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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4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规定对公司无影响;公司适用“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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