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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第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于2025年4月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月娥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李朝辉先生、刘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朝辉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助、办公室主任,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4月至今任安徽丰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截至本公告日,李朝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永强先生: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2年11月于华林证券合肥营业部、大润发马鞍山当涂店工作;2012年11月至2018年4月于南京肯德基马鞍山分公司任资深副经理;2018年4月至2024年6月任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综合办副主任、主任;2024年6月至今任丰原药业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永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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