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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2,858,043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23,828,420股减少为920,970,377股,注册资本将由923,828,420元减少为920,970,37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7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楼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7475621

5、邮箱:ir@mg-p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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