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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3-00064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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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3-00064号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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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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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422.33万元,除购买理财产品外,未发生其他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表:

项 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7,245.06
加:累计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3,500.0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0,745.06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0,6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增值税20.00万元)165.0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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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8月18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分别简称“恒丰银行”、“烟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度,公司为了方便统一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账户内余额转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5000089267973),资金用途为“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注1:如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2024年度,公司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1月22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办理完成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开户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增值税)账户性质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574,738.50活期存款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75,828.25活期存款
合计1,650,566.75

注2:如注1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目前仍存续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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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银行金额预期年收益率期限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75,000,000.001.30%2024.12.27至2025.3.27
定期存款固定收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11,000,000.001.75%2024.10.8至2025.1.8
定期存款固定收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10,000,000.001.75%2024.10.15至2025.1.15
定期存款固定收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30,000,000.001.60%2024.11.28至2025.2.28
定期存款固定收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50,000,000.001.75%2024.12.13至2025.3.13
协议存款固定收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区支行30,000,000.001.10%提前7天通知
合计206,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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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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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245.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3】17,342.7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7,342.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0.5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17,245.0617,342.7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根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究和论证,公司认为尽管农机行业的长期发展仍有诸多的有利基础,但进入今年下半年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持续蔓延和反复,增加了农机行业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尤其是给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所面临的国际出口市场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农机产品出口受到影响,且短期内难以根本好转。综上,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是对当前经济和行业发展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应对。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大。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一直在关注相关环境因素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影响,试图在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大马力产品市场明朗后确定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因此,“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一直处于暂缓推进状态,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公司虽然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述大马力新建项目,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工及装配产线设备的现代化更新提升、大马力及电动化提升器研发项目,公司大马力产品的产能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较高提升,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的需求。而公司加工设备先进性不断提升,铸造环节急需跟进,成为公司产品产量及质量的制约因素。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将有助于解决公司铸造环节的瓶颈问题,解决原有铸造产线耗能高、故障率高、效率低问题,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升铸造生产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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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4年度实现投资收益422.3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20,6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3: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7,245.06万元,变更为新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7,342.70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净额产生的部分利息。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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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17,342.700.000.000.00%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7,342.700.000.0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公司“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大。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一直在关注相关环境因素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影响,试图在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大马力产品市场明朗后确定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因此,“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一直处于暂缓推进状态,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公司虽然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述大马力新建项目,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工及装配产线设备的现代化更新提升、大马力及电动化提升器研发项目,公司大马力产品的产能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较高提升,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的需求。而公司加工设备先进性不断提升,铸造环节急需跟进,成为公司产品产量及质量的制约因素。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将有助于解决公司铸造环节的瓶颈问题,解决原有铸造产线耗能高、故障率高、效率低问题,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升铸造生产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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