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2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4月1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化工新材料为重点,集生产、经营、研发为一体的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工企业。目前,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及年生产规模有:烧碱 35 万吨、氯化石蜡 7 万吨、环氧氯丙烷 4 万吨、甲基异丁基酮 1.925万吨、氢气 0.875 万吨、液氯 30.68 万吨、聚氯乙烯(PVC)30 万
吨,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建筑管材、交通运输、汽车材料、农业生产等领域。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9亿元,同比增长37.10%;实现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下降23.21%。
2025年,公司将持续深挖主营产品烧碱区域市场潜力,推动高价值氢气客户增量,实施PVC产品差异化竞争策略;持续开展降本增效系列举措,重点开展PVC产品生产、经营、供应、创新等四方面增效行动;严控采购成本,全力开拓原辅材料采购渠道,形成常态化充分竞争态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落实。
二、践行ESG发展理念,彰显企业担当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制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目前,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并持续高效运行,能源管理实现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智能化。2020~2023年,公司连续四年蝉联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的全国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称号,并荣获国家工信部授予的2021年度、2023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称号。近年来,公司凭借先进的绿色发展理念、高效的能源管理水平,先后荣获了国家绿色工厂、宁波市五星级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
2025年,公司将继续贯彻ESG发展理念,肩负国有企业责任,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同时进一步优化装置运行,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争做氯碱行业节能降耗的先行者、引领者、推动者。
三、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2021—2023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50亿元、1.88亿元、1.23亿元,分别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50.45%、
49.51%、49.28%,保持较高的分红比例。
2025年,公司将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强化科技赋能,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双轮驱动,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力争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彰显新作为。2024年,公司获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全年累计发生研发费用0.61亿元,营收占比为2.10%;新获得3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一项发明专利获得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银奖。2024年,公司完成数字化统一管理平台二期、安全信息系统二期、ERP系统迭代升级项目建设,将PVC装置纳入数字化管理,实现了生产智能管控、安全管理和综合管理三大应用场景的全覆盖。2024年,公司高浓碱数字化车间入选省级数字化车间,PVC数字化车间完成市级数字化车间验收。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创新平台创建和体制机制突破,持续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推进新材料创新平台创建工作;持续优化迭代数字化统一管理平台及SAP系统,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管理效能提升;继续推进产品研发和推广,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革新,提高产品质量,坚持创新技术赋能产品制造。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公司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2024年,公司共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通过搭建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主要领导与投资者直接交流的平台,高效传递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信心。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探索构建多元化双向沟通渠道。积极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持续优化提升公司投资者沟通机制。
六、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建立“三会一层”,董事会下设5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同时,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形成了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等互相贯通衔接的议事决策体系。公司董事会已全面落实国资委关于推进“外大于内”董事会建设的各项要求,董事会各项重大职权得到有效落实,重大事项决策
效率和决策科学性明显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议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并强化内部审计、风控管理、合规管理、纪检监察等日常监督职能。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继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为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使其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和信息互通,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担当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做好最新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举办的专项培训,做好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提示工作和每季度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变动自查工作,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着重加强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引导,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公司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表现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完善激励机制,实现价值共创与共享。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组织“关键少数”持续参加资本市场各类专题培训,及时掌握资本市场发展动态、监管导向、业务规则等,进一步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八、其他说明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制定,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