及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能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本人及关联企业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2、保证本人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 |||||
曾明柳、曾益柳、曾鸿、锦汇投资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人/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保持独立,承诺不从事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干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等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行为。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关联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薪。3、保证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兼职。4、保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二、资产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拥有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独立完整。2、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天山铝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与上市 | 2019年05月1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能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2、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 ||||||
其他承诺 | 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曾超懿、曾超林 | 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 本人/单位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人/单位就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一、本人/单位所持股份自2023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本人/单位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二、若在上述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三、若本人/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07月08日 | 六个月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MIGHTY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和TRILLION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自有资金购买LATIP NG先生、IRRYANTO先生合计持有的PTInti Tambang Makmur 100%股份,从而间接取得 PT Persada Pratama Cemerlang、PT Persada Buana Gemilang及PT Paloan Maju Abadi三家矿业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B类股份,该等矿业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各拥有一个铝土矿的采矿权。2024年11月交易各方完成PT Inti Tambang Makmur 股份交割,公司全资孙公司MIGHTY SKY INTERNATIONALPTE. LTD.和TRILLION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成为PT Inti Tambang Makmur 的股东,分别持有PT Inti Tambang Makmur 99.999%、0.001%股份。领先(香港)持有Cola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 90%股份。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4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旭、刘艳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事项,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诚信状况良好。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资金拆借 | 5,000 | 94,310 | 5,000 | 2.50% | 94,310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公司向锦隆能源拆借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与普洋(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的房屋,总建筑面积2628.14平方米。首轮租期自2021年03月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止,首轮租期内,每平方米/日含税单价人民币6.80元,月含税单价543,586.96元,不含税498,703.63元。其中,首轮免租期为6个月,分别为: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免租期期间,公司无需支付租金,但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装修审图配合费、垃圾清运费、能耗费和装修杂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次轮租期自2024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止,其中,次轮免租期为4.5个月,分别为:2024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免租期期间,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但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自2024年03月01日起至2027年02月28日,租金每平方米/日含税单价人民币7.14元,月含税单价570,766.30元,不含税523,638.81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靖西天桂 | 2021年01月27日 | 100,000 | 2021年01月26日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1年02月25日 | 60,000 | 2021年02月23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1年03月03日 | 80,000 | 2021年03月02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1年03月03日 | 20,000 | 2021年03月02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瑞能源 | 2021年05月26日 | 50,000 | 2021年05月24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2年 | 是 | 否 |
南疆碳素 | 2021年05月26日 | 15,000 | 2021年05月24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南疆碳素 | 2021年07月13日 | 10,000 | 2021年07月0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1年10月14日 | 18,000 | 2021年10月13日 | 1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2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1年12月31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0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02月18日 | 67,500 | 2022年02月16日 | 67,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4月2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4年 | 是 | 否 |
领先(香港) | 2022年06月18日 | 91,652.10 | 2022年05月18日 | 91,65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2024/8/17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2年06月24日 | 20,000 | 2022年06月22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天瑞能源 | 2022年07月20日 | 5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07月20日 | 49,278.13 | 2022年07月19日 | 49,278.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07月20日 | 5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07月20日 | 15,000 | 2022年07月19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2年07月20日 | 49,600 | 2022年07月19日 | 4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2年07月20日 | 10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07月20日 | 6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10月15日 | 7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展新材 | 2022年10月15日 | 1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10月15日 | 4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10月15日 | 5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盈达碳素 | 2022年10月15日 | 1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2年10月15日 | 39,500 | 2022年10月13日 | 3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2年11月02日 | 70,000 | 2022年10月31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2年12月08日 | 70,000 | 2022年12月05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2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2年12月08日 | 29,000 | 2022年12月07日 | 2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盈达碳素 | 2022年12月08日 | 20,000 | 2022年12月0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1月11日 | 4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1月11日 | 8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01月11日 | 5,000 | 2023年01月1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3年01月11日 | 5,000 | 2023年01月1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展新材 | 2023年02月08日 | 20,000 | 2023年02月0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2月08日 | 50,000 | 2023年02月07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03月04日 | 30,000 | 2023年03月02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辛然实业 | 2023年03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3月2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辛然实业 | 2023年03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3月2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辛然实业 | 2023年03月25日 | 9,100 | 2023年03月22日 | 9,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3年03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3月2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展新材 | 2023年03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3月2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3年04月14日 | 20,000 | 2023年04月12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辛然实业 | 2023年04月21日 | 20,000 | 2023年04月18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1年 | 是 | 否 |
辛然实业 | 2023年04月21日 | 9,800 | 2023年04月18日 | 9,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辛然实业 | 2023年05月20日 | 20,000 | 2023年05月18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3年05月20日 | 50,000 | 2023年05月19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5月20日 | 120,000 | 2023年05月19日 | 1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3年05月20日 | 39,500 | 2023年05月19日 | 3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3年06月20日 | 20,000 | 2023年06月16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7月11日 | 17,211.32 | 2023年07月10日 | 17,211.3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7月11日 | 70,000 | 2023年07月10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3年07月25日 | 15,000 | 2023年07月24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3年08月08日 | 20,000 | 2023年08月0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9月14日 | 272,000 | 2023年09月12日 | 27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09月14日 | 2,000 | 2023年09月1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展新材 | 2023年09月14日 | 10,000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9月14日 | 30,000 | 2023年09月12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9月14日 | 10,000 | 2023年09月1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辛然实业 | 2023年09月14日 | 10,000 | 2023年09月1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靖西天桂 | 2023年11月04日 | 30,000 | 2023年11月02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12月02日 | 20,000 | 2023年11月29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12月02日 | 25,000 | 2023年11月29日 | 2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新仁电池铝箔科技 | 2023年12月13日 | 21,600 | 2023年12月12日 | 2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靖西天桂 | 2023年12月13日 | 3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2月02日 | 50,000 | 2024年01月31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4年02月02日 | 10,000 | 2024年01月3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3月01日 | 70,000 | 2024年02月28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3月01日 | 27,000 | 2024年02月28日 | 2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4月03日 | 7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4月03日 | 2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4月03日 | 15,000 | 2024年04月03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4月03日 | 6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新仁电池铝箔科技 | 2024年04月03日 | 58,000 | 2024年04月03日 | 5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4月03日 | 8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盈达碳素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4年04月03日 | 39,500 | 2024年04月03日 | 3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 | 2024年04月03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4年04月03日 | 1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辛然实业 | 2024年04月27日 | 11,440 | 2024年04月24日 | 11,4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 | 2024年04月26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6月04日 | 65,000 | 2024年05月31日 | 6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6月04日 | 120,000 | 2024年05月31日 | 1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辛然实业 | 2024年06月04日 | 10,000 | 2024年05月3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4年08月20日 | 35,000 | 2024年08月19日 | 3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4年08月20日 | 27,000 | 2024年08月19日 | 2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辛然实业 | 2024年08月20日 | 14,000 | 2024年08月19日 | 1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辛然实业 | 2024年08月20日 | 40,000 | 2024年08月19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新仁电池铝箔科技 | 2024年08月20日 | 15,000 | 2024年08月19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新加坡泰坦 | 2024年09月03日 | 90,000 | 2024年09月02日 | 9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2年 | 否 | 否 |
新加坡昊天 | 2024年11月11日 | 97,043.4 | 2024年11月11日 | 97,043.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支付义务履行完毕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4年11月11日 | 5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12月11日 | 25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2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盈达碳素 | 2024年12月11日 | 1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不适用 | 3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520,583.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500,583.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538,658.62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562,572.85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疆碳素 | 不适用(重组并表前的担保事项) | 30,000 | 2019年01月2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1年02月09日 | 164,779.61 | 2021年02月03日 | 164,779.61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2#及4#发电机组(含配套设施)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1年02月25日 | 222,398.46 | 2021年02月23日 | 222,398.46 | 抵押 | 9#及10#发电机组(含配套设施) | 无 | 2021年2月23日-2027年12月31日 | 是 | 否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盈达碳素 | 2021年03月16日 | 15,000 | 2021年03月12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1年04月20日 | 20,000 | 2021年04月16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2年04月01日 | 10,000 | 2022年03月3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2年07月20日 | 15,000 | 2022年07月19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2年7月18日-2025年7月18日 | 否 | 否 |
