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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依法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和时间事项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年4月18日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8月19日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2月3日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2024年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职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管理工作等。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外担保情况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过对外担保情况。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度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5.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独

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6.公司定期报告发表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各定期报告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对内部控制的审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9.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0.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履职能力,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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