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5年4月17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夏中卫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