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0303 | ST曙光 | A股停牌 | 2025/4/18 | 全天 | 2025/4/18 | 2025/4/21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撤销起始日为2025年4月21日。?撤销后A股简称为曙光股份。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类型:A股
2、股票简称:由“ST曙光”变更为“曙光股份”
3、股票代码:600303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1日
第二节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曙光股份”变更为“ST曙光”。〔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二)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德皓内字[2024]00000028号)。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营运资金同比改善,表明公司基本面逐步稳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明显恢复,已具有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
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审字[2024]00000714号)。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4月17日同意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18日停牌一天,2025年4月21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第四节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但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2、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41亿元,连续4年亏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4年度,公司因面临激烈的汽车市场竞争,全年销售整车2,907辆,产能利用率较低,营业利润无法覆盖折旧、摊销以及相关费用,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产品和业务,加大销售力度,提高整车销售规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