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天健审[2025]5378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1,751,189.98元。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6日,以公司总股本238,685,87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7,175.4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737,175.40 | 31,029,164.01 | 31,029,164.01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236,845.34 | 101,252,577.48 | 103,051,828.1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81,751,189.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795,503.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0,513,750.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9,795,503.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109.23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