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6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会发生一些产品购销交易,这些交易金额小,占比低,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2025年预计公司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970万元。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事项,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增群、刘志军回避了表决,其他全部董事同意该项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格 | 500 | 44.17 | 355.93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格 | 2000 | 0 | 1514.40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格 | 500 | 67.58 | 298.15 | |
小计 | 3000 | 111.75 | 2168.4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10000 | 334.24 | 3975.48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700 | 0 | 5.84 |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100 | 0 | 0.53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100 | 0 | 0 | |
小计 | 10900 | 334.24 | 3981.85 | |||
关联租赁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厂地租赁 | 市场价格 | 40 | 0 | 44.62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30 | 23.28 | 23.28 |
小计 | 70 | 23.28 | 67.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55.93 | 700 | 0.09 | -49.15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3月28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14.40 | 800 | 0.40 | 89.30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8.15 | 600 | 0.08 | -50.31 | ||
小计 | 2168.48 | 2100 | 0.57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75.48 | 10000 | 0.60 | -60.25 |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4 | 1000 | 0.001 | -99.42 |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53 | 100 | 0.0001 | -99.47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 | 300 | 0.00 | -100.00 | ||
小计 | 3981.85 | 11400 | 0.60 |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厂地租赁 | 44.62 | 40 | 6.89 | 11.55 | ||
关联租赁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3.28 | 0 | 3.60 | --- | |
小计 | 67.90 | 40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4年公司受让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86294.5783万元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62,05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25,165.32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为392,527.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04.16万元。
2、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增太
注册资本:313974.662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333,334.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62,589.6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8,206,911.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306.66万元。
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娄江波
注册资本:1464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密封板材、金属涂胶板、橡胶件、内燃机气缸密封垫片及附属垫片、发动机隔热罩;密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并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2,145.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3,527.52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为52,681.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89.97万元。
4、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正基注册资本:19607.8431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力自动化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机房设施、仪器仪表、汽车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械工程、塑料注塑模具和注塑件、建筑智能化及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地面卫星接收站、绕线机、铣曲机、衡器的制造、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运维、服务、转让;光伏发电的设计、研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售电业务;进出口业务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2,854.65万元,净资产152,483.1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173.65万元,净利润-478.9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