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 2023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营业成本 | 525,544,400.67 | 4,940,121.81 | 530,484,522.48 |
销售费用 | 6,436,255.60 | -4,940,121.81 | 1,496,133.79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