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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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需经常向董事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少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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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