天展新材 | 2022年07月20日 | 1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2年7月18日-2025年7月18日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2年07月20日 | 5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2年07月20日 | 30,000 | 2022年07月1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展新材 | 2022年07月20日 | 12,000 | 2022年07月19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展新材 | 2022年07月20日 | 13,000 | 2022年07月19日 | 1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瑞能源 | 2022年07月20日 | 6,000 | 2022年07月19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2年10月15日 | 8,300 | 2022年10月13日 | 8,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2年11月02日 | 8,300 | 2022年11月01日 | 8,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3年01月11日 | 5,000 | 2023年01月1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01月11日 | 30,000 | 2023年01月10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展新材 | 2023年02月08日 | 20,000 | 2023年02月0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3年03月04日 | 8,300 | 2023年03月02日 | 8,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3年03月04日 | 9,500 | 2023年03月02日 | 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铝有限 | 2023年04月14日 | 30,221.81 | 2023年04月12日 | 30,221.81 | 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 盈达碳素全部生产设备 | 无 | 2023年4月21日-2028年4月20日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04月21日 | 9,000 | 2023年04月19日 |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盈达碳素 | 2023年04月21日 | 5,000 | 2023年04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06月20日 | 20,000 | 2023年06月14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08月08日 | 10,000 | 2023年08月0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天展新材 | 2023年08月08日 | 5,000 | 2023年08月0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南疆碳素 | 2023年08月08日 | 20,355 | 2023年08月07日 | 20,3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南疆碳素 | 2023年08月08日 | 30,000 | 2023年08月07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足投资 | 2023年10月27日 | 36,000 | 2023年10月25日 | 3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3年12月02日 | 20,000 | 2023年11月29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靖西天桂 | 2023年12月13日 | 24,006.1 | 2023年12月12日 | 24,00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3年12月13日 | 1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天展新材 | 2024年01月10日 | 2,000 | 2024年01月0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仁铝箔 | 2024年01月10日 | 100,000 | 2024年01月09日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苏(2022)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30923号上房产及土地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4年02月02日 | 20,000 | 2024年01月31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铝有限 | 2024年02月02日 | 165,151.95 | 2024年01月31日 | 165,151.95 | 抵押 | 2#及4#发电机组(含配套设施) | 无 | 2024年2月2日-2029年2月1日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4年03月01日 | 10,000 | 2024年02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盈达碳素 | 2024年03月01日 | 10,000 | 2024年02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盈达碳素 | 2024年03月01日 | 15,000 | 2024年02月28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展新材 | 2024年04月03日 | 12,720 | 2024年04月03日 | 12,7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仁电池铝箔科技 | 2024年04月03日 | 24,000 | 2024年04月03日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盈达碳素 | 2024年04月27日 | 9,500 | 2024年04月26日 | 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4年06月04日 | 49,950 | 2024年06月03日 | 49,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瑞能源 | 2024年08月20日 | 5,000 | 2024年08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天展新材 | 2024年08月20日 | 5,000 | 2024年08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4年12月11日 | 2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南疆碳素 | 2024年12月11日 | 15,000 | 2024年12月06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517,328.0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52,176.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370,482.9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478,176.1 |
公司担保总额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037,911.4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852,759.5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909,141.5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040,748.95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3.3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527,083.4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699,179.5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226,262.91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本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盈达碳素以其全部生产设备、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天瑞能源以其2#及4#发电机组(含配套设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铝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720,000,000元授信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铝有限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新仁铝业以其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新仁铝箔于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的1,000,000,000元主债权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6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8.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和2024年5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301.01万股,并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年7月25日,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8.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0.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MIGHTY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和TRILLION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自有资金购买LATIP NG先生、IRRYANTO先生合计持有的PT Inti Tambang Makmur 100%股份,从而间接取得 PT PersadaPratama Cemerlang、PT Persada Buana Gemilang及PT Paloan Maju Abadi三家矿业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B类股份,该等矿业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各拥有一个铝土矿的采矿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境外孙公司收购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份暨铝土矿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4年11月交易各方完成PT Inti Tambang Makmur 股份交割,公司全资孙公司MIGHTY SKY INTERNATIONAL PTE.LTD.和TRILLION SKY INTERNATIONAL PTE. LTD.成为PT Inti Tambang Makmur 的股东,分别持有PT Inti TambangMakmur 99.999%、0.001%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境外孙公司收购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份暨铝土矿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27,301,721 | 50.03% | 0 | 0 | 0 | -1,805,421,758 | -1,805,421,758 | 521,879,963 | 11.22%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327,301,721 | 50.03% | 0 | 0 | 0 | -1,805,421,758 | -1,805,421,758 | 521,879,963 | 11.22%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258,533,378 | 27.05% | 0 | 0 | 0 | -1,258,533,378 | -1,258,533,378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68,768,343 | 22.97% | 0 | 0 | 0 | -546,888,380 | -546,888,380 | 521,879,963 | 11.22%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24,583,694 | 49.97% | 0 | 0 | 0 | 1,805,421,758 | 1,805,421,758 | 4,130,005,452 | 88.78%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24,583,694 | 49.97% | 0 | 0 | 0 | 1,805,421,758 | 1,805,421,758 | 4,130,005,452 | 88.7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4,651,885,415 | 100.00% | 0 | 0 | 0 | 0 | 0 | 4,651,885,41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372,928,392股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以及锦隆能源、锦汇能源、曾超林、曾超懿因《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限售的1,432,493,366股解除限售
(其中包括锦隆能源、锦汇能源合计持有的1,258,533,378股,曾超林、曾超懿合计持有在任职期间可转让的173,959,988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913,175,412 | 0 | 913,175,412 | 0 | 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林、曾超懿以及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23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 2024年1月7日 |
曾超懿 | 393,778,364 | 0 | 98,444,591 | 295,333,773 | 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林、曾超懿以及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23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转让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限售的98,444,591股于2024年1月7日解除限售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45,357,966 | 0 | 345,357,966 | 0 | 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林、曾超懿以及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23年7 | 2024年1月7日 |
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 ||||||
曾超林 | 302,061,587 | 0 | 75,515,397 | 226,546,190 | 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林、曾超懿以及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23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转让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限售的75,515,397股于2024年1月7日解除限售 |
曾明柳 | 170,331,155 | 0 | 170,331,155 | 0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 2024年1月15日 |
曾益柳 | 157,228,758 | 0 | 157,228,758 | 0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 2024年1月15日 |
许敏田 | 45,368,479 | 0 | 45,368,479 | 0 |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 2024年1月15日 |
合计 | 2,327,301,721 | 0 | 1,805,421,758 | 521,879,96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4,20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7,54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63% | 913,175,412 | 0 | 0 | 913,175,412 | 质押 | 370,000,000 |
曾超懿 | 境内自然人 | 8.46% | 393,778,364 | 0 | 295,333,773 | 98,444,591 | 质押 | 179,415,000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2% | 345,357,966 | 0 | 0 | 345,357,966 | 质押 | 82,510,000 |
曾超林 | 境内自然人 | 6.49% | 302,061,587 | 0 | 226,546,190 | 75,515,397 | 质押 | 145,330,000 |
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232,594,216 | -57,200 | 0 | 232,594,216 | 不适用 | 0 |
曾明柳 | 境内自然人 | 3.55% | 165,301,205 | -5,029,950 | 0 | 165,301,205 | 不适用 | 0 |
曾益柳 | 境内自然人 | 3.38% | 157,228,758 | 0 | 0 | 157,228,758 | 不适用 | 0 |
曾鸿 | 境内自然人 | 3.38% | 157,228,758 | 0 | 0 | 157,228,758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6% | 96,005,730 | 35,462,033 | 0 | 96,005,730 | 不适用 | 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 其他 | 1.87% | 87,213,077 | 15,066,800 | 0 | 87,213,077 | 不适用 | 0 |
八组合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为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913,175,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913,175,412 |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45,357,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357,966 | |
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94,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594,216 | |
曾明柳 | 165,301,2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301,205 | |
曾益柳 | 157,228,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228,758 | |
曾鸿 | 157,228,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228,758 | |
曾超懿 | 98,444,591 | 人民币普通股 | 98,444,59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6,005,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05,73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87,213,077 | 人民币普通股 | 87,213,077 | |
曾超林 | 75,515,397 | 人民币普通股 | 75,515,397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曾超懿 | 2016年11月04日 | 91659001MA7776EL1P | 能源类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焦炭、兰炭、沥青、矿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建材、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产品除外),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曾超林 | 本人 | 中国 | 是 |
曾超懿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曾超林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超懿现任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5月完成私有化并退市。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01月24日 | 不超过2,325.58万股且不低于1,162.79万股 | 不超过0.50%且不低于0.25% | 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2024年1月23日-2024年7月22日 | 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 15,155,300 | 不适用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5)110008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旭、刘艳林 |
审计报告正文
众环审字(2025)1100083号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山铝业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山铝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8“收入”及七、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天山铝业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08,942.73万元,主要为电解铝锭、氧化铝的销售收入。由于营业收入为天山铝业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抽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分产品进行分析性复核,就销售单价和毛利率与历史数据、同行业数据、公开市场信息进行比对,以识别异常交易;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运单据、提货单、客户结算确认表,并实施期后回款检查,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函证2024年度销售额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对本年交易额变动量较大的客户执行访谈程序,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7、对资产负债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发运单据、提货单、客户结算确认表等,以验证营业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
(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0“固定资产”及七、11“固定资产”,天山铝业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735,070.9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8.17%。管理层对以下方面的判断,会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确定具有重要影响,包括:借款费用资本化;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残值。我们将上述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关的判断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借款费用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3、检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固定资产开始投入使用的生产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机器设备验收资料,核实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准确; 4、结合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监盘,核实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 5、通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采用的折旧方法能否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合理分摊其成本,前后期是否一致,预计使用寿命是否合理。 |
