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
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20,174.62元,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920,496.88元。经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483,6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5,174,303股后的股本223,309,34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30,934.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4,661,869.4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987,436.4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4,649,305.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6.82%。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99,984,675.8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4,646,545.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87.4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本年度)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4,661,869.40 | 0.00 | 56,549,041.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99,984,675.87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320,174.62 | -129,490,006.32 | 44,969,972.37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63,920,496.8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1,210,910.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99,984,675.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399,953.1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1,195,586.7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608,444,364.2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0,122,582,887.5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6.0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些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中期分红授权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开支能力,具体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