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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2024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于2012年3月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截止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26 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和招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完成了2024 年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招标工作。根据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建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及有关报酬》的议案,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与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沟通一致。审计工作方案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非经常性损益、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重点审计领域。在2024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也全面配合本公司审计工作,年度审计的预审及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项目团队,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并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专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服务质量、人员配备、专业能力、沟通协调方面能满足公司需求,在为公司提供年

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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