四、 其他信息
天山铝业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天山铝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山铝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山铝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山铝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山铝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山铝业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天山铝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杨旭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艳林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17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107,758,120.88 | 7,811,551,592.0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7,853,513.79 | 997,197,462.94 |
应收账款 | 290,678,043.75 | 507,792,455.11 |
应收款项融资 | 66,803,556.61 | 57,736,814.09 |
预付款项 | 1,508,462,309.88 | 2,078,094,639.4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5,777,279.61 | 96,690,680.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823,932,964.24 | 9,543,302,748.0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7,500,000.00 | 25,0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362,597,384.37 | 394,422,049.47 |
流动资产合计 | 20,931,363,173.13 | 21,511,788,441.7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2,100,000.00 | 89,6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7,350,709,172.40 | 26,467,085,485.5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861,899,674.11 | 4,344,290,134.6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541,348.12 | 1,444,486.88 |
无形资产 | 3,836,349,774.81 | 1,480,237,059.5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6,959,979.92 | 400,901,730.5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9,368,908.77 | 2,801,669,464.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848,928,858.13 | 35,585,228,361.32 |
资产总计 | 56,780,292,031.26 | 57,097,016,803.0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32,847,391.54 | 8,813,176,341.9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311,206,382.47 | 4,868,713,033.39 |
应付账款 | 1,570,031,138.88 | 1,845,889,730.1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1,842,220.69 | 72,429,036.1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107,991.21 | 53,677,382.81 |
应交税费 | 1,862,957,785.27 | 1,587,721,336.71 |
其他应付款 | 2,361,569,955.94 | 1,818,593,548.5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40,051,028.38 | 4,880,973,868.00 |
其他流动负债 | 331,663,922.66 | 680,209,928.68 |
流动负债合计 | 21,280,277,817.04 | 24,621,384,206.3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 | 7,668,169,661.41 | 7,020,504,894.0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910,692.21 | 299,907.67 |
长期应付款 | 393,389,048.81 | 811,604,300.5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11,087,361.63 | 448,237,548.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562,121.03 | 85,995,263.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66,118,885.09 | 8,366,641,914.49 |
负债合计 | 29,946,396,702.13 | 32,988,026,120.8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51,885,415.00 | 4,651,885,41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25,878,943.80 | 8,825,878,943.80 |
减:库存股 | 250,026,723.18 | 150,014,785.90 |
其他综合收益 | -27,036,386.06 | -11,168,197.5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69,054,518.27 | 940,439,966.5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361,633,127.40 | 9,849,927,890.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831,388,895.23 | 24,106,949,232.84 |
少数股东权益 | 2,506,433.90 | 2,041,449.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833,895,329.13 | 24,108,990,682.2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6,780,292,031.26 | 57,097,016,803.02 |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38,340.12 | 5,340,075.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58,738.16 | |
应收账款 | 78,757,110.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75,598,781.11 | |
其他应收款 | 1,545,635,157.77 | 28,043,353.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4,643,700.9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3,995.62 | 2,306,473.16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0,535,824.27 | 35,689,902.3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141,855.68 | 9,619,925.1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78,082.55 | 568,978.7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785,133.91 | 46,198,384.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136,813.16 | 12,972,592.3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521,541,885.30 | 23,536,459,881.17 |
资产总计 | 25,432,077,709.57 | 23,572,149,783.5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5,113,443.0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630,356.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652,922.19 | 568,415.03 |
应交税费 | 3,272,666.24 | 601,655.10 |
其他应付款 | 187,162,959.65 | 320,466.1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40,684.5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0,373,032.15 | 1,490,536.2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290,373,032.15 | 1,490,536.2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51,885,415.00 | 4,651,885,41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190,498,526.66 | 16,190,498,526.66 |
减:库存股 | 250,026,723.18 | 150,014,785.9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847,563.10 | 4,847,563.10 |
盈余公积 | 901,187,040.60 | 572,572,488.83 |
未分配利润 | 3,643,312,855.24 | 2,300,870,039.5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141,704,677.42 | 23,570,659,247.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432,077,709.57 | 23,572,149,783.5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089,427,344.57 | 28,974,772,367.83 |
其中:营业收入 | 28,089,427,344.57 | 28,974,772,367.8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353,985,594.14 | 26,724,319,501.55 |
其中:营业成本 | 21,553,869,244.47 | 24,889,282,177.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73,616,943.75 | 468,223,445.45 |
销售费用 | 18,764,584.12 | 17,657,630.93 |
管理费用 | 383,782,538.66 | 344,460,295.93 |
研发费用 | 216,999,204.69 | 217,059,755.90 |
财务费用 | 706,953,078.45 | 787,636,196.05 |
其中:利息费用 | 815,544,968.16 | 887,542,688.82 |
利息收入 | 147,528,126.85 | 148,192,619.05 |
加:其他收益 | 499,802,412.13 | 388,795,277.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43,575.02 | 2,882,156.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98,644.26 | -421,092.02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19,201,943.28 | 2,641,709,208.6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03,518.99 | 16,286,875.02 |
减:营业外支出 | 7,379,651.88 | 6,222,703.6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222,725,810.39 | 2,651,773,380.00 |
减:所得税费用 | 766,853,709.65 | 446,260,290.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55,872,100.74 | 2,205,513,089.4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55,872,100.74 | 2,205,513,089.4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55,407,938.46 | 2,205,311,394.06 |
2.少数股东损益 | 464,162.28 | 201,695.3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867,373.40 | -11,277,974.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868,188.54 | -10,970,234.3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868,188.54 | -10,970,234.3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868,188.54 | -10,970,234.36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15.14 | -307,739.64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40,004,727.34 | 2,194,235,115.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39,539,749.92 | 2,194,341,159.7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64,977.42 | -106,044.2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96 | 0.4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96 | 0.4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164,162,287.02 | 981,234,269.73 |
减:营业成本 | 7,026,268,963.42 | 968,326,369.58 |
税金及附加 | 6,241,322.37 | 5,419,110.12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85,908,912.06 | 90,269,611.7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521,047.15 | 75,543.36 |
其中:利息费用 | 10,657,542.30 | 116,073.82 |
利息收入 | 281,248.86 | 62,541.49 |
加:其他收益 | 536,870.00 | 1,025,714.8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60,000,000.00 | 2,200,0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5.75 | 9,544.7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95,758,766.27 | 2,118,178,894.55 |
加:营业外收入 | 2.38 | 2,406.39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0 | 2,220,486.0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95,558,768.65 | 2,115,960,814.87 |
减:所得税费用 | 9,413,250.94 | -18,829,703.0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6,145,517.71 | 2,134,790,517.9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6,145,517.71 | 2,134,790,517.9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86,145,517.71 | 2,134,790,517.9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391,249,121.88 | 31,863,010,655.3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29,20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3,471,838.17 | 623,037,398.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955,350,160.05 | 32,486,048,053.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730,398,247.21 | 25,903,436,006.4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5,107,095.56 | 761,837,365.4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47,424,817.27 | 1,720,073,764.5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244,748.66 | 184,365,859.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35,174,908.70 | 28,569,712,996.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0,175,251.35 | 3,916,335,057.5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97,452.04 | 447,912.6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97,452.04 | 447,912.6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77,672,088.59 | 2,356,999,488.8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42,618,677.25 | 1,381,126,5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0,290,765.84 | 3,738,125,988.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5,793,313.80 | -3,737,678,076.1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82,207,244.80 | 9,499,116,807.0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0,427,258.66 | 642,94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52,634,503.46 | 10,142,056,807.0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38,241,354.36 | 7,070,162,833.2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39,809,320.87 | 1,772,350,420.7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0,576,255.18 | 1,199,269,570.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28,626,930.41 | 10,041,782,824.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5,992,426.95 | 100,273,982.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84,121.68 | -15,658,147.7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3,094,611.08 | 263,272,816.1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1,106,781.41 | 1,617,833,965.2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8,012,170.33 | 1,881,106,781.4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37,058,576.54 | 1,108,794,724.8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8,121.24 | 1,090,662.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37,876,697.78 | 1,109,885,387.5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37,360,880.93 | 1,095,882,851.1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399,016.30 | 50,423,418.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164,275.42 | 5,375,729.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5,394,560.24 | 352,780,543.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66,318,732.89 | 1,504,462,542.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8,442,035.11 | -394,577,154.5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60,000,000.00 | 2,201,234,961.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60,000,000.00 | 2,201,234,961.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5,077.50 | 9,339,677.4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67,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5,077.50 | 876,339,677.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8,904,922.50 | 1,324,895,284.1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6,552,685.91 | 925,747,483.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11,937.28 | 3,989,629.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6,564,623.19 | 929,737,112.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6,564,623.19 | -929,737,112.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6 | 0.0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98,264.26 | 581,017.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40,075.86 | 4,759,058.2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38,340.12 | 5,340,075.8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8,825,878,943.80 | 150,014,785.90 | -11,168,197.52 | 940,439,966.50 | 9,849,927,890.96 | 24,106,949,232.84 | 2,041,449.38 | 24,108,990,682.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51,885,415.00 | 8,825,878,943.80 | 150,014,785.90 | -11,168,197.52 | 940,439,966.50 | 9,849,927,890.96 | 24,106,949,232.84 | 2,041,449.38 | 24,108,990,682.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11,937.28 | -15,868,188.54 | 328,614,551.77 | 2,511,705,236.44 | 2,724,439,662.39 | 464,984.52 | 2,724,904,646.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868,188.54 | 4,455,407,938.46 | 4,439,539,749.92 | 464,977.42 | 4,440,004,727.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100,011,937.28 | -100,011,937 | 7.10 | -100,011,93 |
