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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坚定长期发展战略,继续专注优势领域,深耕主营业务市场,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拓布局,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紧抓市场前沿,保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和业内的优势主导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76.54万元,同比增长8.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1.93万元,同比增长8.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94.83万元,同比增长24.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57%。公司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加,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0.08%,产品结构及毛利率持续得到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报告期内,董事会组织修订《公司章程》1次,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及时满足了公司管理运营与监管部门规范运作的要求,企业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和提高。

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通知日期召开日期参会情况会议决议
第五届第五次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6日非独立董事: 杨新征、崔文峰、宋耀军、王磊、苏晓贞、杨露(网络) 独立董事:杨红军、尚中锋、郑军安 高级管理人员:崔文峰、邓艳峰、赵仕凯审议通过如下16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5.《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1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第六次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3日非独立董事: 杨新征、崔文峰、宋耀军(网络)、王磊、苏晓贞、杨露(网络) 独立董事:杨红军、尚中锋、郑军安(网络)· 高级管理人员:崔文峰、邓艳峰、赵仕凯审议通过如下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第七次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9日非独立董事: 杨新征、崔文峰(网络)、宋耀军(网络)、王磊、苏晓贞、杨露(网络) 独立董事:杨红军、尚中锋、郑军安 高级管理人员:崔文峰(网络)、邓艳峰、赵仕凯审议通过如下3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第八次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3日非独立董事: 杨新征、崔文峰、宋耀军(委托王磊)、王磊、苏晓贞、杨露(网络) 独立董事:杨红军、尚中锋(网络)、郑军安(网络) 高级管理人员:崔文峰、邓艳峰、赵仕凯审议通过如下5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4.《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定期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各项决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通知日期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75.0000%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3日表决通过如下1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8.《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5.4198%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2日表决通过如下3项议案: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事项如下:

委员会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参会情况会议决议
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2024年3月22日郑军安、尚中锋、杨红军审议通过如下6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第五次2024年4月20日郑军安、尚中锋、杨红军审议通过如下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第六次2024年8月6日郑军安、尚中锋、杨红军审议通过如下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第七次2024年10月21日郑军安、尚中锋、杨红军审议通过如下2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第四次2024年3月22日郑军安、尚中锋、杨红军审议通过如下6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第一次2024年3月22日尚中锋、崔文峰、郑军安

审议通过如下2项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各项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4年,独立董事共召开专门会议1次,审议有关审计机构聘任、募集资金使用进展以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参会情况会议决议
第五届第一次2024年3月22郑军安、杨红军、尚中锋审议通过如下3项议案: 1.《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监管部门、保荐机构及咨询机构的各项培训,并在公司内部积极开展关于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培训宣导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切实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披露文件78项(不含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无更正性披露。

七、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通过维护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官方自媒体、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方式,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让投资者更加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资价值,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

报告期内,董事会通过业绩说明会以及公司官方自媒体、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积极向投资者互动展示,其中,“互动易”投资者提问回复率100%。

报告期内,公司安排的主要投资者关系活动如下:

序号日期调研机构/投资者事项接待人员
12024年4月10日线上投资者业绩说明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崔文峰 董事会秘书邓艳峰 财务总监赵仕凯 独立董事杨红军

八、 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安排

本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继续深化、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进一步得到了完善,质量水平有效提升。

2025年,董事会工作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加强完善:

1. 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开展各项培训,深入推广现代上市公司治理理念,深化对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理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 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 加强合规宣贯及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提高规范化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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