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勤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子公司西安思坦油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油服”),思坦油服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思坦油服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上述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2、《关于向浦发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授信业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使用,适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资金金额向银行申请相应产品,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授信及该授信项下后续借款的相关手续。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