少资本 | .28 | 0.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11,937.28 | -100,011,937.28 | 7.10 | -100,011,930.1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8,614,551.77 | -1,943,702,702.02 | -1,615,088,150.25 | -1,615,088,150.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8,614,551.77 | -328,614,551.7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5,088,150.25 | -1,615,088,150.25 | -1,615,088,150.2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2,273,348.64 | 52,273,348.64 | 52,273,348.64 | ||||||||||||
2.本期使用 | 52,273,348.64 | 52,273,348.64 | 52,273,348.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8,825,878,943.80 | 250,026,723.18 | -27,036,386.06 | 1,269,054,518.27 | 12,361,633,127.40 | 26,831,388,895.23 | 2,506,433.90 | 26,833,895,329.1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8,891,378,943.80 | 150,014,785.90 | -197,963.16 | 726,960,914.70 | 8,783,843,031.70 | 22,903,855,556.14 | 2,147,493.67 | 22,906,003,049.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51,885,415.00 | 8,891,378,943.80 | 150,014,785.90 | -197,963.16 | 726,960,914.70 | 8,783,843,031.70 | 22,903,855,556.14 | 2,147,493.67 | 22,906,003,049.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500,000.00 | -10,970,234.36 | 213,479,051.80 | 1,066,084,859.26 | 1,203,093,676.70 | -106,044.29 | 1,202,987,632.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70,234.36 | 2,205,311,394.06 | 2,194,341,159.70 | -106,044.29 | 2,194,235,115.41 | ||||||||||
(二)所有 |
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3,479,051.80 | -1,139,226,534.80 | -925,747,483.00 | -925,747,483.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3,479,051.80 | -213,479,051.8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5,747,483.00 | -925,747,483.00 | -925,747,483.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2,483,565.36 | 52,483,565.36 | 52,483,565.36 | ||||||||||||
2.本期使用 | 52,483,565.36 | 52,483,565.36 | 52,483,565.36 | ||||||||||||
(六)其他 | -65,500,000.00 | -65,500,000.00 | -65,50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8,825,878,943.80 | 150,014,785.90 | -11,168,197.52 | 940,439,966.50 | 9,849,927,890.96 | 24,106,949,232.84 | 2,041,449.38 | 24,108,990,682.2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16,190,498,526.66 | 150,014,785.90 | 4,847,563.10 | 572,572,488.83 | 2,300,870,039.55 | 23,570,659,247.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51,885,415.00 | 16,190,498,526.66 | 150,014,785.90 | 4,847,563.10 | 572,572,488.83 | 2,300,870,039.55 | 23,570,659,247.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11,937.28 | 328,614,551.77 | 1,342,442,815.69 | 1,571,045,430.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86,145,517.71 | 3,286,145,517.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11,937.28 | -100,011,937.2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11,937.28 | -100,011,937.2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8,614,551.77 | -1,943,702,702.02 | -1,615,088,150.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8,614,551.77 | -328,614,551.7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5,088,150.25 | -1,615,088,150.2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16,190,498,526.66 | 250,026,723.18 | 4,847,563.10 | 901,187,040.60 | 3,643,312,855.24 | 25,141,704,677.4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16,190,498,526.66 | 150,014,785.90 | 4,847,563.10 | 359,093,437.03 | 1,305,306,056.39 | 22,361,616,212.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51,885,415.00 | 16,190,498,526.66 | 150,014,785.90 | 4,847,563.10 | 359,093,437.03 | 1,305,306,056.39 | 22,361,616,212.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3,479,051.80 | 995,563,983.16 | 1,209,043,034.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34,790,517.96 | 2,134,790,517.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213,479,051.80 | -1,139,226,534.80 | -925,747,483.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3,479,051.80 | -213,479,051.8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5,747,483.00 | -925,747,483.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51,885,415.00 | 16,190,498,526.66 | 150,014,785.90 | 4,847,563.10 | 572,572,488.83 | 2,300,870,039.55 | 23,570,659,247.2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公司”或“天山铝业”)原名称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界泵业”),系经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浙江新界泵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外经贸资函〔2008〕
号)的批准,2020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 0000 2554 9864 8W。
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1,885,415.00元,股本为人民币4,651,885,415.00元,股本情况详见本附注七、
“股本”。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为原铝、铝深加工产品及材料、预焙阳极、高纯铝、氧化铝、铝箔及铝箔坯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2025年
月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2024年
月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
户,详见本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本集团的构成”。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户,详见本附注九、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及注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28“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
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④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五、28“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3)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日元、印尼盾等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1%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重超过5%或者来自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或投资亏损绝对值)占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比重超过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辩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2)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
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二、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13、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应收铝锭款 | 本组合为铝锭客户的应收款项 |
应收铝制品款 | 本组合为铝制品客户的应收款项 |
应收氧化铝款 | 本组合为氧化铝客户的应收款项 |
应收阳极碳块款 | 本组合为阳极碳块客户的应收款项 |
应收铝箔及铝箔坯料款 | 本组合为铝箔及铝箔坯料客户的应收款项 |
应收合并范围内款项 | 本组合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14、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
五、11“金融工具”及本附注五、11“金融资产减值”。
15、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其他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其他应收第三方款 | 其他应收外部单位往来 |
其他应收合并范围内款项 | 其他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16、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7、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8、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9、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5、35 | 3.25-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本集团所建造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集团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 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
类 别
类 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22、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3、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或者其他合理的方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4“长期资产减值”。
24、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6、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7、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8、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销售铝锭、铝制品、氧化铝、阳极碳块、铝箔及铝箔坯料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经客户确认产品物权转移后,即表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不适用。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0“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或者5,000美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 无 | 0.0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 无 | 0.00 |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解释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6%、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2% | 2% |
房产税 | 按应纳税房产余值的1.2%及应纳税租金收入的12%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面积3.00元/㎡、4.00元/㎡计缴土地使用税 | 3.00元/㎡、4.00元/㎡ |
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备电厂农网还贷资金征收暂行办法》,按照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0.02元/千瓦时征收农网还贷资金。 | 0.02元/千瓦时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 15% |
石河子市天瑞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 15% |
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 25% |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 15% |
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石河子市新仁电池铝箔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阴祥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5% |
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Treasure rich technology limited(宝发科技) | 16.5% |
天山铝科技株式会社 | 15% |
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领先(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 | 17% |
海南润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5% |
海南泰坤科技有限公司 | 15% |
Jingkun International Pte.Ltd | 17% |
Kingkun International Pte.Ltd | 17% |
PT TIANSHAN ALUMINA INDONESIA | 22% |
上海天铝申锟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 |
Mighty Sky International Pte.Ltd | 17% |
Trillion Sky International Pte.Ltd | 17% |
RISE SKY DEVELOPMENT PTE. Ltd. | 17% |
TIANMA PENINSULA METALS SDN. BHD. | 17% |
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 | 25% |
COLA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 | 17% |
PT Inti Tambang Makmur | 22% |
PT Paloan Maju Abadi | 22% |
PT Persada Pratama Cemerlang | 22% |
PT Persada Buana Gemilang | 22% |
注:天山铝科技株式会社业务适用的标准法人税税率为15%,事业税税率为3.4%,同时承担相关的所得税附加税。
2、税收优惠
(1)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瑞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编号为GR20236500036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3)本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编号为GR202365000380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4)本公司子公司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编号为GR202345000349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5)本公司子公司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编号为GR202265000159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正常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本公司子公司海南润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泰坤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取得编号为GR20236500075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8)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度、2024年度,本公司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90,940.52 | 897,579.00 |
银行存款 | 1,407,121,229.81 | 1,880,209,202.41 |
其他货币资金 | 7,699,745,950.55 | 5,930,444,810.67 |
合计 | 9,107,758,120.88 | 7,811,551,592.0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66,894,138.34 | 83,914,472.62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7,699,745,950.55元资金使用受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7,699,745,950.55元。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1,903,297.94 | 880,436,862.94 |
商业承兑票据 | 229,708,681.34 | 117,94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3,758,465.49 | -1,179,400.00 |
合计 | 607,853,513.79 | 997,197,462.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11,611,979.28 | 100.00% | 3,758,465.49 | 0.61% | 607,853,513.79 | 998,376,862.94 | 100.00% | 1,179,400.00 | 0.12% | 997,197,462.94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81,903,297.94 | 62.44% | 381,903,297.94 | 880,436,862.94 | 88.19% | 880,436,862.94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9,708,681.34 | 37.56% | 3,758,465.49 | 1.64% | 225,950,215.85 | 117,940,000.00 | 11.81% | 1,179,400.00 | 1.00% | 116,760,600.00 |
合计 | 611,611,979.28 | 100.00% | 3,758,465.49 | 607,853,513.79 | 998,376,862.94 | 100.00% | 1,179,400.00 | 997,197,462.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58,465.4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81,903,297.94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9,708,681.34 | 3,758,465.49 | 1.64% |
合计 | 611,611,979.28 | 3,758,465.4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79,400.00 | 1,179,40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579,065.49 | 2,579,065.4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758,465.49 | 3,758,465.4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无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79,400.00 | 2,579,065.49 | 3,758,465.49 | |||
合计 | 1,179,400.00 | 2,579,065.49 | 3,758,465.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1,180,929.59 | |
