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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5-017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现金管理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元。

公司拟开展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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