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678,964.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7,896.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3,875,518.39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2,155,471.68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2,155,471.68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不影
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416,754.16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18%。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416,754.16 | 13,067,320.00 | 13,067,32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68,081.16 | 21,540,687.91 | 22,611,233.6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3,875,518.3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2,155,471.6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551,394.1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340,000.9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0,551,394.16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