商业承兑票据 | 36,534,466.59 | |
合计 | 357,715,396.18 |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7,262,150.04 | 509,921,959.83 |
1至2年 | 1,204,153.15 | 2,475,819.91 |
2至3年 | 2,022,933.88 | 18,600.39 |
3年以上 | 436,405.57 | 505,291.68 |
3至4年 | 16,690.39 | 57,157.60 |
4至5年 | 36,660.60 | 354,905.54 |
5年以上 | 383,054.58 | 93,228.54 |
合计 | 300,925,642.64 | 512,921,671.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0,925,642.64 | 100.00% | 10,247,598.89 | 3.41% | 290,678,043.75 | 512,921,671.81 | 100.00% | 5,129,216.70 | 1.00% | 507,792,455.11 |
其中: | ||||||||||
应收铝锭款 | 99,294,215.10 | 33.00% | 992,942.14 | 1.00% | 98,301,272.96 | 318,543,808.96 | 62.10% | 3,185,438.09 | 1.00% | 315,358,370.87 |
应收铝制品款
应收铝制品款 | 2,609,449.19 | 0.87% | 26,094.50 | 1.00% | 2,583,354.69 | 2,631,879.19 | 0.51% | 26,318.79 | 1.00% | 2,605,560.40 |
应收氧化铝款 | 18,394,871.09 | 6.11% | 183,948.71 | 1.00% | 18,210,922.38 | 180,134,549.13 | 35.12% | 1,801,345.49 | 1.00% | 178,333,203.64 |
应收阳极碳块款 | 3,003,933.10 | 0.59% | 30,039.33 | 1.00% | 2,973,893.77 | |||||
应收铝箔及铝箔坯料款 | 180,627,107.26 | 60.02% | 9,044,613.54 | 5.01% | 171,582,493.72 | 8,607,501.43 | 1.68% | 86,075.00 | 1.00% | 8,521,426.43 |
合计 | 300,925,642.64 | 100.00% | 10,247,598.89 | 290,678,043.75 | 512,921,671.81 | 100.00% | 5,129,216.70 | 507,792,455.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247,598.8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铝锭款 | 99,294,215.10 | 992,942.14 | 1.00% |
应收铝制品款 | 2,609,449.19 | 26,094.50 | 1.00% |
应收氧化铝款 | 18,394,871.09 | 183,948.71 | 1.00% |
应收铝箔及铝箔坯料款 | 180,627,107.26 | 9,044,613.54 | 5.01% |
合计 | 300,925,642.64 | 10,247,598.8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129,216.70 | 5,129,216.7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118,382.19 | 5,118,382.1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247,598.89 | 10,247,598.8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无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29,216.70 | 5,118,382.19 | 10,247,598.89 | |||
合计 | 5,129,216.70 | 5,118,382.19 | 10,247,598.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 176,655,769.02 | 176,655,769.02 | 58.70% | 4,958,756.22 | |
合计 | 176,655,769.02 | 176,655,769.02 | 58.70% | 4,958,756.22 |
4、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6,803,556.61 | 57,736,814.09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66,803,556.61 | 57,736,814.09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63,379,222.38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463,379,222.38 |
(3)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4) 其他说明
无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25,777,279.61 | 96,690,680.53 |
合计 | 125,777,279.61 | 96,690,680.53 |
项 目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57,736,814.09 | 9,066,742.52 | 66,803,556.61 | |||
应收账款 | ||||||
合 计 | 57,736,814.09 | 9,066,742.52 | 66,803,556.61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项 | 154,009,051.22 | 114,531,833.79 |
保证金 | 17,720,972.10 | 26,376,342.68 |
员工备用金 | 2,689,637.06 | 3,474,173.51 |
其他 | 2,000,375.84 | 2,804,959.82 |
减:坏账准备 | -50,642,756.61 | -50,496,629.27 |
合计 | 125,777,279.61 | 96,690,680.5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4,355,026.97 | 91,233,802.35 |
1至2年 | 27,487,419.17 | 1,415,661.66 |
2至3年 | 1,201,285.38 | 868,179.29 |
3年以上 | 53,376,304.70 | 53,669,666.50 |
3至4年 | 759,679.28 | 2,547,055.21 |
4至5年 | 2,113,455.40 | 150,839.34 |
5年以上 | 50,503,170.02 | 50,971,771.95 |
合计 | 176,420,036.22 | 147,187,309.8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无 | ||||||||||
其中: | ||||||||||
无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4年1月1日余额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85,867.74 | 50,010,761.53 | 50,496,629.2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46,127.34 | 146,127.3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31,995.08 | 50,010,761.53 | 50,642,756.6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0,496,629.27 | 146,127.34 | 50,642,756.61 | |||
合计 | 50,496,629.27 | 146,127.34 | 50,642,756.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5) 年末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理由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新疆西部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50,010,761.53 | 50,010,761.53 | 50,010,761.53 | 预计难以收回 | ||
合 计 | 50,010,761.53 | 50,010,761.53 | 50,010,761.53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项 | 101,680,922.50 | 1年以内、1-2年 | 57.64% | 508,404.61 |
单位2 |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项 | 50,010,761.53 | 5年以上 | 28.35% | 50,010,761.53 |
单位3 | 保证金 | 13,198,599.64 | 1年以内 | 7.48% | 65,993.00 |
单位4 | 保证金 | 1,988,253.60 | 1年以内、4-5年 | 1.13% | 9,941.27 |
单位5 | 保证金 | 1,783,684.00 | 1-2年 | 1.01% | 8,918.42 |
合计 | 168,662,221.27 | 95.61% | 50,604,018.83 |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75,063,277.70 | 97.79% | 2,028,716,378.48 | 97.62% |
1至2年 | 19,098,447.43 | 1.27% | 26,338,165.84 | 1.27% |
2至3年 | 6,371,201.92 | 0.42% | 15,642,744.98 | 0.75% |
3年以上 | 7,929,382.83 | 0.52% | 7,397,350.12 | 0.36% |
合计 | 1,508,462,309.88 | 2,078,094,639.4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1,084,651,061.24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1.90%。其他说明: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471,998,121.33 | 5,471,998,121.33 | 7,344,517,467.70 | 7,344,517,467.70 | ||
在产品 | 1,589,206,264.85 | 1,589,206,264.85 | 1,535,454,933.28 | 1,535,454,933.28 | ||
库存商品 | 1,609,383,788.03 | 1,609,383,788.03 | 530,635,926.34 | 530,635,926.34 | ||
周转材料 | 153,344,790.03 | 153,344,790.03 | 132,694,420.74 | 132,694,420.74 | ||
合计 | 8,823,932,964.24 | 8,823,932,964.24 | 9,543,302,748.06 | 9,543,302,748.06 |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详见附注七、10) | 37,500,000.00 | 25,000,000.00 |
合计 | 37,500,000.00 | 25,000,000.00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299,016,404.24 | 321,824,718.58 |
其他预缴税费 | 397,701.84 | 7,051,202.78 |
其他 | 63,183,278.29 | 65,546,128.11 |
合计 | 362,597,384.37 | 394,422,049.47 |
其他说明:无10、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89,600,000.00 | 89,600,000.00 | 114,600,000.00 | 114,6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七、8) | -37,500,000.00 | -37,500,00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合计 | 52,100,000.00 | 52,100,000.00 | 89,600,000.00 | 89,600,000.00 |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350,709,172.40 | 26,467,085,485.5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7,350,709,172.40 | 26,467,085,485.52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952,834,274.18 | 22,366,122,443.76 | 127,745,991.38 | 41,415,323.51 | 36,500,321.21 | 35,524,618,354.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3,913,185.45 | 1,253,294,994.23 | 4,973,098.47 | 12,514,899.76 | 23,098,067.33 | 2,567,794,245.24 |
(1)购置 | 3,258,611.19 | 98,942,490.14 | 4,981,673.20 | 10,098,047.37 | 7,243,605.25 | 124,524,427.15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70,734,170.09 | 1,139,251,688.26 | 197,694.25 | 2,421,716.74 | 15,926,972.33 | 2,428,532,241.67 |
(3)企业合并增加 | 15,179,490.00 | 15,179,490.00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9,595.83 | -78,674.17 | -206,268.98 | -4,864.35 | -72,510.25 | -441,913.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086.84 | 182,337.58 | 235,479.43 | 800,775.49 | 969,987.85 | 2,256,667.19 |
(1)处置或报废 | 68,086.84 | 182,337.58 | 235,479.43 | 800,775.49 | 969,987.85 | 2,256,667.19 |
(2)转入在建工程 | ||||||
4.期末余额 | 14,226,679,372.79 | 23,619,235,100.41 | 132,483,610.42 | 53,129,447.78 | 58,628,400.69 | 38,090,155,932.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36,158,711.44 | 7,100,263,974.14 | 68,869,789.23 | 31,210,376.20 | 21,030,017.51 | 9,057,532,868.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1,184,186.91 | 1,331,165,266.17 | 12,376,261.80 | 4,033,614.81 | 4,908,161.27 | 1,683,667,490.96 |
(1)计提 | 331,295,104.52 | 1,323,484,248.61 | 12,626,261.75 | 4,035,230.83 | 4,916,402.41 | 1,676,357,248.12 |
(2)企业合并转入 | 7,710,055.01 | 7,710,055.01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10,917.61 | -29,037.45 | -249,999.95 | -1,616.02 | -8,241.14 | -399,812.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086.84 | 155,772.19 | 124,614.03 | 525,136.02 | 879,990.71 | 1,753,599.79 |
(1)处置或报废 | 68,086.84 | 155,772.19 | 124,614.03 | 525,136.02 | 879,990.71 | 1,753,599.79 |
4.期末余额 | 2,167,274,811.51 | 8,431,273,468.12 | 81,121,437.00 | 34,718,854.99 | 25,058,188.07 | 10,739,446,759.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 |
增加金额
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59,404,561.28 | 15,187,961,632.29 | 51,362,173.42 | 18,410,592.79 | 33,570,212.62 | 27,350,709,172.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116,675,562.74 | 15,265,858,469.62 | 58,876,202.15 | 10,204,947.31 | 15,470,303.70 | 26,467,085,485.52 |
注:本年企业合并增加机器设备,为资产收购印度尼西亚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权取得的资产,具体详见附注
九、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之注释。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固定资产 | 3,174,343,422.02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当中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原值3,662,068,065.43元,账面净值3,174,343,422.02元,公司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均已报建,产权证书正在办理当中。
(5) 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原值15,549,482,768.30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883,699,663.97元,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附注七、1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697,363,980.28 | 4,147,159,565.09 |
工程物资 | 164,535,693.83 | 197,130,569.60 |
合计 | 2,861,899,674.11 | 4,344,290,134.69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电池铝箔精轧及分切项目 | 1,120,248,765.17 | 1,120,248,765.17 | 1,386,247,447.06 | 1,386,247,447.06 | ||
电池铝箔坯料项目 | 249,543,149.37 | 249,543,149.37 | 771,861,434.44 | 771,861,434.44 | ||
高精铝厂项目 | 195,714,240.84 | 195,714,240.84 | 212,489,303.24 | 212,489,303.24 | ||
广西氧化铝厂项目 | 254,460,208.87 | 254,460,208.87 | 635,455,884.67 | 635,455,884.67 | ||
天足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厂铝厂支线 | 318,670,601.65 | 318,670,601.65 | ||||
天足铁路专用线工程-主线 | 201,772,216.61 | 201,772,216.61 | 201,772,216.61 | 201,772,216.61 | ||
140万吨电解铝厂项目-四期 | 95,767,025.66 | 95,767,025.66 | 60,263,849.54 | 60,263,849.54 | ||
140万吨电解铝厂项目-技改及配套工程 | 238,031,780.46 | 238,031,780.46 | 260,460,959.74 | 260,460,959.74 | ||
火电厂-技改及配套工程项目 | 58,153,694.97 | 58,153,694.97 | 14,589,057.96 | 14,589,057.96 | ||
30万吨阳极碳块厂技改环保项目 | 51,271,931.29 | 51,271,931.29 | 60,093,558.13 | 60,093,558.13 | ||
南疆阳极碳块厂项目 | 135,833,196.31 | 135,833,196.31 | 154,963,016.94 | 154,963,016.94 | ||
印尼氧化铝项目一期 | 49,066,533.24 | 49,066,533.24 | 32,739,156.69 | 32,739,156.69 | ||
其他 | 47,501,237.49 | 47,501,237.49 | 37,553,078.42 | 37,553,078.42 | ||
合计 | 2,697,363,980.28 | 2,697,363,980.28 | 4,147,159,565.09 | 4,147,159,565.0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电池铝箔精轧及分切项目 | 2,100,000,000.00 | 1,386,247,447.06 | 484,953,258.35 | 738,610,793.69 | 12,341,146.55 | 1,120,248,765.17 | 89.10% | 项目后期 | 49,858,145.24 | 25,220,307.42 | 3.59% | 其他 |
电池铝箔坯料项目 | 800,000,000.00 | 771,861,434.44 | 31,859,380.22 | 554,177,665.29 | 249,543,149.37 | 100.46% | 项目后期 | 22,557,380.31 | 9,061,162.90 | 3.59% | 金融机构贷款 | |
天足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厂及铝厂支线 | 430,000,000.00 | 318,670,601.65 | 90,459,149.37 | 409,129,751.02 | 95.34% | 完工 | 3.59%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3,330,000,000.00 | 2,476,779,483.15 | 607,271,787.94 | 1,701,918,210.00 | 12,341,146.55 | 1,369,791,914.54 | 72,415,525.55 | 34,281,470.32 |
注:其他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具及器具 | 98,617,873.05 | 98,617,873.05 | 122,144,757.06 | 122,144,757.06 | ||
专用材料 | 22,235,034.11 | 22,235,034.11 | 20,240,048.27 | 20,240,048.27 | ||
专用设备 | 765,368.44 | 765,368.44 | 2,073,176.15 | 2,073,176.15 | ||
其他 | 42,917,418.23 | 42,917,418.23 | 52,672,588.12 | 52,672,588.12 | ||
合计 | 164,535,693.83 | 164,535,693.83 | 197,130,569.60 | 197,130,569.60 |
其他说明:无
13、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36,852.25 | 15,236,852.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09,829.39 | 15,609,829.39 |
(1)租入 | 15,633,090.41 | 15,633,090.41 |
(2)其他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3,261.02 | -23,261.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0,846,681.64 | 30,846,681.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792,365.37 | 13,792,365.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12,968.15 | 5,512,968.15 |
(1)计提 | 5,513,937.36 | 5,513,937.36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69.21 | -969.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305,333.52 | 19,305,333.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541,348.12 | 11,541,348.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44,486.88 | 1,444,486.88 |
14、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电脑软件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06,190,150.69 | 10,385,377.46 | 1,716,575,528.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5,435,004.82 | 93,548.21 | 2,101,874,962.45 | 2,387,403,515.48 | ||
(1)购置 | 14,379,734.09 | 98,938.05 | 14,478,672.1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14,401,570.89 | 214,401,570.89 | ||||
