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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其有效性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风险管理及内部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及合同管理。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并确立了党委会前置研究/决定程序,搭建起“一党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同时,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清晰界定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在公司治理架构中,公司党委委员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肩负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任。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关,拥有最高决策权。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贯彻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下设战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全力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公司业务高效运转。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通过这种科学分工、相互制约的机制,公司形成了运作有效的经营决策体系。

2024年,公司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集团公司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公司年度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坚持战略、目标、问题和效益导向,紧扣业绩考核指标要求,不断强化公司治理能力。

2024年,公司制定或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合规管理办法》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机构和岗位数设置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暂行)》等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

2.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遵循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公司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设立了8个职能部门和2个直属机构,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具体包括董事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风控审计部、财务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部、生态景观事业部、生态环保事业部。2024年,公司结合运营实际对组织架构进行系统性优化。一是对部门及直属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进行重新梳理,通过整合重复职能、填补管理空白、明确责任边界,形成了权责清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部门工作机制;二是全面修订岗位说明书,将部门职责调整落实到具体岗位,形成了覆盖职能统筹、业务管理、一线执行的三级岗位责任体系,为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3.人力资源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理念,构建了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机制。在人员聘用上,严格筛选流程,广纳贤才。采用导师制等培养模式,助力员工能力提升,锻炼员工综合素养。考核奖惩公正透明,将考核结果与奖惩紧密挂钩。

结合公司实际,全力推进“定岗、定责、定编”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制度,除提供法定社会保险外,还确保员工享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以及定期体检等福利。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规范管理人员选拔流程。搭建多渠道晋升通道,员工可通过管理、技术、技能等路径实现职业发展,让每位员工都能在公司施展才华,实现自身价值,营造出积极向上、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4.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在生态环保、环境治理领域的拓展和能力提升,重点围绕云南省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聚焦环境修复、流域治理、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环境治理咨询、监测和管理等已有基础的业务,积极拓展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室内景观美陈等领域,坚持发展绿色产业。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交通厅、集团公司领导下,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压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2024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的重点任务、教育培训计划和监督检查计划,以计划指导工作落实,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步实现;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推进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加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与施工现场安全管控。2024年公司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火灾事故以及伤亡责任事故,保障了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修订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员工日常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等13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人力资源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人才工作基础,切实做到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集团公司“开创美好生活新通道”,建设安全、便捷、舒适、美丽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使人享其行、物畅其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持续推动集团公司核心价值观、管理、安全、服务、人才等理念在公司落地生根,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职工把培育和弘扬集团公

司核心价值理念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以企业文化为实现自我价值和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凝聚合力、勇毅前行。公司2024年继续加强企业文化阵地建设,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形象实施方案》要求,设计规划制作党建、廉洁、企业文化、业务等宣传栏,各项目驻地设置宣传橱窗40余处,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建设在推动公司改革发展、凝聚人心、提振士气、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6.资金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资金审批办法(修订)》《资金拆借管理办法》等制度,将公司的一切生产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统一规划、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审核、汇总编报”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并建立起以预算为核心的资金管理系统。公司各部门、业务单元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及经营计划,合理测算收入、成本费用并严格执行。公司资金支付业务须经预算、申请、审批、复核方能支付;2024年已实现零现金管理,杜绝现金收支业务中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银行账户管理按照“逐级上报、集中审批”的原则严格银行账户开(销)户;财务印鉴、发票印章由财务部门专人保管,印章使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2024年,公司修订了《发票和收据使用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资金审批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内部控制,确保了资金收付准确、使用合法,同时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运行效果。

7.经营管理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流域治理、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室内景观美陈等领域业务,围绕云南交投集团交通产业拓展并实施公路环保绿化工程业务。公司秉持市场化理念,主动发力拓展业务增量,全力打好内外部市场协同 “组合拳”。从业务信息收集、项目前期调研、立项、投标流

程严格执行《市场拓展管理办法》,成功稳固了一批优质项目,有力保障项目品质。为压实经营管理职责,公司与各事业部、项目部及分子公司签订《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将经营任务细化到月、季度,强化过程监督,确保经营目标稳步推进。在账款管理上,严格落实《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项目应收款项责任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全力推进项目结算与审计工作,定期与业主核对账目,多管齐下狠抓项目回款,成效显著。

