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平、范勇、张奥以及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冯晓东、赵毅、李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情况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于公司其他岗位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