(4)转入 | 271,701,145.15 | 1,870,131,391.56 | 2,141,832,536.71 | |||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645,874.42 | -5,389.84 | 17,342,000.00 | 16,690,735.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91,625,155.51 | 10,478,925.67 | 2,101,874,962.45 | 4,103,979,043.6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1,218,653.22 | 5,119,815.37 | 236,338,468.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32,930.59 | 1,157,869.64 | 31,290,800.23 | |||
(1)计提 | 30,135,119.43 | 1,157,953.83 | 31,293,073.26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188.84 | -84.19 | -2,273.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1,351,583.81 | 6,277,685.01 | 267,629,268.8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 1,730,273,571.70 | 4,201,240.66 | 2,101,874,962.45 | 3,836,349,774.8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74,971,497.47 | 5,265,562.09 | 1,480,237,059.56 |
注1:本年企业合并增加采矿权为资产收购印度尼西亚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权形成的铝土矿采矿权,具体详见附注九、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之注释。注2:本年新增转入中:土地使用权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土地款”转入;采矿权主要由“其他非流动资产-收购几内亚项目股权及铝土矿独家购买权”转入,详见本附注七、16“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71,838,600.83 | 正在办理权证当中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中有3宗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面积824,540.61平方米,公司已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账面原值186,853,305.12元,账面价值171,838,600.83元,公司正在办理权证当中。
(3) 所有权或使用权限制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抵押的无形资产原值943,560,696.43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740,443,671.45元,抵押明细详见本附注七、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4,641,809.84 | 10,795,993.28 | 56,801,528.84 | 8,549,323.6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41,545,208.39 | 102,820,570.70 | 327,551,172.29 | 51,591,275.65 |
可抵扣亏损 | 452,872,412.17 | 100,479,055.99 | 397,845,681.32 | 80,247,326.60 |
预提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1,281,073,204.00 | 192,160,980.60 | 1,184,665,204.00 | 177,699,780.60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286,986,196.17 | 44,922,992.19 | 215,547,919.69 | 32,332,187.95 |
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 11,613,379.44 | 2,896,559.61 | 1,994,489.28 | 476,572.37 |
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资产增值差异 | 85,490,021.35 | 21,372,505.34 | 90,134,463.65 | 22,533,615.92 |
预提费用未到票 | 269,792,973.64 | 40,468,946.05 | 183,144,318.87 | 27,471,647.83 |
资产税会差异 | 71,230,452.95 | 11,042,376.16 | ||
合计 | 3,165,245,657.95 | 526,959,979.92 | 2,457,684,777.94 | 400,901,730.5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差异 | 356,019,722.50 | 74,409,730.56 | 367,103,156.22 | 74,134,913.54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68,489,361.26 | 10,273,404.19 | 76,804,141.52 | 11,520,621.22 |
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 11,541,348.12 | 2,878,986.28 | 1,444,486.88 | 339,728.86 |
合计 | 436,050,431.88 | 87,562,121.03 | 445,351,784.62 | 85,995,263.62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011.15 | 3,717.13 |
可抵扣亏损 | 3,677,036.25 | 872,785.60 |
合计 | 3,684,047.40 | 876,502.73 |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损失 | 131,167,588.20 | 131,167,588.20 | 142,635,680.32 | 142,635,680.32 | ||
预付设备款 | 75,408,249.84 | 75,408,249.84 | 100,899,700.18 | 100,899,700.18 | ||
预付土地款 | 148,979,108.44 | 148,979,108.44 | 413,494,226.86 | 413,494,226.86 | ||
预付探矿权转让款 | 271,601,307.34 | 271,601,307.34 | 250,006,714.37 | 250,006,714.37 | ||
预付印尼铝土矿项目收购款 | 38,632,500.00 | 38,632,500.00 | ||||
收购几内亚项目股权及铝土矿独家购买权 | 1,841,502,000.00 | 1,841,502,000.00 | ||||
长期预付铝土矿货款 | 572,854,378.60 | 572,854,378.60 | ||||
其他 | 9,358,276.35 | 9,358,276.35 | 14,498,642.36 | 14,498,642.36 | ||
合计 | 1,209,368,908.77 | 1,209,368,908.77 | 2,801,669,464.09 | 2,801,669,464.09 |
其他说明:
注1:2021年1月26日,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预付探矿权编号为“T4500 0020 0811 3010 0176 81”、“T4500 0020 0804 3010 0055 52”的《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对应的采矿权证,抵押期限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7年12月30日。注2:长期预付铝土矿货款,为本集团向关联方ELITE MINING GUINEA S.A.长期预付的铝土矿货款。
(1)未确认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损失变动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损失 | 142,635,680.32 | 11,468,092.12 | 131,167,588.20 |
合 计
合 计 | 142,635,680.32 | 11,468,092.12 | 131,167,588.20 |
注:本公司在租赁日,将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累计折旧同时减少,同时确认为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承租价重新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如租赁日的承租价大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确认递延收益,如租赁日的承租价小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售后回租的新入账的价值、递延收益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分期摊销。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699,745,950.55 | 7,699,745,950.55 | 保证金 | 主要为票据及借款保证金 | 5,930,444,810.67 | 5,930,444,810.67 | 保证金 | 主要为票据及借款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5,549,482,768.30 | 10,883,699,663.97 | 抵押 | 借款抵押等 | 18,298,860,503.78 | 13,122,158,425.91 | 抵押 | 借款抵押等 |
无形资产 | 943,560,696.43 | 740,443,671.45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031,613,006.36 | 839,653,249.27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225,981,360.98 | 225,981,360.98 | 抵押 | 融资租赁抵押 | ||||
合计 | 24,192,789,415.28 | 19,323,889,285.97 | 25,486,899,681.79 | 20,118,237,846.83 |
其他说明:无
18、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3,590,914.70 | 113,816,415.77 |
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303,690,000.00 | 1,482,407,142.00 |
信用借款 | 1,839,000,000.00 | 4,090,097,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142,860,000.00 | 3,111,995,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3,706,476.84 | 14,860,784.16 |
合计 | 3,432,847,391.54 | 8,813,176,341.9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质押借款中包含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票据53,590,914.70元。
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七、1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96,972,480.10 | 506,228,383.76 |
银行承兑汇票 | 7,014,233,902.37 | 4,362,484,649.63 |
合计 | 7,311,206,382.47 | 4,868,713,033.3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20、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第三方采购款 | 1,570,031,138.88 | 1,845,889,730.12 |
合计 | 1,570,031,138.88 | 1,845,889,730.1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 126,603,015.80 | 结算流程尚未完成 |
合计 | 126,603,015.80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126,603,015.80元,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361,569,955.94 | 1,818,593,548.57 |
合计 | 2,361,569,955.94 | 1,818,593,548.57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970,219,397.71 | 979,646,338.08 |
应付收购款 | 17,831,054.12 | 478,206,554.12 |
应付第三方往来款 | 404,770,288.96 | 294,959,578.10 |
应付保证金 | 11,736,667.20 | 7,643,441.20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943,10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 | 13,912,547.95 | 8,137,637.07 |
合计 | 2,361,569,955.94 | 1,818,593,548.5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应付款 | 639,668,171.21 | 应付工程尾款及第三方往来款 |
合计 | 639,668,171.21 |
其他说明:无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销合同预收货款 | 239,381,661.87 | 81,844,810.79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附注七、26) | -27,539,441.18 | -9,415,774.69 |
合计 | 211,842,220.69 | 72,429,036.1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无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不适用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3,322,450.13 | 827,688,633.40 | 823,375,068.50 | 57,636,015.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4,932.68 | 60,933,371.35 | 60,816,327.85 | 471,976.18 |
三、辞退福利 | 417,958.38 | 417,958.38 | ||
合计 | 53,677,382.81 | 889,039,963.13 | 884,609,354.73 | 58,107,991.21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2,939,196.09 | 729,821,094.69 | 725,540,075.79 | 57,220,214.99 |
2、职工福利费 | 40,290,757.55 | 40,290,757.55 | ||
3、社会保险费 | 287,727.43 | 38,713,010.50 | 38,738,992.92 | 261,745.0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2,552.13 | 34,292,660.36 | 34,300,860.08 | 254,352.41 |
工伤保险费 | 7,716.92 | 3,919,125.56 | 3,919,449.88 | 7,392.60 |
生育保险费 | 17,458.38 | 501,224.58 | 518,682.96 | |
4、住房公积金 | 14,212,544.86 | 14,212,544.86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5,526.61 | 4,651,225.80 | 4,592,697.38 | 154,055.03 |
合计 | 53,322,450.13 | 827,688,633.40 | 823,375,068.50 | 57,636,015.0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2,732.08 | 59,087,087.40 | 58,871,791.49 | 458,027.99 |
2、失业保险费 | 112,200.60 | 1,846,283.95 | 1,944,536.36 | 13,948.19 |
合计 | 354,932.68 | 60,933,371.35 | 60,816,327.85 | 471,976.18 |
其他说明:无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8,678,052.01 | 132,741,136.24 |
企业所得税 | 484,844,740.16 | 245,774,631.22 |
个人所得税 | 1,149,998.24 | 804,838.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57,716.91 | 8,960,898.09 |
教育费附加 | 2,398,675.77 | 6,400,860.93 |
房产税 | 1,684,477.33 | 1,474,835.45 |
土地使用税 | 162,747.69 | 162,747.68 |
印花税 | 8,062,306.50 | 5,784,996.62 |
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1,281,073,204.00 | 1,184,665,204.00 |
环境保护税 | 1,545,866.66 | 937,188.07 |
其他 | 14,000.00 | |
合计 | 1,862,957,785.27 | 1,587,721,336.71 |
其他说明:无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583,770,333.22 | 4,218,299,208.5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50,578,007.93 | 661,244,127.5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702,687.23 | 1,430,531.98 |
合计 | 4,140,051,028.38 | 4,880,973,868.00 |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附注七、27;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详见附注七、29;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详见附注
七、28。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 | 304,124,481.48 | 670,794,153.99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 27,539,441.18 | 9,415,774.69 |
合计 | 331,663,922.66 | 680,209,928.6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7、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682,600,000.00 | 72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6,754,910,925.50 | 6,758,655,226.73 |
抵押+保证借款 | 801,816,000.00 | 3,741,705,454.55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2,613,069.13 | 13,443,421.2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5) | -3,583,770,333.22 | -4,218,299,208.50 |
合计 | 7,668,169,661.41 | 7,020,504,894.0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七、1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无
28、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11,613,379.44 | 1,730,439.6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25) | -5,702,687.23 | -1,430,531.98 |
合计 | 5,910,692.21 | 299,907.67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二、1(3)“流动性风险”。
2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93,389,048.81 | 811,604,300.56 |
合计 | 393,389,048.81 | 811,604,300.56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款 | 936,822,082.89 | 1,472,848,428.08 |
长期优先股息负债 | 7,144,973.85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25) | -550,578,007.93 | -661,244,127.52 |
合 计 | 393,389,048.81 | 811,604,300.56 |
其他说明:
注:1、长期优先股息负债,为资产收购印度尼西亚PT Inti Tambang Makmur100%股权形成的应付少数股东优先股息,具体详见附注九、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之注释 。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 347,259,330.36 | 102,796,491.00 | 30,359,849.73 | 419,695,971.63 | 政府补助 |
售后租回形成的递延收益 | 100,978,218.23 | 9,586,828.23 | 91,391,390.00 | 售后回租 | |
合计 | 448,237,548.59 | 102,796,491.00 | 39,946,677.96 | 511,087,361.63 | -- |
其他说明:无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651,885,415.00 | 4,651,885,415.00 |
其他说明:无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204,658,003.49 | 9,204,658,003.49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089,392.97 | -21,089,392.97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57,689,666.72 | -357,689,666.72 | ||
合计 | 8,825,878,943.80 | 8,825,878,943.8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3、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 150,014,785.90 | 100,011,937.28 | 250,026,723.18 | |
合计 | 150,014,785.90 | 100,011,937.28 | 250,026,723.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集团于2024年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后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2024年度,本集团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168,197.52 | -15,867,373.40 | -15,868,188.54 | 815.14 | -27,036,386.06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168,197.52 | -15,867,373.40 | -15,868,188.54 | 815.14 | -27,036,386.0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168,197.52 | -15,867,373.40 | -15,868,188.54 | 815.14 | -27,036,386.0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无
35、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2,273,348.64 | 52,273,348.64 | ||
合计 | 52,273,348.64 | 52,273,348.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40,439,966.50 | 328,614,551.77 | 1,269,054,518.27 | |
