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427,727.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7,638,171.8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9,213,565.1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7,638,171.86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公司决定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以截至目前总股本169,398,88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819,66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4,699,44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20%。其中:(1)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879,77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月实施完毕);(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50,819,66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4,699,440.00 | 84,240,000.00 | 74,88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3,427,727.02 | 182,375,236.60 | 127,813,188.22 |
研发投入(元) | 98,680,920.12 | 88,782,232.54 | 49,775,165.93 |
营业收入(元) | 2,160,074,424.38 | 1,845,133,641.66 | 1,007,567,979.4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7,638,171.8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9,213,565.1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3,819,44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4,538,717.2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3,819,44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37,238,318.5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3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于2025年1月实施完毕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分红33,879,776.00元以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50,819,664.00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243,819,44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