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 审议程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64,893.06元,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计提盈余公积金11,992,062.76元,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2,572,830.30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3,930,717.9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7,004,476.25元,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标准,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930,717.91元。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拟现金分红总额为50,878,8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4.41%,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的4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 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 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0,878,800 | 45,225,600 | 42,399,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4,564,893.06 | 115,823,647.33 | 110,889,403.7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3,930,717.9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07,004,476.2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8,503,4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3,759,314.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8,503,40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49,940.17元和450,569,584.61元,占其当期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90%和
31.57%;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34,016.45元和450,191,305.61元,占其当期母公司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0%和
29.2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本预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