合计 | 940,439,966.50 | 328,614,551.77 | 1,269,054,518.2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49,927,890.96 | 8,783,843,031.7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849,927,890.96 | 8,783,843,031.7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55,407,938.46 | 2,205,311,394.0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8,614,551.77 | 213,479,051.8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15,088,150.25 | 925,747,483.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361,633,127.40 | 9,849,927,890.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715,830,504.29 | 21,243,870,388.99 | 28,831,369,069.83 | 24,803,291,154.54 |
其他业务 | 373,596,840.28 | 309,998,855.48 | 143,403,298.00 | 85,991,022.75 |
合计 | 28,089,427,344.57 | 21,553,869,244.47 | 28,974,772,367.83 | 24,889,282,177.2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原铝板块 | 高纯铝板块 | 氧化铝板块 | 贸易板块 | 铝箔及铝箔坯料板块 | 其他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商品销售 | 18,761,292,855.72 | 14,566,181,650.57 | 591,948,598.86 | 425,967,964.50 | 7,314,615,870.91 | 5,193,239,517.60 | 544,044,632.86 | 544,449,115.88 | 503,928,545.94 | 514,032,140.44 | 373,596,840.28 | 309,998,855.48 | 28,089,427,344.57 | 21,553,869,244.4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中国大陆 | 18,761,292,855.72 | 14,566,181,650.57 | 591,948,598.86 | 425,967,964.50 | 7,314,615,870.91 | 5,193,239,517.60 | 544,044,632.86 | 544,449,115.88 | 453,859,232.89 | 463,127,864.61 | 373,596,840.28 | 309,998,855.48 | 28,039,358,031.52 | 21,502,964,968.64 |
中国大陆以外 | 50,069,313.05 | 50,904,275.83 | 50,069,313.05 | 50,904,275.83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在某一时点转让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761,292,855.72 | 14,566,181,650.57 | 591,948,598.86 | 425,967,964.50 | 7,314,615,870.91 | 5,193,239,517.60 | 544,044,632.86 | 544,449,115.88 | 503,928,545.94 | 514,032,140.44 | 373,596,840.28 | 309,998,855.48 | 28,089,427,344.57 | 21,553,869,244.47 |
合计 | 18,761,292,855.72 | 14,566,181,650.57 | 591,948,598.86 | 425,967,964.50 | 7,314,615,870.91 | 5,193,239,517.60 | 544,044,632.86 | 544,449,115.88 | 503,928,545.94 | 514,032,140.44 | 373,596,840.28 | 309,998,855.48 | 28,089,427,344.57 | 21,553,869,244.4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不适用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11,842,220.69元,其中,211,842,220.69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814,337.74 | 50,269,506.52 |
教育费附加 | 34,867,848.65 | 35,908,358.35 |
房产税 | 55,130,093.78 | 53,831,629.10 |
土地使用税 | 16,469,725.83 | 18,381,750.70 |
印花税 | 30,565,030.67 | 34,132,179.79 |
自发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276,408,000.00 | 269,615,644.00 |
其他 | 11,361,907.08 | 6,084,376.99 |
合计 | 473,616,943.75 | 468,223,445.45 |
其他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187,578,287.16 | 158,711,295.49 |
固定资产折旧 | 32,672,682.32 | 21,745,761.88 |
无形资产摊销 | 16,368,465.54 | 14,845,072.42 |
差旅费 | 17,517,590.20 | 11,398,688.78 |
业务招待费 | 34,050,345.29 | 43,412,573.74 |
保险费 | 9,579,780.25 | 9,073,185.47 |
专业咨询费 | 19,777,150.10 | 26,194,531.23 |
办公及会议费 | 16,895,910.64 | 17,736,821.83 |
车辆使用费 | 10,015,491.07 | 13,608,887.32 |
其他 | 39,326,836.09 | 27,733,477.77 |
合计 | 383,782,538.66 | 344,460,295.93 |
其他说明:无
4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包装费 | 7,082,349.29 | 8,059,118.77 |
固定资产折旧 | 4,699,248.81 | 4,697,675.24 |
职工薪酬费用 | 3,187,536.20 | 1,865,087.63 |
其他 | 3,795,449.82 | 3,035,749.29 |
合计 | 18,764,584.12 | 17,657,630.93 |
其他说明:无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39,991,745.52 | 34,162,461.41 |
固定资产折旧 | 10,837,315.05 | 25,297,552.15 |
原材料领用 | 161,315,026.11 | 152,923,770.53 |
其他 | 4,855,118.01 | 4,675,971.81 |
合计 | 216,999,204.69 | 217,059,755.90 |
其他说明:无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15,544,968.16 | 887,542,688.82 |
减:利息收入 | -147,528,126.85 | -148,192,619.05 |
汇兑损益 | 1,484,121.68 | 18,243,711.83 |
手续费及其他 | 37,452,115.46 | 30,042,414.45 |
合计 | 706,953,078.45 | 787,636,196.05 |
其他说明:无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益性补助 | 147,221,920.70 | 341,756,504.80 |
政府补助-资产性补助 | 30,359,849.73 | 27,117,927.1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30,795.27 | 891,675.67 |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扣除 | 321,789,846.43 | 19,029,170.24 |
合计 | 499,802,412.13 | 388,795,277.84 |
注: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579,065.49 | 1,020,6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118,382.19 | 2,107,052.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6,127.34 | -245,495.96 |
合计 | -7,843,575.02 | 2,882,156.57 |
其他说明: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8,198,644.26 | -421,092.02 |
合计 | -8,198,644.26 | -421,092.02 |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8,984.38 | ||
其中:固定资产 | 18,984.38 | ||
无形资产 | |||
其他 | 10,903,518.99 | 16,267,890.64 | 10,903,518.99 |
合计 | 10,903,518.99 | 16,286,875.02 | 10,903,518.99 |
其他说明:无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16,283.19 | 95,160.00 | 316,283.19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48,117.65 | 2,614,940.90 | 148,117.65 |
其中:固定资产 | 148,117.65 | 2,614,940.90 | 148,117.65 |
无形资产 | |||
其他 | 6,915,251.04 | 3,512,602.79 | 6,915,251.04 |
合计 | 7,379,651.88 | 6,222,703.69 | 7,379,651.88 |
其他说明:无
49、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91,345,101.58 | 493,070,957.6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4,491,391.93 | -46,810,667.08 |
合计 | 766,853,709.65 | 446,260,290.5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222,725,810.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05,681,452.5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42,176,769.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141,319.8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5,966.2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419,380.2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9.0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0,276.04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其他 | -17,676,152.69 |
所得税费用 | 766,853,709.65 |
其他说明:无50、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七、34。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49,389,211.70 | 397,080,274.16 |
利息收入 | 214,073,093.62 | 153,580,280.77 |
营业外收入 | 10,903,518.99 | 14,650,463.97 |
其他往来款项 | 89,106,013.86 | 57,726,379.55 |
合计 | 563,471,838.17 | 623,037,398.4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销售费用 | 3,795,449.82 | 3,035,749.29 |
付现管理及研发费用 | 153,765,649.15 | 147,679,933.22 |
手续费支出 | 37,452,115.46 | 30,042,414.45 |
营业外支出 | 7,231,534.23 | 3,607,762.79 |
合计 | 202,244,748.66 | 184,365,859.7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借款保证金 | 77,327,258.66 | 31,640,000.00 |
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611,300,000.00 |
收到的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 943,100,000.00 | |
合计 | 1,170,427,258.66 | 642,94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594,383,301.61 | 846,141,952.76 |
支付的股份回购款 | 100,011,937.28 |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6,181,016.29 | 5,465,156.00 |
支付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股权收购款 | 65,500,000.00 | |
支付的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 50,000,000.00 | 282,162,461.83 |
合计 | 750,576,255.18 | 1,199,269,570.5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455,872,100.74 | 2,205,513,089.4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843,575.02 | -2,882,156.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76,357,248.12 | 1,617,855,563.5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513,937.36 | 4,835,153.62 |
无形资产摊销 | 31,293,073.26 | 28,671,444.87 |
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98,644.26 | 421,092.0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117.65 | 2,595,956.5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83,574,056.61 | 911,174,062.3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058,249.34 | -59,952,771.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66,857.41 | 13,142,104.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9,369,783.82 | -11,708,648.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3,281,775.37 | 1,776,454,523.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7,380,303.62 | -3,817,987,239.66 |
其他 | -1,769,405,365.31 | 1,248,202,883.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0,175,251.35 | 3,916,335,057.5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08,012,170.33 | 1,881,106,781.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81,106,781.41 | 1,617,833,965.2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3,094,611.08 | 263,272,816.19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08,012,170.33 | 1,881,106,781.41 |
其中:库存现金 | 890,940.52 | 897,579.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07,121,229.81 | 1,880,209,202.4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8,012,170.33 | 1,881,106,781.41 |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382,985,237.27 | ||
其中:美元 | 51,294,395.53 | 7.1884 | 368,724,632.83 |
新加坡元 | 211,165.77 | 5.3214 | 1,123,697.53 |
日元 | 51,220,334.00 | 0.0462 | 2,366,379.43 |
印尼盾 | 22,823,365,514.83 | 0.000453 | 10,338,984.58 |
林吉特 | 266,400.95 | 1.6199 | 431,542.90 |
应收账款 | 20,903,208.31 | ||
其中:美元 | 2,907,908.34 | 7.1884 | 20,903,208.31 |
其他应收款 | 2,281,908.60 | ||
其中:美元 | 63,996.84 | 7.1884 | 460,034.88 |
新加坡元 | 20,868.41 | 5.3214 | 111,049.16 |
日元 | 13,563,776.00 | 0.0462 | 626,646.45 |
印尼盾 | 2,135,205,085.01 | 0.000453 | 967,247.90 |
林吉特 | 72,183.60 | 1.6199 | 116,930.21 |
短期借款 | 718,840,000.00 | ||
其中:美元 | 100,000,000.00 | 7.1884 | 718,8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4,175,862.64 | ||
其中:日元 | 73,269,122.00 | 0.0462 | 3,385,033.44 |
印尼盾 | 1,745,759,828.90 | 0.000453 | 790,829.20 |
应付账款 | 1,458,871.20 | ||
其中:美元 | 190,611.86 | 7.1884 | 1,370,194.29 |
日元 | 1,700,370.00 | 0.0462 | 78,557.09 |
印尼盾 | 22,339,553.00 | 0.000453 | 10,119.82 |
长期应付款 | 7,144,973.85 | ||
其中:美元 | 10,875.00 | 7.1884 | 78,173.85 |
印尼盾 | 15,600,000,000.00 | 0.000453 | 7,066,800.00 |
长期借款 | 0.00 |
其他说明: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4、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①本年度无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无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无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6,181,016.29元。
②售后租回交易
详见附注五、“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2)租赁 ”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6、其他非流动资产”、“30、递延收益”。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39,991,745.52 | 34,162,461.41 |
固定资产折旧 | 10,837,315.05 | 25,297,552.15 |
原材料领用 | 161,315,026.11 | 152,923,770.53 |
其他 | 4,855,118.01 | 4,675,971.81 |
合计 | 216,999,204.69 | 217,059,755.9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16,999,204.69 | 217,059,755.90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设立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注册资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PT Inti Tambang Makmur | 2024年11月30日 | 34,511,149.00美元 | 100.00 | 100.00 | 购买 |
COLA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 | 2024年9月13日 | 10.00美元 | 90.00 | 90.00 | 设立 |
注:本集团于2024年11月完成对PT Inti Tambang Makmur(“ITM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交割,并通过ITM公司间接取得其全资子公司PT Persada Pratama Cemerlang(“PPC公司”)、PT Persada Buana Gemilang(“PBG公司”)及PT Paloan Maju Abadi(“PMA公司”)各49%的股权及100%表决权,据此实现对三家矿业公司的控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支付交易对价34,511,149.00美元。
PPC公司、PBG公司及PMA公司均为单一资产实体,核心资产为铝土矿权。因标的公司不构成《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业务”,本次收购按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企业合并准则。
根据收购协议安排及三家矿业公司章程约定,三家矿业公司存在强制性的少数股东优先股息支付义务和票面优先清偿义务,且该义务无法通过本集团单方面行为无条件避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关于金融负债的界定标准,本集团将上述义务确认为长期应付款—长期优先股息负债。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 6,308,421,051.00元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铝锭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并购重组 | |
石河子市天瑞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元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 60,000,000.00元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碳素及碳素制品及炉料制品 | 100.00% | 设立 |
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元 | 江苏省江阴市 | 江苏省江阴市 | 铝合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元 | 江苏省江阴市 | 江苏省江阴市 | 铝箔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石河子市新仁电池铝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元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电池铝箔坯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江阴祥顺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元 | 江苏省江阴市 | 江苏省江阴市 | 金属材料的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元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高纯铝及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阿拉尔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327,000,000.00元 | 新疆阿拉尔市 | 新疆阿拉尔市 | 碳素及碳素制品及炉料制品 | 100.00% | 设立 | |
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元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能源类产业链综合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0元 | 广西百色市 | 广西百色市 | 氧化铝、氢氧化铝的冶炼、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领先(香港)有限公司 | 1,248,000,001.00港币 | 香港 | 香港 | 国际贸易、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天山铝科技株式会社 | 100,000,000.00日元 | 日本横滨市 | 日本横滨市 | 高精铝工程相关技术服务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石河子天山铝业职业培训学校 | 500,000.00元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职业技术培训 | 100.00% | 设立 | |
