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04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6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6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因2025年4月2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9,860.8698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3,160.869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00.0625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6.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60.8073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3.26%。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作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无锡微至源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至源创”)、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群创众达”)、李功燕,数量共3名,明细如下:
限售股东名称 | 限售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无锡微至源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700.00 | 20.52 |
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0.00 | 15.04 |
李功燕 | 1,980.00 | 15.04 |
合计 | 6,660.00 | 50.60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66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60%,将于2025年4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上市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功燕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
4、在本人被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5、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
(2)发行人股东微至源创、群创众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上述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4、本企业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功燕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时期内稳定持有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上市后,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
2、本人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方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3、如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
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4、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2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5、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2)发行人股东微至源创、群创众达承诺
“1、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时期内稳定持有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上市后,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
2、本单位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方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3、如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单位将不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4、本单位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2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5、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单位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科微至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锁定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科微至已就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科微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660.00万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万股) | 本比例(%) | (万股) | (万股) | ||
1 | 无锡微至源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700.00 | 20.52 | 2,700.00 | 0.00 |
2 | 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0.00 | 15.04 | 1,980.00 | 0.00 |
3 | 李功燕 | 1,980.00 | 15.04 | 1,980.00 | 0.00 |
合计 | 6,660.00 | 50.60 | 6,660.00 | 0.0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限售股 | 6,660.00 | 42 |
合计 | 6,660.00 | -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最近20个交易日中,公司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万股) | 6,660.00 | -6,660.00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万股) | 6,500.8698 | 6,660.00 | 13,160.8698 |
股份合计(万股) | 13,160.8698 | - | 13,160.8698 |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