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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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谨慎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4年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向股东分红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针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判断,公司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制定了相应措施,我们认为公司切实结合了自身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措施符合公司现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落实所制定的措施,努力消除所涉事项带来的影响,保障公司可持续性发展,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2024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原则、构成、系数、考核兑现等标准的规定,所披露的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助于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与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士国 马子红 杨继伟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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