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 | 33,600,001.00美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国际贸易 | 100.00% | 设立 | |
Treasure rich technology limited | 1.00港币 | 香港 | 香港 | 国际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海南润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元 | 海南 | 海南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海南泰坤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元 | 海南 | 海南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Jingkun International Pte.Ltd | 35,000,001.00美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Kingkun International Pte.Ltd | 25,000,001.00美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对外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PT TIANSHAN ALUMINA INDONESIA | 785,500,000,000.00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氧化铝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天铝申锟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元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金属矿石销售 | 100.00% | 设立 | |
Mighty Sky International Pte.Ltd | 45,249,701.00美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Trillion Sky International | 301.00美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Pte.Ltd
Pte.Ltd | |||||||
RISE SKY DEVELOPMENT PTE. Ltd | 1.00美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对外投资 | 100.00% | 设立 | |
TIANMA PENINSULA METALS SDN. BHD. | 500,000.00林吉特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国际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元 | 新疆石河子市 | 新疆石河子市 | 铁路建设与运营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Galico mining limited | 1.00美元 | 塞舌尔 | 塞舌尔 | 对外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COLA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 | 10.00美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 | 90.00% | 设立 | |
PT Inti Tambang Makmur | 1,000亿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铝土矿或铝矿石开采及金属和金属矿石批发贸易 | 100.00% | 购买 | |
PT Paloan Maju Abadi | 102亿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铝土矿或铝矿石开采 | 49.00% | 购买 | |
PT Persada Pratama Cemerlang | 102亿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铝土矿或铝矿石开采及金属和金属矿石批发贸易 | 49.00% | 购买 | |
PT Persada Buana Gemilang | 102亿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铝土矿或铝矿石开采 | 49.00% | 购买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无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是否为重要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 |
直接 | 间接 | ||||||
Elite Mining Guinea S.A. | 几内亚 | 几内亚 | 铝土矿开采及销售 | 50.00 | 详见下述注释说明 | 否 |
注:本集团于2023年间接取得Elite Mining Guinea S.A. (简称“Elite公司”)50%股权,实质系取得铝土矿独家购买权,对应资产在无形资产核算,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47,259,330.36 | 102,796,491.00 | 30,359,849.73 | 419,695,971.63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347,259,330.36 | 102,796,491.00 | 30,359,849.73 | 419,695,971.63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47,221,920.70 | 341,756,504.80 |
与资产相关 | 30,359,849.73 | 27,117,927.13 |
合 计 | 177,581,770.43 | 368,874,431.93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下属海外子公司Titan Al-Tec & Resource Pte. Ltd.、领先(香港)有限公司、PT.TIANSHAN ALUMINA INDONESIA、天山铝科技株式会社等公司以美元、印尼盾、日元等外币进行采购和销售,因此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53 “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境外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项 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增加5个基准点 | 1,468,838.44 | 429,495.32 |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降低5个基准点 | -1,468,838.44 | -429,495.32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②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基准利率增加25个基准点 | -14,065,131.90 | -14,065,131.90 | -11,258,645.93 | -11,258,645.93 |
基准利率降低25个基准点 | 14,065,131.90 | 14,065,131.90 | 11,258,645.93 | 11,258,645.93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③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本集团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由于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基础的通用定价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而估值技术本身基于一定的估值假设,因此估值结果对估值假设具有重大的敏感性。
集团无其他交易事项带来的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
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注:企业应当披露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期限进行的到期期限分析,以及管理这些金融负债流动性风险的方法。当企业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作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一部分,且披露金融资产的到期期限分析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恰当地评估企业流动性风险的性质和范围时,企业应当披露金融资产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 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3,432,847,391.54 | 3,432,847,391.54 | |||
应付票据 | 7,311,206,382.47 | 7,311,206,382.47 | |||
应付账款 | 1,570,031,138.88 | 1,570,031,138.88 | |||
其他应付款 | 2,361,569,955.94 | 2,361,569,955.9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4,140,051,028.38 | 4,140,051,028.38 |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5,036,627,364.76 | 2,081,406,356.00 | 550,135,940.65 | 7,668,169,661.41 | |
租赁负债(含利息) | 4,865,132.59 | 1,045,559.62 | 5,910,692.21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345,697,248.81 | 40,625,000.00 | 7,066,800.00 | 393,389,048.81 |
2、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贴现、背书 | 应收票据 | 357,715,396.18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贴现、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463,379,222.38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821,094,618.56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背书 | 463,379,222.38 | |
合计 | 463,379,222.38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66,803,556.61 | 66,803,556.61 | ||
(1)应收票据 | 66,803,556.61 | 66,803,556.61 | ||
(2)应收账款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6,803,556.61 | 66,803,556.6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系本集团未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的应收票据,因该等应收票据均为于一年内到期的无息票据,故将其票面价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年末余额中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情况。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因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近,未包含在内。
9、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由于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估值方法及相关信息说明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能源”) | 新疆石河子市 | 能源类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 | 990万元 | 19.63% | 19.6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曾超懿先生和曾超林先生直接合计持有天山铝业总股本的14.95%,并通过控股股东锦隆能源和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能源”)间接持有总股本的27.05%,合计持有天山铝业总股本的42%,为天山铝业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曾超懿先生和曾超林先生。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无 |
其他说明:本年无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锦汇能源 | 一致行动人 |
曾超懿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曾超林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曾小山 | 实际控制人父亲 |
邓娥英 | 实际控制人母亲 |
李书锋 | 独立董事 |
刘 亚 | 独立董事 |
刘素君 | 监事会主席 |
曾文胜 | 监事 |
苏飞乘 | 职工监事 |
李亚洲 | 副总经理 |
赵庆云 | 董事、副总经理 |
胡春华 | 财务总监 |
周建良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新疆厚富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鑫仁铝业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双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锋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瑞坤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盛兆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湖州兆坤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新仁置业有限公司 | 受实际控制人父母控制 |
湖南仁为峰兴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实际控制人父母控制 |
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实际控制人父母控制 |
香港启祥兴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钜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金裕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金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河子市金瑞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石河子市金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夏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胤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剀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盈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茂垠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共青城茂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说明: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组织,也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 李亚洲女士 | 800,000,000.00 | 2021年03月17日 | 2024年06月03日 | 是 |
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 李亚洲女士、刘姝女士 | 1,000,000,000.00 | 2021年01月27日 | 2027年12月30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 | 552,367,948.68 | 2021年06月04日 | 2024年06月15日 | 是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220,000,000.00 | 2022年12月12日 | 2026年12月11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 2,500,000,000.00 | 2021年01月04日 | 2026年08月03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 | 675,000,000.00 | 2022年02月08日 | 2025年06月20日 | 否 |
曾超林先生、刘姝女士、 曾超懿先生、李亚洲女士 | 8,000,000,000.00 | 2017年10月13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合计 | 13,747,367,948.68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943,100,0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12月13日 | 2024年04月03日 | |
拆出:无 |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590,000.00 | 8,510,833.33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ELITE MINING GUINEA S.A. | 250,373,445.00 | |||
合 计 | 250,373,445.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ELITE MINING GUINEA S.A. | 572,854,378.60 | |||
合计 | -- | 572,854,378.60 |
注:该应收项目往来系本公司向关联方ELITE MINING GUINEA S.A.长期预付的铝土矿货款。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943,1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 | 943,100,000.00 | 50,000,000.00 |
(3) 其他项目
无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 | 本集团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8,303,300股后的4,613,582,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2,716,42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8,757,110.55 | |
合计 | 78,757,110.55 | 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8,757,110.55 | 100.00% | 78,757,110.55 | |||||||
其中: | ||||||||||
合计 | 78,757,110.55 | 100.00% | 78,757,110.55 | 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46,439,737.10 | 0.00 | 46,439,737.10 | 58.97% | 0.00 |
单位2 | 32,317,373.45 | 0.00 | 32,317,373.45 | 41.03% | 0.00 |
合计 | 78,757,110.55 | 0.00 | 78,757,110.55 | 100.00% | 0.0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545,635,157.77 | 28,043,353.34 |
合计 | 1,545,635,157.77 | 28,043,353.34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项 | 35,137.54 | 112,457.64 |
保证金 | 92,520.00 | 86,050.00 |
员工备用金 | 152,000.00 | 52,000.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545,356,898.52 | 27,794,098.24 |
减:坏账准备 | -1,398.29 | -1,252.54 |
合计 | 1,545,635,157.77 | 28,043,353.34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45,539,979.52 | 27,980,479.34 |
1至2年 | 32,450.00 | 64,000.00 |
2至3年 | 64,000.00 | 126.54 |
3年以上 | 126.54 | |
3至4年 | 126.54 | |
合计 | 1,545,636,556.06 | 28,044,605.8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52.54 | 1,252.5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45.75 | 145.75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98.29 | 1,398.2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252.54 | 145.75 | 1,398.29 | |||
合计 | 1,252.54 | 145.75 | 1,398.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480,218,898.52 | 1年以内 | 95.77% | |
单位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65,000,000.00 | 1年以内 | 4.21% | |
单位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38,000.00 | 1年以内 | 0.01% | |
合计 | 1,545,356,898.52 | 99.99%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
合计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新疆天铝有限 | 21,928,000,000.00 | 21,928,000,000.00 | ||||||
海南润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海南泰坤科技有限公司 | 439,100,000.00 | 439,100,000.00 | ||||||
上海天铝申锟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合计 | 23,467,100,000.00 | 23,467,100,000.0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164,162,287.02 | 7,026,268,963.42 | 981,234,269.73 | 968,326,369.58 |
合计 | 7,164,162,287.02 | 7,026,268,963.42 | 981,234,269.73 | 968,326,369.5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无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无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收益 | 3,260,000,000.00 | 2,200,000,000.00 |
合计 | 3,260,000,000.00 | 2,200,000,000.00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8,346,761.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7,581,770.4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71,984.7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486,812.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31,621.64 | |
合计 | 146,788,559.32 | -- |
注: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38% | 0.96 | 0.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81% | 0.93 | 0.9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