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5,611,522.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08,807.5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908,807.50 | 17,499,688.25 | 63,635,23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816,817.17 | 18,733,937.10 | -154,543,451.9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505,611,522.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7,043,725.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4,542,110.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7,043,725.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
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