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37%股权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4.93%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交易对方以及中介机构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公司已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4.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