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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5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具体事项如下:

序 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5号1、《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22号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要求,召开监事会会议,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讨论公司重大决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意见,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财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

股票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号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20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表决程序,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有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与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着力提升在财务风险评估、合规管理、战略决策监督等核心领域的专业能力。通过系统化学习与实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为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二)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积极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性。

(三)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其更加规范、合法决策和经营公司,加强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工作,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全方位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加强监督。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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