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5年4月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现场列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海滨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管:张立杰、李春瑜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就其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对2025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报告。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868,081.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2,155,471.68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此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续聘的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了监督职责。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