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2.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2、会议出席情况
1.截至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公司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为361,043,500.00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数量为170,16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总数3,610,435张)的4.71%。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为170,160张,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共计1,701.6万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4.71%。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为0张,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共计0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16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享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