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通过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制定的 2025年工作计划切实可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83,721.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397,909,730.9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7,694,998.52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207,694,998.52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1,822万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62.19万股后11,559.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7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114,069.4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森泰科技和森泰贸易分别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30,000万元,合计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交易,前述额度可在授权交易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累计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的薪酬。 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周志广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开展,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圣卫及其配偶顾翠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唐道远及其配偶李晓香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圣卫及其配偶顾翠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唐道远及其配偶李晓香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安徽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高环保”)发生产品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八、《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3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