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表决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