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48,841,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9.60%)的5%以上股东李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0%)。
2025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李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李剑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57,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74%,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剑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6日 | ||||
股票简称 | 华星创业 | 股票代码 | 30002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A股 | 885.7110 | 1.74 | |||
合 计 | 885.7110 | 1.7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884.1130 | 9.60 | 3998.4020 | 7.8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84.1130 | 9.60 | 3998.4020 | 7.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李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2.00%。计划减持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7月14日期间。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不适用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不适用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李剑在受让协议转让股份时作出承诺,在转让完成六个月内不减持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现已完成该承诺。 |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