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伟)作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六次。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独立意见。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1、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人员的股份回购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事项召开了会议。
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召开了会议,同意将此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召开了会议,同意将此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17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召开了会议,同意将此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参与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10月10日提名委员会对张漫辉先生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漫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3月1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16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受让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等活动多次与公司经营层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告及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本人认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有效地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慎履行相关职责,相关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编制及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张漫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张漫辉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公司提名、选举张漫辉先生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薪酬管理实施意见》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人员的股份进行了回购,回购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其他
1、本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年度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本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结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