8.采购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对物资及服务采购的全流程实施精细化管控。通过规范采购、验收、对账、付款等关键环节操作标准,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构建起权责清晰的内控体系。建立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定期履约考评优化供应商名录,确保获取高性价比资源。同步强化招采环节监督,运用流程监控与制度约束有效防范舞弊风险。严格履行合同管理规范,依法签订采购协议并按履约节点及资金计划执行付款,切实规避法律纠纷,保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运行。

9.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通过规范承接、实施、计量、结算、质量、安全、收款及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按期交付并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建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项目部、分子公司等主体权责,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工程领域易形成大额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的特点,公司严格项目准入标准,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同时加强施工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达标及资源保障到位,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现项目全周期规范化管理目标。

10.合同管理

通过全面落实《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公司构建了覆盖合同全生命周期的闭

环管理体系,对立项审批、合作方资信审查、重大合同谈判、文本审查、法人授权、合同签订以及履约管理等七大核心环节实施标准化管控,显著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此外,2024年合同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合同履约检查,编制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报告,对合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有力提升公司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执行规范有序。

11.投资管理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明确划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流程,并秉承合法、审慎、有效的原则制定《投资管理办法》,系统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针对重大投资项目,公司严格实施专项研究评估机制,重点论证项目可行性、投资风险及收益回报等核心要素,同时明确规定所有对外投资必须履行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等完整的决策程序要求。公司2024年11月完成对云南都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投资,实缴出资额200万元,持股比例0.4%(注册资本5亿元),控股股东为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5%。上述投资行为经公司2024年第2次总经理办公会、2024年第4次党委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12.担保管理

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和《增信担保管理办法》,明确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并对担保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审批权限和流程、合同管理、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调查、风险防控措施、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公司2024年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13.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董事会办公室每月负责统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关联交易数据,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在完成审批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强化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了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具体措施,明确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方面的法定责任。

14.信息披露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经营实际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责任人的权责分工,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报告流转流程及审核程序作出系统规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对可能对公司经营或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严格履行及时披露义务。在合规建设方面,公司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合规建设与内幕信息管理,通过严格的合规审查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建立内幕信息防控体系,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行为。

15.信息与沟通

公司通过制度建设与信息化手段规范信息管理。制定《公文处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系统规范内部控制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及反馈流程。同时搭建了OA办公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及财务软件自动化处理系统等数字化平台,显著提升内部信息流转效率。

在对外信息管理方面,由党群工作部统筹管理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宣传渠道,确保对外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与权威性。公司注重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业务合作伙伴的信息交互,通过专项调研、行业交流、市场研究及网络媒体监测等多维度渠道,实现外部信息的动态获取与有效利用,构建起内

外协同的信息管理体系。

16.风险管理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机构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并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分析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风险因素,通过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及风险控制等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将风险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2024年,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并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公司整体层面和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将识别风险分解到归口管理部门监测管理,明确风险管理策略,落实风险管理责任,积极推动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17.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通过常态化监督机制,对董事会运作规范性、董事及高管履职合规性进行全面监督,对可能影响经营目标、威胁资产安全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风险行为及时识别并督促整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专业监督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建立对经理层的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监督职能有效落实。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部门配备具有专业审计经验的专职人员,构建起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机制:通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系统评估整体风险防控水平,以季度内控检查聚焦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业务的承接和管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重点领域,并针对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其中专项审计涵盖两大领域:一是对子公司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审计。通过构建“年度评价+季度监测+专项攻坚”的立体化监督模式,内部审计部门切实发挥风险预警和管控效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定量标准以净利润、营业收入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公司首先选择净利润作为衡量标准,当净利润指标不适用时,选择营业收入总额。

衡量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净利润、营业收入总额错报≥年度净利润的15%或营业收入总额的5%年度净利润的10%或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年度净利润的15%或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年度净利润的10%或营业收入总额的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①控制环境无效;②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③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并未加以改正;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因内控缺陷存在重大错报,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包括:①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则被认定为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衡量指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②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④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包括:①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大幅超出预算;②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③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④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则被认定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关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经通过优化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整改落实,通过不断改善内部控制环境,包括提高管理层在内的各级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环节基本得到有效运行。

2025年,公司将会根据内部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需要逐步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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