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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司代码:688449 公司简称:联芸科技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资金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研发管理、销售业务、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存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3%%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相关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和控制措施; 3、重要会计科目的关键控制点在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明显缺陷; 4、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且无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5%利润总额的 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3%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科学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2、在税务管理、生产经营、社会责任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设计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一般性处罚; 3、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产生较大失误;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发现即整改”策略,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公司还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公允提供合理的保证。2025年,围绕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经营管理角度出发,以内控审计为基础,加强重点业务领域的内控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方小玲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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